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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旅馆的路上,我发现一家周末也营业的复印店。我在那里印了一百张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的画像,然后把原版和大部分副本留在房间里,只拿了约一打左右的副本和一叠名片。名片是吉姆·费伯给我印的,上面除了我的名字和电话别无他物。
我搭车沿着百老汇大道到上城去,在八十六街下车。第一站是布雷顿会馆,那是莫特利被捕前最后停留的地方。我早料到他不会用真名登记,但是我仍然尝试拿莫特利的画像给柜台的人看。他郑重其事地端详了一会儿,摇摇头。我留了一张画像和我的名片给他:“如果能提供线索,我会给你好处。”
我顺着百老汇大道东侧一路走到一百一十街,拜访沿途和路旁小巷中的旅馆,然后穿过大街,沿着原路走回八十六街,同样一家家探访那些旅馆,再继续走到七十二街附近。我在一家混合古巴、中国菜式的小店吃了一盘墨西哥黑辣豆饭,又再走到百老汇东侧回到先前下车的地方。我发出的名片比画像多,但还是把所有的画像都发出去了,最后只剩下一张。真希望当初多带一些出来。复印一张只要五分钱,照这种价格,即使要在整个城市都贴满他的画像,我也负担得起。
确实有人看到画像后,告诉我莫特利看起来挺眼熟。九十四街一家廉价旅馆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接待员一眼就认出他,他说:“他今年夏天在这里待过。”
“记得日期吗?”
“这实在说不上来,他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星期但我记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开。”
“有记录可查吗?”
“如果我记得名字的话,也许可以。”
“他的真名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这里的客人不一定都用真名,我想应该不用提醒你这一点。”他翻身跳进柜台去看房客记录本,但是这一本只登录到九月初。于是他走进后面房间,拿出上一册记录本。“莫特利,”他喃喃自语,开始翻阅本子,“找不到,我想他不是用这个名字。我不记得他用什么名字,但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认得出来,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可是当你说莫特利这名字时,我却没有什么印象。”
他逐页翻阅记录本,指尖一一划过投宿者的名字,口中念念有词。这个过程引来其他人的注意,一些房客或常客逐渐聚拢来看我们在忙什么。
“你也认识这家伙,”接待员问其中一个人,“他在这里待了一整个夏天。他说他叫什么来着?”
这个人拿起画像就着光线打量着说:“这不是照片,好像是人家帮他画的肖像。”
“是啊。”
“嗯,我认得他,”他说,“画得可真像。你说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莫特利。詹姆斯·利奥·莫特利。”
他摇摇头。“不是莫特利,也不是詹姆士什么的。”他转身问他的朋友,“吕德尔,这家伙叫什么名字,你记得他吧?”
“嗯,记得。”吕德尔说。
“那他叫什么?”
“画得还真像他,”吕德尔说,“只是头发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短一点,”吕德尔说,“上面短一点,旁边短一点,整个都短一点。”
“非常短,”他朋友也同意,“就像他以前待在那种会把你头发理得很短的地方。”
“那个地方都用旧式的推剪,从你头发的一边推上去,再从另一边推下来。”吕德尔说,“我发誓我记得他,如果听到他的名字我一定会知道。”
“我也是。”另一人说。
“科尔曼。”吕德尔说。
“不是科尔曼。”
“不是,但很像科尔曼之类的名字,科尔顿?科普兰!”
“好像是。”
“罗纳德·科普兰,”吕德尔得意洋洋,“我为什么会提到科尔曼,你知道以前有个演员叫做雷诺·科尔曼?这家伙却是罗纳德·科普兰。”
果真其然,房客登录本上有这个名字。登记寄宿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七日,他出狱后的第十二天。住址栏里他登记的是衣阿华州梅森市。我实在无法想像他这么写的原因,但还是很尽责地记录在我的笔记本里。
本杰明·戴维斯之家的房客登记系统相当奇特,登记本里竟然没有他的退房记录,接待员必须在一叠卡片档案里寻找他的退房日期。结果查出他在这儿整整住了四个星期,退房日期是八月二十四日。他没留下联络地址,而接待员记得在他离开之后,没有任何必须转寄给他的东西。即使在他住宿期间,也从未接到任何信函或电话。
这些人都记得他们从未和他说过话。“那家伙总是独来独往,”吕德尔说,“只有他正要出门或正要回房间的时候才见得到他。我是说,他从来不会四处串门子。”
他的朋友说:“他有点奇怪,反正你不会主动想和他说话。”
“他看人的那种感觉。”
“说得对,没错。”
“他盯着你瞧的时候,”吕德尔说,“准叫你后背发冷。那眼神不是严厉,或是存心不良,而是彻底的冷酷无情。”
“冷酷到极点。”
“仿佛他可以没来由就杀了你。你想知道我的看法吗?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冷血杀手。就我所知,凡是用那种眼神看人的家伙,都是那种人。”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人就有那种眼神。”他的朋友说。
“我绝不想认识这种女人。”
“这辈子最好也别再遇到这种人。”他的朋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