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素五――愧疚文化

己所欲,施与人。

西方人拥有的是愧疚文化。宗教和精神力量相互融合,为人们设立了管理自己的一系列规范。它们也延伸到商业中,规范着企业如何行事。

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则,即使没有人知道,人们也会产生愧疚感,认为自己违背了对上帝的忠诚。当人们做了错事,他们会与上帝进行对话,努力寻求上帝的原谅,而不是关心自己是否丢了面子。

在中国文化中,面子的影响无处不在。我们在《像中国人一样思考》一书中写过,面子是一个人的声誉和社会地位,以及在别人眼中所树立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一个人的“品牌”,但又不仅如此。它构成了“中国特色”的主要部分。它无声无形,很难量化,但是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每个方面都经常取决于他们的面子。在中国,你必须学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人面子,还要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别人没面子,因为这比使对方遭受身体上的伤害更糟糕。

而在西方,人们则更注重应得的平等待遇。更重要的是个人对于生活的道德态度,它所反映的是你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地位,和别人没有关系,也无须公开展示。尽管一个人的声誉也很重要,但是影响一个人公众形象的是他或者她的道德态度,是人们用来指导自己生活和工作的一系列内部准则。人们努力追求坦率、诚实与平等,做事时不希望占别人的便宜,而是尊敬别人的权利。

这种态度源于西方人在学校、教会或家庭所接受的教育和宗教影响。

摩西是基督教和犹太教最重要的先知之一。他出生在埃及的一个希伯来奴隶家庭,由于是男婴,按规定要被杀掉。他被偷偷放在一个小木筏中顺河而下才躲过一劫。刚好法老王的公主在下游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他,公主救起他,并在埃及宫廷中把他养大。

摩西长大后逃亡过红海,成为一个牧羊人,后来做了一名牧师。最终他功绩卓著,领导族人过红海,出埃及,逃避埃及军队的追捕。他在西奈山下祈祷,请求上帝为他指路。他带回的《十诫》被称为西方历史上第二部成文法律,体现了平等的“人神契约”精神:谁要毁约,谁就会受到上帝的惩罚。同时,人们也有“神不佑我,我即弃之”的权利。

《十诫》作为《圣经》中的基本行为准则,影响深远,它是以色列人一切立法的基础,也是西方文明核心的道德观。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制造和敬拜偶像;

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之名;

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当孝敬父母;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证陷害他人;

不可贪恋他人妻子、仆婢和财物。

――《十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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