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组织,我们就会想到管理。当然,组织不仅仅意味着管理者和他们创造的管理制度。但与人们随意结成的集体(非正式群体,乌合之众)相比,正式组织存在某种权威和管理体制,并以层级组织中的一个或若干个管理者作为该制度的代表,从而把整个组织紧紧地团结起来。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区别所在。
既然如此,再考虑到美国人一个多世纪以来对管理者的偏爱—从霍雷肖·阿尔杰(Horatio Alger)到李·艾科卡(Lee Iacocca),人们不能不感到惊讶:有关管理者真正作为的研究,竟然是如此之少。和当时成千上万的学生一样,我读了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从表面上看,这个学位是为培训管理者而设的,可事实上,从来没有人认真地讨论过管理者真正在干什么。想想看吧,要是一个医学课程竟然从不讨论医生的工作,那算是什么玩意儿呢。
当然,提到管理者“应该”做什么,这一类的资料我们从来不缺(比如说,遵循一整套称之为“时间管理”的简单规定,按照不同技术分支的建议使用计算机,等等)。不幸的是,由于缺乏对管理的真正理解,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很多建议都是错的,是白费劲。管理工作如此复杂,不先深入理解,如何能做出建议呢?
20世纪60年代中期,负责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詹姆斯·韦伯(James Webb)希望有人来研究自己的组织。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NASA认为有必要把它的创新付诸实践,而韦伯更是认为,NASA的管理方法同样属于这类创新。他把这个想法向我在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的教授谈起,从那时起,我就成了该校唯一研究“管理”的博士生(其他学生研究的是计算机系统、数学模型或员工激励等项目)。教授还希望我研究韦伯,把研究结果写成博士论文。我拒绝了这个看似疯狂的主意。毕竟,这儿可是麻省理工,是科学的圣殿啊。坐在一位管理者的办公室里,写下他日常的一举一动,跟科学好像不太搭调(早前另有一位教授告诉我,麻省理工的博士论文,最重要的是“讲究”。他所指的,并不是结果)。不管怎么说,我要写的论文是:如何为组织建立一套综合战略计划流程。幸运的是,来自外部的力量把我从自己的魔掌里拯救了出来—这可不是人生里最后一回。
这篇计划中的论文没写成,因为没有哪家组织愿意参与这样一场实验(要不就是因为我没有努力去找)。后来,我参加了麻省理工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一群重要人物齐聚一堂,讨论计算机对管理者有什么样的影响。他们什么结果也没讨论出来;整整两天,他们翻过来覆过去地谈了又谈,无非是说,管理者使用电脑可能跟与其工作的“非程序化”(且不说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有点什么联系。这些人缺乏理解管理工作的知识框架,这真叫我吃惊。当然,他们缺乏的并不是对管理过程的内在认识—他们都跟管理者共过事,其中不少人本身就是管理者,他们缺乏的是考虑这一问题的概念性基础。
在这次会上,我了解到两件事情:第一是,明确的知道和模糊的知道是有区别的,而两者都与运作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二是,这个世界迫切需要有人仔细研究管理者真正的作为,即便是在麻省理工这样的地方,写论文最重要的也不是讲究方法论,而是主题的相关性。
于是我对“管理工作的本质”做了初次研究,但对象并不是詹姆斯·韦伯,因为他现在没空了。我靠着一只秒表(很像多年前弗雷德里克·泰勒研究工人工作效率时的做法),观察了五位首席执行官(他们分别来自大型咨询公司、著名大学附属医院、教育系统、高科技公司和日用品制造商)一个星期的繁忙活动。一个星期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我更关心的是他们工作的节奏和本质,而非问题的长期演变情况。该论文完成于1968年,1973年结集成书;并在两年之后,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本书中稍做改动)。
这篇文章的方向、基调和部分中心内容,确立了我其后工作的模式。不久,《纽约时报》发表的一篇文章(1976年10月29日)1 将管理工作称为“适度的混乱”和“克制的无序”。它还用了一个短语,叫“推崇直觉”。在未来的日子里,我渐渐很喜欢用这个词来概括自己大部分文章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