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思嘉:我的城堡(3)

  宋思嘉:我的城堡(3)
  
  箭塔--我的目标
  
  如果让我说出自己的优缺点,我认为我最大的优点是非常能想,什么样特别诡异的事情都能想出来,并且试图去做。它的好处在于,你最后能做出很多别人没做过的事。
  
  比如初一那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坐飞机跑到悉尼我小姨家,和她过了一个暑假。小姨夫白天上班,我跟我小姨在家里泡着,做拼图,就是那种立体拼图。我当时买的是一个小城堡,拼累了,我小姨就弄点巧克力吃。白天我有时也去书店里逛,基本上可以泡一天。在那待了3周,爸爸、妈妈这边着急了,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说我能再待几天吗,我妈说,好家伙,你乐不思蜀。然后又待了一周。其实悉尼于我而言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城市,没有特别独特的地方,独特的是我在这座城市做的事、这件事是和谁在一起做的。
  
  初三那年,我把能找到的关于耶鲁的资料全都看完了,越看越喜欢,觉得这个地方太漂亮了,太棒了,后来我跟我妈说我要去这儿。那会儿我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
  
  当我把要去耶鲁读文学的事情告诉我妈妈的时候,她说这是件大事儿,她自己一个人决定不了,所以得开个家庭会。开会的时候我特别认真地对家人说,读文学专业我会很快乐--我想就是这句话把我父母说服了。其实对于“将兴趣当做自己的职业是最快乐的”这件事,很多人都有切身体会。例如我妈妈当年想当老师,但是因为那会儿工科待遇好,也缺工科的人才,所以她就被老师和家长劝报工科了。我妈妈曾经告诉我,她这辈子的理想就是当老师教孩子,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而我爸爸也特别希望我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高高兴兴的。所以到最后他们俩都说你去读文学吧,但是最好再读一个别的。
  
  对于父母说的“再读一个别的专业”这件事,我觉得还是很可以接受的。而我很庆幸他们允许我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既然无论如何都会过完一生,那么与其偷懒、随波逐流,还不如多做点自己喜欢的有趣的事情,何必要那么循规蹈矩,干一些别人认为你该做的事情--这让我忽然想起最近我们同学在填报志愿,我们班主任快疯了,因为所有人报的都是经管系或金融系。于是我就劝我的朋友:“你看,咱们全年级的人都报经管系,以后出来得有多少经管系的人,你抢得过这个饭碗吗?”我觉得别人说什么好你就干什么,这种挺没劲的,还不如自己多想一想,自己多做一做,哪怕最后并没成功,起码是尝试过了,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了。
  
  我觉得现在很多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对自己的要求太低--我不是说传统意义上的要求:“我要考上一个好大学,我要找到一份好工作。”这是很多学生家长每天都在考虑的。但是你找到一份好工作之后要干吗,难道这就是你人生的最终目的了?可能是由于制度导致,很多高中生被现行教育制度或者教育现状所困,他们只能看到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关卡,也就是高考,有的学生或许还能看到就业。但是高考以后怎么办?就业以后怎么办?难道读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找一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就是成功吗?这些问题他们可能从来都没想过。
  
  我认为自己这一辈子要做喜欢的事。现在很多企业培训的时候,都在向员工强调,你要把自己目前所做的事当成事业,而不是职业。但是“事业”与“职业”到底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事业”是你喜欢做的事情,无论它能不能给你带来名利,至少你投入了情感,收获了快乐,你在意你能在这个行业里面成就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而“职业”,只是一个单纯的谋生手段,仅此而已。当然“职业”也会变成“事业”--你从事这个东西,你以它为业,最佳境界就是你喜欢它。既然人这一生必须要面对工作,既然无论怎样你都会把人生几十年的时光投入一项工作中,那为什么要投入不喜欢的事情里?很多人并没有想明白这一点,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我的同龄人对自己的要求偏低--他们要求的,是读一个热门专业,毕业以后寻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待遇不错的工作,出来就这么平平静静地过,或者能生活下去。
  
  给耶鲁的申请文书中我写了两篇,一篇是写住宿生活的--因为我个人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所以我就写自己如何和同学们一起闹。另一篇是就“翻译”写了一篇文章--相比现代文章,我更偏好古文。一是因为古文比较美,二是表达比较精简。我有一阵特别喜欢把我们学的古文翻译成英文,比如《岳阳楼记》之类的。在那篇文章中,我通过把文章从中文翻译到英文,和从英文翻译到中文,比较两个不同文化国度里面的诗、文学作品,来表达自己对这种“差异”的感受。而且我发现,在评价另外一个民族文化的时候,不能以我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因为那样是衡量不出东西的。
  
