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越桔 (Black huckleberry) 09

1689年,拉.洪坦( La Hontan)在五大湖地区写出的信中也和众多法国旅行者一样,反复说起印第安人如何晒干贮藏蓝莓。他写道:“如果能幸免被摘采,北方的蓝莓可谓满坑满谷皆是,这里原住民夏季便大量收获。”当时蓝莓数量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拉舍尔神父( Father Rasles)1691年曾撰写了《阿贝内基语辞典》( Dictionary of the Abenaki Language),他注明在阿贝内基(15)语中新鲜蓝莓是satar,干的是sakisatar,七月如译成英语则是“蓝莓成熟的月份”。这也应证了蓝莓对这些人有多重要。

亨纳班神父( Father Hennepin)1697年写道,在圣安东尼大瀑布附近他被苏族的瑙多维希俘虏了。他观察到俘虏他的人将一种蓝莓当调味品,拌入野生稻米中食用。“他们将那种蓝莓晒干后,其味道和柯林斯一带的葡萄干可以媲美。”柯林斯葡萄干就是从希腊进口的加仑子。

英国人约翰.劳森( John Lawson)关于卡罗莱纳州的著作于1709年问世。书中对北卡罗莱纳如此描述:“这一带的美洲越桔(或蓝色的越桔)有四种之多…第一种和英格兰北方盛产的那种蓝色欧洲越桔一模一样…其次则株棵矮小,”并提到后一种果子小。“第三种生在地势低的地方,株高三到四英尺。第四种株高如树,十到十二英尺高,树干如成年男子手臂样粗,这样的多长在低地和溪流处…印第安人采下许多,摊在垫子上晒干,用来做成面包或别的一些好吃的点心。”我记忆里,他还是用到“美洲越桔”这个词的第一人。

著名的生物学家约翰.巴特伦(John Bartram)进入当时还是蛮荒之地的宾西法尼亚、纽约的易洛克和安大略湖一带考察,1743年回到费城。他说自己“(在宾西法尼亚)见一印第安妇人正在晒一种越桔,其方法是在地上支起四根有叉丫的棍子,每根高三到四英尺,然后搭上很多草茎连成一片,再将美洲越桔铺在草上,就像烘干麦芽时铺在炉子上的毡子上那样。然后,妇人在地上升起一堆火,用烟熏干那些越桔。她让自己儿女中的一个守在火边照看。”

卡姆(16)记叙自己1748到1749年间在这里的游历中说:“我在易洛克部落领地中旅行时,当地人想好好款待我时,总会飨我以玉米面包,这种面包是椭圆形,里面加了越桔干果,就像我们往李子布丁里放葡萄干一样。”

上个世纪末,大半生都和特拉华印第安人一起生活的摩拉维亚的传教士赫克维尔德(Heckewelder)言之凿凿地说,那里做的面包有一英寸后,六英寸宽,而且的确里面“掺了越桔,新鲜的或干的不拘,但不用煮了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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