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于国际市场仍然需要的我国低技术生活消费品,应该转变营销观念。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一般拥有较高的生活必需性权重,并不一定只能接受外国进口商的极低报价。既然美国、欧盟、日本,甚至韩国以及台湾地区对于我们的这类产品有一定的需求刚性,我们在进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同时,也应进行生产能力和出口总量的调整,迫使外商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问题是我国的制造出口企业和外贸企业应该尽快有效地组织起来,在国内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下,采取更为有序、更有效益的进出口控制,调整出口产品的价格策略,以增加我国制造业的国际收益水平。很难想象,即将成为世界第二贸易大国的中国,出口产品长期处于“价廉物美”的境地能够成为贸易强国。
最后,打造我国经济更为完整的制造与服务产业链。将我国制造产业链向上延伸到新产品创意、设计和研发,以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信息服务、国际供应链服务等高价值的生产性服务业;走出去向下延伸到国外市场的进出口业务,跨国物流配送和批发零售等消费性服务业,以实现我国外向型经济从单一的、不完整的国际产业链格局,向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完整国际产业链和高收益的国际价值链实现战略转型。美、日、欧的企业已经把它们的产业链延伸到了我国,我们也可以按WTO非歧视的原则,把产业链延伸到它们那里。
具体到我国的企业层面,就需要提高制造企业的营销水平和企业经营模式的效率,提升企业和产品品牌的市场价值-在金融服务领域培养我国有竞争力的跨国银行,在物流领域培养我国的Fedes和Maresk这样的强势企业;在国际进出口服务领域培养如同日本综合商社那样闻名世界的商贸企业;在国际批发零售领域培养出自己的沃尔玛式的跨国零售巨子;我国制造企业和服务企业应以此为下一阶段的努力目标,不断争取从国内制造业延伸到国际服务业的全产业链。
我国每年出口到美国、欧盟和日本大约5 000亿美元的生活消费品在进入国际供应链之后,在流通环节产生了数倍于我国产品离岸价的增加值。正是这一巨大的增加值,成为美、欧、日流通企业的商业利润、GDP、税收及增加就业的商品基础。换句话说,我国大量价廉物美的工业产品,成为美、欧盟、日服务业运转并获取巨额利润的“原料”。我国企业理应分享国际供应链的巨大增加值,我们应该改变这样的现状。我们应该把现代经济观念转向到国际产业价值链的观念上,逐步形成我国的现代企业及其互联链式的价值关系形态,构建对外贸易强国的坚实微观层面,并以此形成经济全球化潮流中富有总体竞争力的我国外向经济的现代宏观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