  说起文学作品,我特别喜欢Tolkien。最开始看他的书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但是我那时就能特别强烈地感觉到自己不仅是在看一个故事,而是在看一段历史。他用一种最最基本的视角来写故事,而且有特别宏大的感觉,他的语言很古朴,有点像史诗。他给他的故事设计了整个的历史,还有这个世界各个文化的背景,他这项工作做得很细致--他最早是从语言开始的,因为他是发明了两门语言的语言学家。为了这两门语言,他就造了一个世界给它们一个“生活”的地方。所以说他的世界都有血有肉的。后面有很多人都试图模仿他,但是他们都只是模仿到表面的东西,没有像他那样能够深挖掘的。
  
  我还特别喜欢一个写奇幻的作者,名叫Le Guin。但是我喜欢她跟喜欢Tolkien的原因不太一样。她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她知道模仿很难成功,于是她不去试图模仿,而是打造完全属于自己的体系。如果说托尔金是建造了很多奇幻的传统,Le Guin则是打破这些传统的人,我看的她的第一本是Earthsea(《地海传奇》),这是她写的第一本书,也比较有名。那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感觉是那种很虚无缥缈、那种海阔天空,淡淡的那种感觉。特别平静,但是特别有那种平静而朴实的美感。
  
  我特别喜欢Le Guin写的人物对话,她笔下的人物说的话都特别平常,但是一句话可以让你想半天。这种思考是作者在不知不觉中赋予你的,你愿意跟着她的思路走,而不会感觉到作者很做作。她跟Tolkien是两种风格,但是两种风格都特别让人喜欢。也有一些其他的作家,我也很喜欢,比如写科幻的阿西莫夫。他曾经是名科学家,写的故事既幻想又严谨,可以算是20世纪科幻的鼻祖。他的故事中有个概念叫机器人三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生命、在不违反第一条的时候必须遵守人类命令、在不违反前两条的时候必须保护自己。以前写科幻的人都不是这样的,最开始的机器人,造出来都是怪物、魔鬼,没事乱杀人的,自阿西莫夫以后,普遍的机器人形象,有点像电脑形象,对人类没有恶意,只是没有人类的思维方式,你必须得照顾他,告诉他去怎么做,让他为人类服务。其实阿西莫夫是很有远见的--那些在电脑没有普及的年代写出的书,现在看来实质就是在讲人工智能。
  
  非故事性的作家有两位我很喜欢。我开始喜欢Thomas Friedman写的东西,就是因为看了The World Is Flat(《世界是平的》),我觉得他说的好多都特别有道理,而且是以前没有注意到的。尤其他对中国发展的评价,比咱们自己给自己的评价还要高。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作为美国人,在警示其他的美国人一定要奋发图强、不然不进则退,还是他对这个另有研究。但是我觉得他作为外国人,对中国的观察和分析可能比咱们看得要清楚一些。看他的书有一个特别诡异的地方:他写的是全球化,但是他这本书本身不是很全球化。他几年前就预测印度的IT行业以后会非常非常厉害,后来印度的IT行业确实很发达,所以我觉得这个人还是相当有远见的。
  
  Malcolm Gladwell写过Blink,看起来特别有趣,没看之前可能稍微知道你的潜意识有时候会告诉你这个要选那个不要选,看完以后会觉得人的潜意识太厉害了。这本书是讲,通过好多心理学实验分析,有时候人的第一反应或者第一印象往往是特别准确的,因为你还没有用你的意识去进行思考,但是你下意识,直觉已经告诉你正确答案了。我们班同学曾经拿这个解释为什么做选择题改答案往往会改错。还有The Tipping Point(《引爆流行》),What the Dog Saw(《狗看见了什么》),他写过好多,都是跟这个差不多类型的,都挺值得看的。
  
  说了这么多喜欢的作家,应该说一说我崇拜的人。事实上我不是一个容易陷入偶像崇拜的人,但是我特别佩服希罗多德。希罗多德是公元前5世纪的人。我看过他写的《历史》,他哪都去过,包括埃及、中东。你可以把他和他的徒弟修昔底德写的东西做个对比,后者写的东西都是军事、政治,政客说了什么,王者说了什么,将军说了什么,但是希罗多德写的都是埃及人怎么生活,波斯人怎么过日子,当时打仗的时候波斯王薛西斯是带了多少人过来打我们,这些人都是哪来的,这些人都是什么背景,他们的文化是什么样。希罗多德是心胸特别开阔的人。我想当时希波战争跟咱们的抗战有的一拼吧,但他能把对方文化了解得这么清楚,并且不带贬义,没有偏向,包括他在展现埃及人的宗教、文化的时候,他都绝对客观,不带偏见。尤其在那么早以前,人类文明没有发展到那个地步,能有他这样一个人,他的作品放在两千年以后仍然叫人震惊。所以我很崇拜他,希望自己会像他这样,把东西写得有趣,贴近人们生活,幽默风趣,并且不带有任何的偏见或者仇恨,这也是作为记者或者作家特别需要重视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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