前言(1)

前言:

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都实行军衔制度。军衔制是世界各国军队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军队管理制度。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的武阶体制。近代军衔制度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之后,经过二三百年的不断发展与传播,最终形成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

军衔制在中国的发展始自清末。1905年新军改革军制,效仿西方,实行新的军阶制度,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军衔制。1911年辛亥革命后,从1912年元月中华民国成立到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其间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北京)政府、国民政府(南京国民党政府)三个时期。在这38年间,旧中国的军衔制度经过多次修改,逐步完善。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诞生后,在革命战争时期没有实行军衔制。但是曾经在抗日战争初期和抗战结束后两次酝酿实行军衔制度,只是因为受当时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这一愿望未能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准备,于1955年开始实行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史称“三大制度”,作为我军建设的重要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军队正规化建设。军衔制的实行,增加了军人的荣誉感,严格了军人的等级关系,军衔服装改善了军容,极大地振奋了全军士气,在人民军队建军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页。但遗憾的是这次军衔制仅实行了10年,于1965年6月1日正式取消。关于这次军衔制取消的原因,以往的提法都是简单地归结为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这是不全面的。极左思想的影响固然是很重要的因素,但这只是外因;而这次军衔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则是取消军衔制的内因。

军衔制取消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才又逐渐认识到实行军衔制度的必要性。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军终于对军衔制有了统一的认识。1980年3月12日,军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恢复军衔制。1982年初,军委扩大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其后,经过数年细致缜密的准备,在首次军衔制取消时隔23年之后的1988年,人民解放军终于结束了没有军衔的历史。

我军新军衔制无论与1955年军衔制相比,还是与当今世界各国军衔制相比,都有着鲜明的特色,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军队建设的特点。新军衔制自1988年实行以来,已经20余年了,在严格军队等级制度、调整军人利益关系、增强军人荣誉感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军衔制还有许多不够完善之处,影响了军衔功能的发挥。1988年总政治部在实施新军衔制的《宣传教育提纲》中,明确指出:军衔“对于确定军官的职责、地位、荣誉和待遇,对于完善军官服役制度、组织管理制度,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客观地讲,从现在来看军衔作用不是很大,至少是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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