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运作应注意的问题(1)

物流管理基础与前沿 国际物流 货运代理运作应注意的问题货运代理运作应注意如下问题:

1.运价的保密工作

在发送传真(S/O、MBL、DEBITNOTE等)给客户时,一定要检查确保没有船公司和同行的底价在上面,这点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会被忽视。就像明明知道底价是不能让客户知道的,当客户和业务员催放S/O时一着急,就把刚从船公司收到的S/O(上面可能有运价)一下子就传了出去

有的船公司(LIKES、AANJIN、ZIM、P&OETC等)的S/O和MBL上会有运价显示,因此传真要重新处理一下,才能放给客户。

2.同行资料的保密工作

在与同行订舱时(无论是柜货或是散货),放S/O给客户时,千万要将同行的信息(名称、联系人、地址和电话等)掩藏起来,代之将本公司的信息给客户。

3.保留收到传真的日期和号码

操作人员要保留好收到的传真日期和号码,不要将此行裁掉,代之可折叠起来,方便日后查询。

发传真时,一定要注明日期。最好电话确认对方已收到,必要时可请对方回传确认已收到。

4.不能签HBL的国家港口和地区

像去LATTAKIA/SYRIA(拉塔基亚/叙利亚)、ILLYCHEVSK/UKRAINE(伊利切夫斯科/乌克兰)、CONSTANZA/ROMANIA(康斯坦萨/罗马尼亚)等港口,只能签船东单,由真正的收货人在目的港清关,海关不接受代理的清关。否则,将引起改单和产生码头超期仓租等一系列的额外费用。

5.书面更正订舱(包括改港口、改柜型等)

一旦收到客户要求更改港口、柜型等,与业务员确认后,要有书面通知给同行或船公司。更重要的是要得到他们的书面确认,并要考虑因作此更改会引起的连锁反应。这涉及提醒相关的码头人员、拖车行、制单人员等。

6.COMMISION挂对账

一旦有佣金出现在业务联系单上,要有总经理的签字。

物流管理基础与前沿 国际物流 货运代理运作应注意的问题可将此费用统一选为“OBC”作单位代码,意思是退佣给客户(如果有退给个人和退给公司的,则在费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OSC”作为单位代码,意思是退佣给船公司。

传DEBITNOTE给客户公司时,确保无此费用显示,否则将会给公司业务员和客户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7.核销单退对人

收到报关行和散货货代退回的核销单。要及时填好JOBNO.交给财务。一旦财务通知可以放单,书面通知与本公司订舱的SHIPPER,对于是公司替客户买单的,则通知相应的出单方取回。并一律要求有对方盖章签字。

8.提单的倒签

指示提单不接受倒签,一定是明确的收货人。

提单的倒签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书面(EMAILORFAX)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呈报业务员已得到本公司代理同意的函件。

第二要得到发货人的倒签保函,一定是盖有公章的正本。

第三要得到提单样本。

有特别情况时,可要求发货人交货值担保金,当货物在目的地被安全提取后两周,才可退回担保金给发货人。

9.确保ORC、BAF、DOC电放费正确

对于中东线、地欧线、美加线的ORC等标准费用要确保输入正确。

对于BAF要及时跟随船公司作更改。

不同船公司和同行都有自己的DOC和电放费收费标准。

请见下表:

CarrierDocumentfee/BillTelexReleaseFee/Bill

MSCHKD115.00HKD200.00

PILRMB130.00RMB110.00

EvergreenHKD115.00HKD100.00

P&ORMB115.00RMB115.00

MaerskRMB125.00HKD150.00

NYKHKD115.00HKD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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