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时,我赢了学校的一项“旋风投掷”比赛,得了冠军。所谓的“旋风”就是一个小橄榄球上面加了带子和铃铛,不过那个形状正好适合投掷。我比所有同年级选手扔得都远,我觉得那个球简直飞了1英里;嗯,或许一条街。好吧好吧,也许就是从棒球场本垒板到投手板的那么点儿距离,不过我可觉得那有1英里那么远。
我房间里还有很多家庭棒球赛的奖品。这个比赛的围栏就是院子20码外的一串圆木桩。我是捕手,而且爱穿13号队服。我以前很喜欢看职业棒球联赛运动员击出上升球后捕手扯下面具扔出去的动作,我觉得那简直帅极了。有一次,对手在我身后打出一个上升球,我马上去拽面具,打算朝球的方向扔过去。结果我演砸了,更糟糕的是,我太心急了,结果连头盔一起扯下来,和面具一起扔出去了,还把头盔摔坏了。这些都不是什么重要比赛,不过我还是很得意。我很有心地把赢回来的奖品摆在我房间里显眼的地方,这样朋友们一走进来就能“不小心”看到它们。
鲍勃找我父母谈话的那阵子,我刚刚开始在陶森曲棍球联赛中打中场的位置。我喜欢那种在场上来回奔跑的感觉。我曾经进过一个球,不过其他队员比我强多了。一直到11岁,我最喜欢的部分都是击球。这真是不可思议,我曾经是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有时候这样也挺麻烦。记得有一次,有个孩子低着头追球,我站出来挡住了他的路,结果他一下子就撞在我身上,摔倒了。
我喜欢成为赛场上最活跃的那个,做赛场上的焦点。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开车送我去曲棍球场的路上,她问我:“你带守门员的护具了吗?万一让你守门怎么办?”所有守门员都必须穿护具,那天早上妈妈提醒了我两次要带护具,因为孩子们经常互换位置。可我就是不喜欢站在那里守株待兔,所以我总是故意“忘记”带护具。“迈克尔,万一你必须守门怎么办 ”
“妈妈,我才不会守门呢,就知道不守门,所以我也不用带护具。”
我周六不用吃药,因为周六有太多的活动让我释放精力。我先去打曲棍球,然后去打棒球,再从棒球场转战到游泳馆。我一天之内玩遍三种不同规则的体育项目。日程简直满得爆棚。但如果我还不累的话,回家吃点东西后我会和马特比赛投篮。我们玩一个叫做“50分”的游戏,每进一个界外球得10分,界内球得5分,每个人可以连续投射直到失手不中为止,第一个得到50分的人算赢。这是我们自创的游戏。
穿梭于体育项目之间能使我的生活保持平衡。我很容易烦躁的,万一我突然不喜欢游泳了怎么办?现在至少我还有其他选择,不喜欢这个了就换那个。但是如果我爸妈需要仔细考虑是否送他们的孩子专门训练游泳的话,他们回头想想惠特尼的变化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