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要自我反省、自我修正(1)
契约精神
汪中求
目前,国有企业法制建设虽有长足发展,但仍不平衡,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法律漏洞和法律风险。据统计,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以来,仅2003年5月到12月就收到中央企业报送的请求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65起,涉及82家企业,直接涉案金额85亿元,间接涉案金额250亿元,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范围之广,令人感到震惊。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认为,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但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等,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有关机构做过一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8万多人中,有78%的人都说不喜欢自己的企业,其中有87%的被调查者说想离开自己的公司。症结所在还是企业的管理,也就是企业文化,其原因是由于企业没有能够和员工建立一种良好的心理契约。我们必须承认,老板的个性不等于企业文化,但是,我们同样应该看到,在企业与员工建立心理契约的过程中,管理者应该自我反省、自我修正、严格自律,应该做实践企业制度和企业精神的模范。
深圳某公司董事长说:“我警告我们企业的领导们,如果有谁说‘那不是我的错,而是他的责任’之类的话被我听到了,我就立刻把他开除。这种人显然对我们企业没有足够的专注与忠诚,若任其发展就好比你站在那儿,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醉鬼坐进车子里开车。也许你有权决定你的行动和语言,但是我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在企业内部。在这里任何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发生,所有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各级领导。所以,无论是不是你的工作范围,只要是关系到企业的直接利益,都要毫不犹豫地加以保护,这样的领导才是肯负责的、也是我需要的人。”
企业要与员工建立一种良好的心理契约,管理者首先要自律,要做实践企业制度和企业精神的模范,要在做事的时候持有自我反省、自我修正的态度,并以不断的追求去实现团队和企业的美好愿望。一个严格自律、善于自我反省的人,往往能够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能够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而一个对自己放松了要求、不善于自我反省的人,则会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一些错误,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
我走访过许多的企业,其中发现许多企业都在追寻同样的管理理念(赶超全球的时髦),就是企业文化。而且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把自己的企业文化张贴在公司醒目的位置。我想,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让客户知道这个企业是采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二是在时刻提醒公司员工,这是一家有企业文化的公司。走访的企业多了,我还发现许多企业的企业文化大都不外乎以人为本、创新、诚信、客户至上等这些内容。可是,为什么企业发展状况却各不相同呢?有的企业发展很迅速,有的企业发展很缓慢,有的企业却关门大吉了。原因就是他们的管理者在企业中的作用不同。那些发展好的企业,管理者无不是在企业制度和企业精神方面为员工们作出了表率,成为员工们学习的榜样。
“当我们梦想更大的成功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更刻苦地准备?当我们梦想成为领袖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服务于人的谦恭?我们常常只希望改变别人,我们知道什么时候改变自己吗?当我们每天都在批评别人的时候,我们知道该怎样自我反省吗?”这是2006年4月,30多位中国内地著名的企业家在香港集体拜会李嘉诚先生时,李嘉诚向大家作的开场白。李嘉诚在这里提到了自我反省,可见成功的企业家对于反省这种自律能力给予了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