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意识浓厚,不知平等为何物(1)
契约精神
汪中求
集权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的时间。统治对象的相对稳定,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集权观。一切社会资源都围绕帝王、天子这一中央集权运转。孔子的儒家文化造就了这种集权统治,集权统治又繁荣了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社会,政治与经济利益高度集中,统治者拥有全国的土地,垄断着一切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资源,官僚们因战功、做官取得的土地,也不是恒久不变的。这种现象久而久之就在权力阶层形成了特权意识,而特权意识与契约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道德规范之外的特殊权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权利。特权无疑是对契约精神所倡导的公正、平等等原则的挑战,对契约精神的背弃,因此必然招致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一部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特权生存空间日益压缩、平等观念和契约精神日益深入人心的过程。
现实生活中一些掌握了权力的人,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相当严重。其主要表现有二:一是不知平等为何物;二是我的地盘我要做主。这种特权意识是对契约精神最大的侵犯。
2008年6月14日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系的毕业生们在乘坐火车去北戴河的旅途上,遭遇了被“要求集体让座”的尴尬场面,这让毕业生们很不服气。据毕业生讲,列车员解释说集体让座是给相关领导,这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2008年6月15日《北京晨报》)
购买了火车票就等于跟铁路部门缔结了契约关系,除了对号入座,铁路部门还要为乘客的安全提供保障,除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都不能随便更改,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契约精神,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和常识。作为领导本应该为社会特别是为下一代为大学生树立一个遵纪守法、遵守契约精神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大众作出表率,可是这些领导的行为却大失水准,与契约精神背道而驰。为领导让座,体现了铁路部门和领导们契约精神的缺失。
由此,我想起了十几年前克拉玛依市发生的一场大火。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派来的“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在演出过程中,因舞台纱幕太靠近光柱灯被烤燃而引起火灾。
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一位官员对学生们说:“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学生们十分听话,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都不动。等在场的所有官员都从剧场中唯一的一个打开的安全门走出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经开始四处蔓延,并且堵住了唯一的逃生道路。
学生们撤离火灾现场的最佳时机已被错过了!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注,另有一说:死325人,伤136人;此处采用法院判决书的数字);死者中有288人是中小学生。在场的有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
与之相反,在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二十几个,竟“奇迹般”地无一人伤亡!
这些人在十分危急的时刻依然没有忘记维护领导们的特权,巴结领导,拍领导的马屁,却置许多鲜花一样的儿童生命于不顾。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尊老爱幼、崇尚道德的民族,我们国家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这些人置道德契约和法律契约于不顾,一心想搞特权,这是背离了契约精神的。即便是在中国的古代,战乱之时,地方文武官员守土有责,不得弃百姓而走。城池被破,自杀者,被冠以殉国美名;逃遁者,或被杀之。在我国,官员被人们尊为父母官,而这些父母官面对大火却不顾自己的百姓,只顾自己逃命。于法律于道德这都是不能被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