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不快乐?(2)
契约精神
汪中求
80后的一些年轻人逃避责任,惧怕现实婚姻,往往热衷于网婚。即男女双方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在网络上举行虚拟婚礼、组建家庭,如果日子过不下去了,还可以随时离婚。其中有一个男孩小江一年网婚下来,已经娶了100多个老婆。(2006年10月27日 来源: 北京晨报)
员工担心老板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突然辞退自己;老板担心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突然背叛自己,带走客户和资金;客户担心企业没有遵守商业规则,欺骗自己,以次充好;夫妻彼此心照不宣,总是害怕对方背叛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朋友交恶,手足相残……
有这样一句戏言,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虽然话说得有些绝对,但是在社会上违背契约精神的现象频繁发生的今天,人们都在担心被自己最信赖、最熟悉的人背后叉一刀。
现在的人们之所以感到自己不快乐,是因为一些人违背了契约精神,导致了我们的权益无法获得契约的保障。
《做人不能太老实》、《做人要有心机》、《做人要有手腕》、《跃龙门》、《大明帝国之夜来风雨》……与契约精神的缺乏相对应着的是反契约精神的文化的泛滥,文化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厚黑学说和反映心机权谋的图书和影视剧,这使得社会上权谋盛行,人人自危。
契约精神的核心是与人为善,善是一种精神的契约。每个人在遵守契约的同时,都要面对别人不遵守契约的风险。哪怕别人违背契约,自己也要坚守承诺。相反,不遵守契约通常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伤害:焦虑、压力、不快、忐忑不安、害怕被别人指责批评。许多例子都告诉我们,违背了契约精神并不能够让我们得到的更多;相反,却会让我们失去很多,哪怕你是明星大腕和著名企业。
2003年7月1日,耐克与郑智签订代言合同,约定自签约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郑智必须在参加所有运动或和运动相关的活动时只穿着和使用耐克足部用品、服装、配饰和器具。在合同期内,郑智不得穿着或使用除耐克以外的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不得和任何除耐克以外的产品或非运动足部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签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后开始的认可、促销、顾问或相似性质的合同等排他性条款。耐克给予郑智的基础报酬分别为:2003年20万元,2004年50万元,2005年60万元,2006年70万元及2007年85万元,均为税后实际收入。此外,耐克还将根据约定的条件支付郑智表现奖金。
合同签订后,郑智在各类比赛中均穿着耐克球鞋。然而在2004年以后,郑智有两次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参加比赛。2005年3月18日,郑智正式向耐克发函,要求从即日起中止合同。同年4月底,郑智与阿迪达斯苏州公司签订了代言合同。在2005赛季和活动中,郑智均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2005年11月7日,郑智接受了阿迪达斯为其制作的特制靴,鞋面上印有“郑智”字样的繁体字,并且从此开始频繁参加阿迪达斯的各项宣传活动。
2007年4月,耐克公司以阿迪达斯公司利诱郑智促使郑智穿着阿迪达斯球鞋参赛并与郑智签约构成侵权为由在上海提起诉讼。2009年7月23日,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与郑智连带赔偿原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损失20万元。
和谐社会需要契约精神。特别是那些明星、政要等公众人物,那些在行业、在全国甚至世界闻名的企业,更要为社会作出遵守契约规则、遵守契约精神的表率。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具有契约精神,都能够遵守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都能够按照章程和规则办事,社会就会少了许多矛盾和纷争,就会变得更加和睦和谐。
契约箴言
人心只有存善,才能被阳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约才在世界普遍存在。
懂得珍惜这种契约的人是高贵的,懂得为冷漠付费的人是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