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4)

【56】据金岳霖晚年回忆:“寅恪先生不只是学问渊博而已,而且也是坚持正义勇于斗争的人。清华那时有一个研究院,研究中国古史。院里主要人有王国维、梁启超、陈寅恪。也有一位年青人,李济之。前些时他还在台湾,现在是否也已作古,我不知道。看来当时校长曹云祥对梁启超有不正确的看法或想法,或不久要执行的办法。陈寅恪知道了。在一次教授会上,陈先生表示了他站在梁启超一边,反对曹云祥。他当面要求曹云祥辞职。曹不久也辞职了。好像外交部派校长的办法不久也改了。”(《金岳霖的回忆与回忆金岳霖》,刘培育主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

又据《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 民国十六年丁卯(一九二七)条载:“十一月,研究院发生风潮。起因为:外交部聘梁任公先生为庚款董事会董事。按章程规定,校长由董事中互选。曹云祥恐梁先生将代之为校长,暗中运动教职员反对,教育系教授朱君毅独甘为奔走,嗾研究生王省上书云‘研究院教员旷职(时任公先生因病返津),请求易人。’曹将信油印寄与任公,欲迫令去职。全院同学闻之大愤,质问王省,尽吐实情。于是同学们一方面赴津,请求梁先生勿辞,一方面请求外交部,撤换曹云祥及朱某。结果王省被开除,朱君毅辞职,曹旋亦去任。”

另据毕业于东南大学外文系、受吴宓举荐前往清华国学研究院任陈寅恪助手的浦江清于1928年1月14日记载:“旧校长曹云祥氏向外交部提出辞职,外交部已派严鹤龄氏暂代清华学校校长职。严氏于今日到校。清华学校系根据美国庚子赔款而设立。故向隶外交部。主其事者均外交系中人,官派与洋派兼而有之,曾不知教育为何事,学术为何事也。陈寅恪先生尝云祸中国最大者有二事,一为袁世凯之北洋练兵,二为派送留美官费生。”(见《清华园日记 西行日记》(增补本),浦江清著,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出版。)由浦的日记可见,早期的清华学校屡换校长,主要是教育系统的学者与外交系统官僚斗争的结果,至于浦氏随后在日记中说“今曹氏为研究院教授学生所攻击,又因帐目糊涂”之“帐目”问题,到是次要的。

【57】胡守为《学识、品格、生活情趣--陈寅恪先生往事杂忆》,载《历史大观园》,1988年第5期。

【58】王永兴《陈寅恪》,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79年8期。

【59】陈封雄《史学界缅怀一代宗师陈寅恪--参加纪念先叔陈寅恪国际学术讨论会的感想》,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年6月21日。

【60、61】陈封雄《卌载都成断肠史--忆寅恪叔二三事》,载《战地》,1980年5期。

【62】陈封雄《史学界缅怀一代宗师陈寅恪--参加纪念先叔陈寅恪国际学术讨论会的感想》,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年6月21日。笔记门类数目,陈封雄误记为二十二,今据季羡林原文改之。(见《从学习笔记本看陈寅恪先生的治学范围和途径》,载《纪念陈寅恪教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

【6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载《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陈美延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

【64】黄延复《文史大师──陈寅恪》,载《人物》,1983年4期。

【65】陈封怀《“怪”教授》,载《人物》,1983年4期。

【67、69、70】俞大维《怀念陈寅恪先生》,载台北《中央日报》副刊,1970年3月31日。

【68】《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蒋天枢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出版。

【71、78、80、83】《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载《陈寅恪集·诗集》,陈美延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

【74】吴宓《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河自尽之详情》,载《顺天时报》,1927年6月6日。转引自《吴宓日记》,第三册,吴学昭整理注释,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另参见《王静安先生年谱》,赵万里编,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4月。

【75】《王观堂先生挽联》,载《陈寅恪诗集》,陈美延、陈流求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76】《王静安先生年谱》,赵万里编,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4月。

【77】《挽王静安先生》,载《陈寅恪诗集》,陈美延、陈流求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79】关于王国维为何自沉昆明湖之说法,最具特色者应是商承祚认为王国维妻妾有外遇,王氏不愿受辱而一死了之说。此说由于为尊者讳之故,罕有见于文字者。罗振玉之孙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一书,所引商承祚之说语焉不详,只有“中不可道”一句,罗继祖理解为亲戚之间的矛盾,似不符合商氏本意。常任侠1940年1月12日记载:“晨,商锡永(南按:即商承祚)来,留其在舍午餐,杂谈男女琐事,商云王静安以妇有外遇,故愤而自杀,未知信否也。”(《战云纪事》,常任侠著,海天出版社1999年出版,232页。)

王国维的亲家兼师友罗振玉认为王乃殉清而死,而清逊帝溥仪却认为是被罗振玉逼迫而死。在溥仪所著《我的前半生》第四章(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中,溥仪在一个注释中说道:“我在特赦后,听到一个传说,因已无印象,故附记于此,聊备参考。据说绍英(南按:清室内务府大臣)曾托王国维替我卖一点字画,罗振玉知道了,从王手里要了去,说是他可以办。罗振玉卖完字画,把所得的款项(一千多元)作为王国维归还他的债款,全部扣下。王国维向他索要,他反而算起旧账,王国维还要补给他不足之数。王国维气愤已极,对绍英的催促无法答复,因此跳水自尽。据说王遗书上‘义无再辱’四字即指此而言。”溥仪此说,后被郭沫若著文加以肯定并传播,影响颇大,遂成为王氏之死诸说中的主流观点并为时人广泛采信。

【81】《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随罗雪堂先生致陈寅恪书》,载《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三号,1928年4月。

【82】《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载《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陈美延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

【84】《给孩子们书》(1926年9月14日),载《梁启超年谱长编》,丁文江、赵丰田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5】《与顺儿书》(1926年6月5日),载《梁启超年谱长编》,丁文江、赵丰田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6】梁启超《我的病与协和医院》,载北京《晨报副刊》,1926年6月2日。该文原是一份英文声明,交协和医院存入医案,后经人译成中文,刊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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