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费正规军队每月约六十万元,学校五万元,地方行政及部队经费约十五万元,临时费、遣散及善后约六十万,收回苏票约一百二十万元,红军驻地亦请增加;
六、修改国大选举法,至少宣布重选,国民党及各党派要规定名额由其自选,学生会及文化团体亦要有代表名额,并给人民以选举自由,发展对宪法草案的讨论等;
七、召集国防会议,划分军区,积极布置国防,整理军队等问题;
八、提议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会议,磋商国是及讨论宪法草案原则。
但在6月8日与周恩来的正式谈话当中,蒋介石明确表示:
一、共党根据以前声明发表对外宣言,内中须提到在国民大会开会以前将停止对外活动。
二、政府在上项宣言发表后,即发表三个师的番号,并委任师长,三个师仍照十二个团编制,人数可容至四万五千人,其编制办法与顾主任商定。三个师以上之总部不能设立,朱德、毛泽东等同志须离开军队出来做事。
三、边区政府,中央方面派正的官长(可由中共推中央方面的人),边区自己推荐副的,事情仍由边区政府自己办。
四、经费照军队人数编制的一般规定发给,行政经费亦照规定发给,善后费用可由中央另发。
五、各边区由共方派人联络,经调查后实行编遣,其领袖须离开。
六、在狱共党可由共方开列名单,由政府分批释放。
七、国民大会之二百四十名指定名额中,可指定共党出席代表,但不以共党名义出席。
八、国防会议现尚未规定会期,开时可容共党干部参加。
九、对其他各党派不必谈合作,对党外人材,由中央尽量收容,最近庐山训练班即拟收容各方人员训练,陕北如有人来受训亦可。此外并拟召集各方人来庐山谈话。
十、凡有破坏合作与共党为难者,由蒋先生自负责任解决,但为避免国内外恐惧与反响,共党应避名就实,不必力争目前所不能实现之要求。
针对周恩来提出的成立民族统一联盟的建议,蒋介石更进一步提出了他上次所强调过的“彻底合作”问题。据他说,要实现“彻底合作”,关键在于国共两党组织上的统一。他提出,成立统一的民族统一联盟的设想是可取的,但不如干脆叫国民革命同盟会,而且不能如中共所提规约那样只是一个松散的民族统一战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