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那先前拿枪指着胖子的巡捕便将枪在他的胸口上顶了顶,呵斥道:“你,你们是朋友?”
“不,不!三爷老百姓对“红头阿三”的称呼。,哎!我,我们不相识哎。”赵广福矢口否认。
“你们明明是在一起的,你还抵赖?”那个押着王有才的巡捕说着,又用手枪顶了顶王有才的胸口,说:“你,拿枪……干什么?”
“三、三爷。这枪,是他的!”王有才指着赵广福说。
“这,这玩意儿,不、不是我的!”赵广福慌忙摇着手,解释着。
“No,No!你们是一伙的,强盗。”那巡捕晃了晃脑袋,连声说着。
另一个巡捕则用非常肯定的口吻说:“你们拿着枪。一定是想要拦路抢劫,不不!说不定你们想要……杀人!”
“对对。”那用枪顶着胖子的巡捕,忽然惊呼了起来,“几天前,在法租界刚刚发生过枪杀案!你,你们……”
“不不!”赵广福连连摇手,说,“那,那跟我没关系!”
见此情形,一个华人巡捕便走上来,对印度巡捕说:“现在你也问不清楚,不如先把他带回捕房捕房,就是巡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警察机构,警察统称为“巡捕”。总巡捕房设在四马路,即今之福州路185号,捕房十余处一律以所在地命名,如“老闸捕房”、“新闸捕房”、“嵩山路捕房”、“杨树浦路捕房”等等。慢慢地审!”
那印度巡捕一听,便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声:“带走!”
不由分说,两个巡捕便一拥而上,摸出吊在西式短警裤腰上的手铐,“咔嚓”一声,将赵广福、王有才给铐上了。
这时,一个华人巡捕则将那把枪放进蓝布包袱里,重新包好,拎着跟着一起走了。
作为疑犯,赵广福、王有才随即被押往公共租界此地段原属英租界。1862年3月31日,英租界召开租地人会议,通过将美租界并入英租界的提案。次年的9月21日,美租界租地人召开会议赞成,遂正式将英、美两租界合并为“洋泾浜北首英美租界”,后又改称为“公共租界”。戈登路普陀路巡捕房(1929—1943)。
按理说,此时,这两个印度巡捕应当将嫌疑人带往公共租界静安寺路捕房,或就近的戈登路、康脑脱路今康定路。捕房。那么,他们为什么反而舍近求远,却去了稍远一点的普陀路捕房呢?
这是因为,前两个捕房建造的年代稍久,而普陀路捕房则刚建造不久,其建筑及设施相对先进。在这起具有“持枪抢劫嫌疑”的案子里发现了手枪,为了便于检验测试,两个印度巡捕便按照规定将两个嫌疑犯押了过去。
当赵广福、王有才被带进普陀路捕房后,即被作了简单的讯问笔录,并制作成《解押单》:
嫌犯赵广福,江苏江都人,现年28岁;住本市闸北普善路草棚内;职业,木匠。来申六年。
嫌犯王有才,江苏江都人,现年25岁;住本市闸北普善路草棚内;职业,黄包车夫。来申四年。
嫌疑证物:手枪一支,子弹数发。
巡捕房虽截获了枪支、弹药,但现场并无犯罪行为,故很难定罪。
案情难以定罪,此事也就先被搁置在一边。嫌疑人木匠赵广福、车夫王有才也就被羁押在普陀路捕房候审。
根据相关规定:嫌疑犯在被捕后,必须将《解押单》与持证一起,送交四马路185号上海公共租界总巡捕房。
公共租界总巡捕房经过阅读《解押单》,并进行分检后,以“疑似抢劫罪”递交江苏高等法院第一特区法院,进行审判。根据约定,不论是总巡捕房,还是分巡捕房,均可把当天拘捕的案犯连同查获的赃证,于翌日上午8时许解送法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每天安排六个刑庭推事,即主审法官,分别在六个法庭里审理。法院推事依法进行审讯,认为罪证确凿,即依法判刑;认为罪嫌不实,则当庭宣告无罪释放;如认为有再行调查必要的,准许捕房把被告带回,定期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