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问责制(2)
契约精神
汪中求
李离视职责如生命,以身徇法,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信任,官员代表政府通过制定、执行决策来承担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民与政府、官员之间实质上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官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向人民报告他们的行为,人民也有权利要求对那些失责渎职的官员进行处罚。
其次,问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政府官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行问责制,凡是因为疏忽失职、能力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制度上硬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从而形成优胜劣汰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建成更有效率、更负责、更富于服务精神的公务员队伍和政府。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的气矿井喷特大事故导致243条鲜活生命撒手人寰,万余群众中毒受伤,六万百姓星夜逃难。虽然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给绝大多数与他接触过的人的印象是“低调、务实、能力强”,但是他作为最高领导,对自己下属的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他难辞其咎。2004年1月6日,马富才引咎辞职,以示对事故责任的承担。
2005年11月,100吨左右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虽然之前曾经为淮河治污作出了努力,但是以前的功劳并不能掩盖他在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他所领导的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
虽然马富才、解振华这些官员也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有着为人民鞠躬尽瘁、对工作满腔热情的理想和愿望,但是作为领导,只要他们犯了错误,只要他们的工作无法创造让百姓满意的成绩,就必须引咎辞职。工作不力,官位不保。他们被问责制“问”倒的现实,使得在位的官员们有了危机感。仅仅是不犯错误还不够,还要踏实地干好工作。在其位不谋其职,没有能力履职,躲得了今天,但躲不了明天。由此看来,问责制度的实施使得官员们意识到了“责任”两字的分量,意识到了只有提高自己的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才能够用好的政绩换得百姓的认可和官位的稳定。
再者,政府问责有利于法律监控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问责制的广泛实施使得那些拥有权力的各级政府及官员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否则就会受到问责主体的质询或弹劾,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说,问责制的推行有利于完善国家的法律监控机制,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
2008年11月初,重庆市投放了一批新的出租车,而且出租车司机每月缴纳的“份钱”也提高了。由此造成的排队加气时间长、营运时间被挤占、收入减少等问题,使得出租车司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生活压力。于是,8000辆左右的出租车开始集体罢运,这一事件给社会出行秩序带来了极大不便。事后,重庆市政府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问责,并且给予重庆市运管局局长以行政警告处分。罢运的结果是出租车公司协会规定重庆出租车将下调份钱,的哥月收入增加逾500元。
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也使得各地政府开始寻求一种长期的有效解决出租车行业问题的方案。
比如,2008年12月11日,杭州市就正式公布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13条;2009年9月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将突发性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这说明,大型事件和问责结果会警醒各地政府的执政思想,使得各地政府和官员进一步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政观念,绷紧责任神经,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与契约文明的世界趋势相协调,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呼唤契约文明,呼唤契约理念和契约实践。中国将不可避免地融入全球化,以此为契机,传统体制和制度也在变革与创新。在此背景下,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向就是把契约文明贯穿到与社会发展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吻合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构造。不能否认,在中国社会,封建专制传统、宗法血缘纽带还充斥于社会生活诸领域,对具有浓重理性传统和人文色彩的契约文化有着天然的抵触。但市场经济的产生为契约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然内含着契约精神的贯彻和实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契约精神及其所蕴含的自由、平等、民主、公平理念,必将在中国大地生根、开花、结果。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到处充满着“野蛮生长”的机会。未来三十年,中国必然建立起具有“契约精神”的新商业文明。
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国到处充满着“野蛮生长”的机会。未来三十年,中国必然建立起具有“契约精神”的新商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