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股权分置导致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的利益对立”视为股市乱象的根源,首先要搞清楚一点,据说占了便宜的非流通股股东究竟是谁?
非流通股股东一般是国有企业(我所说的问题也只适合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股东又是谁呢?我们绕开一些中间环节(譬如具体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进一步讲,是咱广大的人民。那么,你我都属于人民,我们能不能找一个一个的国有企业去要求获得其中13亿分之一的权利呢?显然不行。我们的权利是由政府代为行使的。但政府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需要具体落实到人。能够落实到什么人那里呢?就是那些被聘请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由他们来代表政府、代表国家、代表你我老百姓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问题就来了:这些管理者本身又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有消费能力、有尘俗杂念的大活人,这些人除了代表你我老百姓去行使权利之外,往往同时还存在着他们个人的利益(尽管我们从小就知道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但也没有必要把他们描述成一个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而且这两个利益之间并不是总能够“三位一体”或“合二为一”。在如此情况下,当经济学家口口声声谈论“非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时候,他们其实需要具体区分一下,究竟说的是你我老百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还是那些管理者个人的利益?
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的利益无论如何对立,按照正常人的想法,充其量相当于两个人守着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金蛋下出来之后为了谁多分一点谁少分一点而争吵,有决定权的人粗鲁地占有绝大部分,其余的人呢?尽管很不满,但好歹也能有一点残羹剩饭。如果他们不是白痴的话,绝对不会闹到把母鸡给杀了的地步(尤其不可能发生的是,动手杀死母鸡的恰恰是据说一直占有大部分利益的人!)。但是,纵观中国股市十多年的历史,我们看到太多的例子,确实就是直接给母鸡放干了血、最后杀了它的(已经被广大股民所接受了一个所谓永恒的题材——那些个反复上演的“借壳”、“重组”,似乎没人会关心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是怎么被掏空成一个空壳的,反正有新的资源注入,又开始新的轮回:掏空、重组……)。
都说是“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这样的事例多到无须具体列举了),我们如果心胸开阔一些,似乎也大可不必计较:从理论上讲,反正控股股东(那些国有企业)刨根问底最终是咱老百姓嘛,就我个人而言,至少理论上有咱13亿分之一的好处!无非相当于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照这个逻辑,那些控股企业应该是日益强壮了才对!但怪事还是出现了:那些侵害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拿到巨额利益之后,竟然也垮了!不是说“物质不灭”吗?那些被抽干的血到哪里去了呢?这方面最具标本意义的是猴王股份:它的控股股东猴王集团在拿走它的高达11.3亿的巨额资产后宣布破产了!破产就破产吧,反正破产的又不止它一个!大家也习惯了,尤其是习惯了不去关心那个著名的宇宙定律——不是说“物质不灭”吗?那些巨大的财富莫非被外星人拿走了?!
讨论非流通股东侵占流通股东利益的行为,必须区分一些简单的事实:究竟谁是受益者?谁又是受害者?不搞清楚谁受益、谁受害,怎么识别真正的动机和真正的凶犯?这才是所有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