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规则来消灭潜规则
契约精神
汪中求
有关调查显示,消费者最容易遭遇潜规则的行业为餐饮住宿、商品销售、旅游娱乐、医疗服务、装修物业、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在参与调查的人群中,有994%的人曾因消费潜规则吃过亏,有高达780%的人面对潜规则选择“忍了”,认为维权成本过高。为此,中消协提出“挑战消费潜规则”,并征集到800余条消费潜规则,开始全面清理这些潜规则,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
这些潜规则虽然属于法律尚未禁止的行为和现象,但是它们明显地损害了公众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譬如一些酒店明禁自带酒水,还有的酒店规定了最低消费,对于诸如此类的明目张胆的潜规则,大家却无可奈何。一些潜规则属业内“秘诀”,大家根本就很难了解真相,如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在被媒体曝光之前早就在一些奶品企业中大行其道。又如,最近被曝光的蒙牛特仑苏牛奶中添加OMP,完全超出了我国法律许可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尽管这些潜规则明显地损害了大家的权益,侵犯了大家的知情权,违背了契约的公平法则,但是它们却长期存在,甚至表现得更为猖狂。症结何在?我们分析认为,根本原因是潜规则行走于法律边缘,法律规范不明不严为潜规则提供了生存空间。
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饭店最低消费、旅馆12点前结账等现象明文禁止;只要无害就可使用,以前的食品卫生法规的这一管理原则直接导致了食品添加剂的泛滥问题……
挑战潜规则要用撒手锏。仅仅是把这些各行各业的潜规则晒晒太阳,还大家一个知情权,进而对其进行道德审判是无济于事的。最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健全我们的法律体系,使潜规则无处可逃,使那些钟情于潜规则的个人和行业没有法律的漏洞可钻。要破除潜规则,除了大家对其进行道义上的声讨和企业的严格自律之外,还要通过立法,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潜规则赖以生存的法律“夹层”,根除潜规则滋生的环境。
2001年1月,河北律师乔占祥坐火车到外地办案,发现自己买的火车票比平时涨了5元钱。乔占祥认为,依据《价格法》,火车票价上浮应该举行价格听证会,而且春运火车票上浮未经国务院批准是违法的。乔占祥因此向北京一中院对铁道部提起诉讼。
官司虽然以乔占祥的败诉而告终,却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关注。人们意识到,普通公民要以法律为武器,向既定的不合理规则说“不”,来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同时,乔占祥案也迫使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众的利益,注重与民众的平等对话。2001年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实施,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政府部门,开始纷纷邀请百姓参与价格听证。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同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给使用添加剂设了两个前提标准:一是技术上确有必要;二是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设置了一道新防线——食品添加剂目录,目录里面没有的,哪怕暂时证明对人体没有害处,也不能添加。这是对食品行业乱用添加剂潜规则的有力遏制。
2009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修订版),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一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我们在健全法律体系的同时,还要建立方便大家投诉潜规则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绿色通道,大幅降低人们的维权成本。
之所以高达780%的人面对潜规则选择“忍了”,其原因就是维权成本过高。没有人会为了一件价值很小的商品,数十次往返于商家、质量鉴定等部门之间。更很少有人像被网友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吴苹那样,十几年如一日的为了保护个人财产权利而抗争。2007年3月,《物权法》通过之后,全国媒体的关注使得吴苹一举成名。她虽然获得了赔偿,但是又开始面对新的问题。2007年“最牛钉子户”事件之后,当时的那家法院,一直在打击报复她。吴苹在重庆一家四星级酒店租了一层楼,每月按时把租金交给酒店。但是酒店的一个部门与吴苹之间有误会,以为她没交租金,于2007年11月把她告上了法院。当酒店弄清这是一个误会之后就马上撤诉了。但是那家法院为了报复吴苹,居然不让酒店撤诉! 本来2008年1月就可以结案,结果拖到了2009年才开庭。吴苹认为,按照《法官法》法院拖延办案就是枉法。为此她搜集了所有的原始证据、资料,准备再次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见,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我们公民的正当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社会也就没有公平和正义可言。那些拥有权力的官员和政府机关就会肆意地践踏法律的尊严,就会用手中的权力对你进行打击报复。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坤科日前表示,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3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调查显示,面对腐败行为,仅有401%的受调查者认为自己有举报义务。剩下近60%的调查者之所以选择了不举报、不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并非他们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也不是他们麻木不仁、习以为常,而是虽然他们对那些潜规则、对那些腐败现象、对那些违背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行为深恶痛绝,但是他们也感到许多的无奈,充满了对因为维权、举报而遭报复的恐惧,充满了对一些政府主管部门的不信任。
因此,在现行的体制机制下,要从建立健全法制、加大反腐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保护为个人和公众维权的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违背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违背了契约精神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