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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优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站街女郎为乐,而且是杀人嫌犯。我说他也许会以客人的姿态出现,但是他常自认为是皮条客,而且很喜欢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个女郎顶着一头金发,与深色发根形成双重发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称认得这个人。“不久前才见过,”她说,“只看却不做买卖,还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要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之类的。”她握起拳头,在胯间比划着表示不屑,“拿我当傻子耍,开玩笑,我才没空跟他瞎扯。你懂吗?后来再遇见他时,我就赶紧快步走开。”
另一个在百老汇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满嘴南方腔,说她也曾在附近见到他,但最近却不曾出现。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离去。那么邦妮现在在哪里呢?也许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都没再见过她。
“也许去了别的场子,”她说,“也说不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什么事?”
她耸耸肩,“什么事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时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了?’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自从邦妮和莫特利一起离开后,她有没有再见过邦妮呢?她想了想,似乎无法确定,甚至也不能确定和邦妮一起离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对自己的印象就越没把握。
途中我抽出时间,赶赴正在艾乐农屋举办的午夜聚会。艾乐农屋位于西四十六街上一栋老旧办公大楼三楼,是由办公室改装成的俱乐部。参与这个聚会的大都是年轻人,其中很多人看来像是刚开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样子,绝大多数除了酗酒之外,还伴随有长期嗑药的问题。这些年轻人和在街上的游民几乎没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现在都有一个目标,人人都努力远离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却在这个世界的边缘渐行渐远。
我抵达会场时已经迟了几分钟,正在演说的女孩提到她十二岁时,已经有两年的酒瘾,正要开始抽大麻。她继续诉说她的过去,内容包括各式各样的禁药,海洛因、古柯碱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当扒手、当娼妓,去黑市贩卖她的婴儿种种。她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陈述她的经历,她现在不过十九岁而已。
这个聚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我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我的注意力随着演说的结束而分散,在后来的讨论会中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会中主题都是关于愤怒的情绪。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尔因为某些人太过激烈的谈话,才会被打断,带回现场的主题中来。大部分时间,我都任自己思绪飘散净化我的情绪。外面那个世界充斥着邪恶,而过去这几个小时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丑陋的部分。但现在身处聚会,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这里的每一个人一样,单纯简单,这使得此地成为一处避风港。
最后我们一起站起来,诵读祈祷文,然后我又回到外头邪恶的残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约五个小时,醒来时却如宿醉般头晕目眩,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质低劣的咖啡、掺水的可乐,吸进几百公升充满二手烟的空气,难怪我无法像小学生一样期待这新的一天降临,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后一样,整个早上受苦受难,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