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开始计划当一名冷酷无情的资本家之前,体育运动一直是我最大的爱好,我几乎把全部的激情都投入到体育中。偶尔,我也会想:如果在13岁之前不是每周都要到希伯来学校读四天书的话,我后来会不会成为一名杰出的体育运动员呢?在读高中的时候,我的历史老师克莱森也是学校的助理橄榄球教练。我在他的课堂上一直是第一名,因此他非常喜欢我。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他的春季训练营。在训练营的第一天里,总共有15个孩子参加,每个孩子都跃跃欲试,希望能在教练面前一展身手。因为他很了解我,于是,我自然得到了第一个出场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当然是不容错过的。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得到了教练组的注意,这也让我此后的训练和比赛一帆风顺。春季橄榄球训练异常艰苦,整整持续了30天——我们每天都在一起混战,教练根本就不在乎我们是不是会受伤,因为他们知道,你可以有一个夏天的时间用来疗伤。我得到了一个替补中卫的位置。父亲也来看我集训。在看到首发中卫的表现之后,他问我:“你和那个叫吉米·欧文斯的家伙是同一个位置,是吗?”
我说:“是。”
“他和你还是一个年级的吧?”
我回答:“是的。”
“你要么退出,要么就换一个位置。”
后来,吉米成为俄克拉何马大学橄榄球队的队长,此后,球队几乎战无不胜,并在1949年赢得美国大学生美式橄榄球“砂糖碗”大赛的冠军。事实证明,父亲在这件事上同样是正确的。
春季训练营结束时,我的体重是148磅。我觉得这个分量显然是太轻了,于是,我开始狂吃暴饮。母亲以为这要归功于她的厨艺精湛,但看着我暴饮暴食,父亲却感到有点儿担心。到秋天的时候,我的体重增长到171磅——我花掉了整个夏天的时间来帮人卸货,主要是为了健身——但这对我的速度一点儿也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