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出人意外的成功(1)

所谓《国共两党抗日救国协定草案》,指的就是8月下旬中共中央根据共产国际8月15日发来的有关统一战线的“政治指示”,开始起草的一个正式表述中共方面谈判条件的文件,原“准备恩来带往谈判”。后因形势改变,改由潘汉年于10月上旬带去上海、南京。该草案很明显地是参考了中共北方局送来的他们在此前与国民党方面在南京谈判时所提出的各种文件,以及国共双方曾经形成的谈话记录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从本协定签字之日起,双方立即停止军事敌对行为。

乙、中国国民党方面承认经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令停止进攻红军与侵犯苏区,取消经济封锁,并承认经过单独协商,一方面调动进攻红军之部队离开现在区域开赴抗日战争,一方面划定红军必须的与适宜的根据地,给以必需的军械军费粮食与一切军用品供给兵员的补充,以便红军安心对日作战。中国共产党方面承认经过苏维埃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下令红军不向国民党部队攻击,承认在抗日作战时在不变更共产党人员在红军中的组织和领导之条件下,全国军队包括红军在内,实行统一的指挥与统一的编制,红军担负一定之防线与战线。

丙、中国国民党方面承认改革现行政治制度,撤废一切限制民主权利之法令,允许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惩办汉奸与亲日分子,释放政治犯,释放已被逮捕之共产党员,并承认以后不再破坏共产党之组织与不再逮捕共产党之人员。中国共产党方面承认停止以武力推翻国民党政权之言论与行动,承认在全国建立民主共和国与召集根据普选权选举的全国国会时,苏维埃区域选举代表参加此国会,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

丁、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认,在全中国民主国会未召集与民主政府未建立之前,为着实行真正的对日武装抗战,有召集基于全国各派各界各军选举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之必要,此种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或国防会议有决定一切抗日救国方针与方案之权。

戊、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认,为着实行真正的对日武装抗战,有迅速建立统一全国的军事指挥机关(军事委员会与总司令部),及由此机关采取真正对日抗战的一切实际军事步骤之必要。中国国民党承认,红军军事委员会及总司令部有选派代表参加全国军事委员会与总司令部之必要,并保证该代表等顺利进行其工作;中国共产党承认,中国国民党人员在此种机关中占主要领导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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