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产监管(1)

过去一段时间,许多地方对市政公用事业的产权改革情有独钟,大动干戈。安徽的同志讲,安徽省40%的公交企业、50%的供水企业、80%的燃气企业的国有产权已经出让。安徽的情况在全国是有代表性的。深圳市水务45%的股权转让了。上海浦东水务50%的股权卖掉了。现在谈改革,似乎必谈产权出让、股权转让。似乎产权动了才算是改革。可动产权是大事,没有十分把握轻易动不得。在所有权改革上,除了产权改革,还有经营权改革。为什么不可以在放开经营权上多下工夫,在搞活经营权上多探索改革的路子。

1产权改革有好处,但需要慎重

地方对产权改革所以情有独钟,敢动真格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中央有政策。中央在十五大提出了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任务,强调该退的要退出来,抓大放小,改变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既然中央说了,地方当然可以做。这叫有“尚方宝剑”。二是地方有需要。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旧账总算还得差不多了,但新账的投资从哪来,城市建设要发展、市政公用事业要发展,需要建设资金,增量没钱就想办法把存量做活,存量资产出让转让自然可以有钱进账。不管这叫不叫融资冲动,算不算是盘活资产,但看上去政府的行政效力提高了。三是企业有要求。国企改革势在必行,各行各业都改了,国企不改不行。国企人浮于事,缺乏活力,更少竞争力,怎么改革?最好的办法再找个股东来,因为定什么制度,减什么人,自己不好说,别人好说话。正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特别是涉及价格、人事制度,国企没人管,改成民营了、改成合资企业了,优惠政策就来了。所以热衷于产权改革,也是企业改革的一个现实选择。

产权改革有好处,但不是万能的。产权改革是灵丹妙药,但不能包治百病,而且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一是企业从关心公共利益到关心股权利益。这与改革的目标是相悖的。改革要促进公用事业发展,促进公用事业国有企业发展。但产权拿走了,新股东更多关心的是股权的利益、企业的利益,而不是社会公共利益、更不是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产权改革后很多地方的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落空。再一个是只做赚钱的不做赔钱的。这是资本的属性使然。赚钱的千方百计要干,不赚钱的打死不会干。新股东不关心如何降低成本的事,最上心的事是怎么向政府申请提高价格。因为降低成本是自己要掏钱,至少是要先掏钱,而提价是向政府向社会公众要钱。深圳特区污水处理费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已经从两角七分提高到了一元零五分,通过提价来保障股权的利益这也太方便了。第三是政府控制力明显下降。有那么多的投资者愿意购买市政项目的股权,说明一个问题,市政项目的经营是可以赚到钱的。

产权不是政府的了,所有权不是政府的了,占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政府当然要听所有者的。政府失去控制力,怎么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一旦出了问题又怎么保障城市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第四是产权出让转让,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如何保证国有资产的交易行为公开透明,如何保证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是客观的,这谁也不能打保票。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地方出让转让产权中牺牲公共利益和流失国有资产,有问题是正常的,没问题不可能。

2公用事业政府应当是投资主体,但可以不是经营主体

目前改革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在这样的情形下,为什么一定要先动产权,为什么一定要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掉?稳妥的办法,还是先把产权看紧,放开经营权。先多想办法把经营权搞活。甚至市政公用事业企业就应当是国有的,甚至是国有独资的。为什么?因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人民群众已经把税费都交给政府,就应该是政府投资。政府理所当然地是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但可以不是经营主体。资产是国有的、资产是全民的,但可以请有实力有经验的经营班子来经营。经营得好,可以继续授权经营;经营得不好,可以再请一家公司经营。经营权放开,产权看紧,政府会有比较多的主动性和控制力。

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认识到,国企不是不能干好。国企和民企主要是两个差距,一个是机制、一个是包袱。只要转变经营机制,解决好人员安置,国有企业产权可以不动,或适当多元化,国有企业一样可以搞活,一样可充满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所以问题不是产权一定要卖掉或转让出去。既然产权不是主要问题,那产权就可以先不动,更多的是先把经营权放开搞活。

看紧产权,放开经营权,是对前一段地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下一阶段改革必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是政府的职责。这点上文已经说到了。经?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同时我国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突发期。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矛盾,就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地方政府的主要精在市政公用市场,对项目的经营是平等的。国企可以干,民企也可以干。

力仍然在经济项目上,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个别地方对公用事业是一卖了之,一改了之。在发展市政公用事业问题上,政府绝对不可以缺位。纳税人把税金给了政府,政府当然要投入,而且应当是投资的主体。政府公共财政要确定适当比例,政府不可推卸地要成为投资城市公用事业的主体。这是政府是不是履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责,是不是职责到位或是缺位的重要表现。

第二,从国际经验看,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也不是全部私营化或者是市场化,有一多半国家仍然保持公用事业国家投资、国家所有、国家控股。国际上英国是私有化的代表,但也出现了回购的案例。法国坚持国家所有,德国走了中间的道路。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是法国人的经验,被联合国誉为是法国对世界的贡献。但法国经验的核心是坚持公用事业设施的国有。因为如果设施不是国有的,也就没有经营期限的设定和到期后设施资产的移交了;也就没有经营者履约出色,政府再次授予经营权和授予新的经营期限了。坚持国有,是有效实施政府控制力和实施特许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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