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权市场》出版之际,关于书中的几个问题,我想向读者作个解释和说明。
一、书名的选择
考虑这个问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但想到的很多书名都不太满意。
书名的选择有三个规则。一是反映主题。书的内容,一看便知分晓。二是语言简洁。容易记住,长了反而令人费解。三是富有新意。能吸引眼球,同样一个意思,能引起大家更多的关注和兴趣。虽然书名想了不少,但符合这三条规则的,没有。
曾经考虑用“中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作书名,似乎能够反映主题,但是书名过长,像老生常谈,没有什么新意,很难唤起人们的关注和兴趣。还曾想过用 “特许经营关系每一个人的利益” “特许经营的模式陷阱”“特许经营中的政府责任”等作为书名,但还是觉得只是反映了书的部分内容和部分观点。似乎都不是本书核心问题的最高概括,也都没有反映出本书最高层面的问题本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作,双方共同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共同发展城市的公用事业。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本质是公权的转移和交换,并由此形成了公权市场。研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也就是研究公权转移和交换的过程,如何更好地履行政府的公共职能,在公权转移和交换的市场中,如何切实保护好社会公众的权益。选择“公权市场”,作为这本书的书名,我觉得是这本书研究内容的最高概括,切中了诸多问题的核心,也符合书名选择的三个规则。
二、公权与公权市场
怎么理解公权?
我认为公共事务就是公权。处理公共事务所引发的合作、转让、经营的权利就是公权。
市政公用事业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是重要的公共事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现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的责任转移,也实现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权利义务的交换。通过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在合作中,政府把提供公共产品的部分责任交给了私营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市场交给了私营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中的部分风险和赢利交给了私营部门。在合作中,私营部门把生产公共产品的业内经验交给了公共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所需的投资交给了公共部门,把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交给了公共部门。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是因为公共部门看中了私营部门的满腔热情、雄厚资本和业内经验;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合作,是因为私营部门看中了公共部门的公权,以及由公权所带来的市场、诚信和垄断利益。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孕育着投资与经营的丰厚商机和巨大市场,取得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也就拿到了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权。
怎么理解公权市场?
有时候讲到市场,容易引起歧义,好像一讲市场,就是挺黑暗,挺肮脏,挺丑陋。其实市场是个中性的概念。没有褒贬之分,特别是在这里讲市场更无褒贬之分。这里讲市场,是把市场看成一种经济手段,一种经济工具,一种经济方式。市场带来生机和繁荣,市场也带来萧条和衰退。市场是灵丹妙药,但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小平同志曾讲过,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资本主义可以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经济。讲市场是承认市场的作用和形式,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中,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转移中,发挥着交换、等价、公平等市场作用。
承认市场是一种选择。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行过程中,政府可以对承租企业有所选择,其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民企;可以是国内企业,可以是国外企业。私营部门也可以对公共部门和市政项目进行选择,其可以是河北保定的项目,也可以是广东佛山的项目;可以是供水项目,也可以是燃气项目。在这种选择之中,不存在彼此强迫的问题,这种选择是自愿的、公平的和双向的。
承认市场是一种交换。政府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经营、管理交给了承租企业,也就把向社会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事业产品的部分责任转给了承租企业。而承租企业把经营管理的经验,把社会公众需要的公用产品和服务交给了政府。政府的权利转换成了企业的义务,企业的权利转换成了政府的义务。因为在特许经营合同框架内,企业必须履行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保证公共产品供应的连续性,不断提高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而政府要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的政策环境,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合理回报。
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承认市场是一种效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的成果,一定要体现在效益上。公共部门实现了其所支配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扩大了市政公用事业产品的供应,满足了社会公众迅?提升的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承租企业实现了资本对利益的追逐,得到了丰厚和稳定的投资和经营收益,创造了经营者的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促进了经营者个人和企业的发展。
三、书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是根据过去几年我的演讲记录整理的。因为是过去的演讲,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一些提法和用语与今天存在差异,很多地方用了“政府公共职能”“政府公共责任”等概念,而没有使用公权和公权市场这样的概念。讲公用事业概念,也用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等几个提法。但这对本书的基本观点的阐述并无大碍。我想,这也符合认识的发展过程,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发展规律。如果大家仔细分析,虽然在提法和用语上存在差异,但这些提法和用语所反映问题的本质是一致的。不过为此,一方面我仍要向读者致歉,另一方面我也请读者给予足够的宽容和谅解。
怎么从公权和公权市场的角度去看本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我对特许经营的理解。从政治家、法学家、经济学家等不同角度,对特许经营的制度基础和合作条件作了初步分析,实际上是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公权转移的制度基础和合作条件作了分析和阐述。
第二部分,特许经营的历史必然。讲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产生的历史背景,实际上讲了市政公用设施开发经营作为公权出现的历史背景和它在政治、经济上产生和实行的必然性。
第三部分,特许经营的前提是生产公共物品。讲了对公共物品以及准公共物品的认识,实际上讲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作为公权能够成立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设施一定是公有或部分公有的,另一个是生产的物品一定是公共物品。如果离开这两个基本条件,市政公用事业公权不能成立,合作将缺乏依据。
第四部分,特许经营的模式评价。讲了特许经营模式的因素构成法和风险程度法,以及模式的不确定性。实际上讲了政府与企业在转移和运用市政公用事业公权的合作中,合作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需要认真研究合作中的具体条件和方法,不要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所谓的模式。
第五部分,特许经营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讲了实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政府和企业追求的目标以及政府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实际上讲了在公权市场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利益取向是不一致的,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政府需要履行公共职能,坚持自己的公共目标和基本原则。这是实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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