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3)

这混蛋就是欺负我一辈子也挣不到2500万。

我突然觉得伤心,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可是我还是会觉得伤心。

“陆与江,这世上不止你一个人有钱。是,当初我是因为钱才跟你结婚,但婚前你有财产公证,最后离婚的时候,就这套唯一联名的房子,我也没办法卖掉一半产权,因为离婚协议规定只可以卖给你……”

“你现在觉得不公平了?”他冷笑:“想要得到什么,总要付出点代价。”

“我付出的代价已经够了。”我彻底失控:“你守着你的钱过一辈子去吧!房子我不要了!我这就搬出去!我是疯了才会熬了这么久!我是疯了还住在那房子里!我才是真正的混蛋,大混蛋!”

我掉头冲出办公室,把外边坐在电脑跟前的大美人又吓了一跳,我睬也不睬她,冲到电梯前面拼命按键,电梯一直没有上来,而眼泪却漱漱的掉下来。

我怕会被人看到,没有等电梯上来,就从楼梯下去了。

一边走,一边哭,真是没有出息,还会这样哭。从38楼一直走下去,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哭得连头痛都发作了。

很久没有头痛过了,上次好像还是考研的时候,拼命的做模拟题,一直做到头痛。

不对,最后一次头痛应该是跟陆与江吵架的时候,我歇斯底里,而他只是冷笑:“你除了爱钱还爱什么?难道你嫁给我不是为了钱?”

字字诛心,如果是小言或者八点档连续剧,女主都可以吐出一口鲜血来,可是我只是头痛欲呕,几乎是拼命一样:“是,我就是爱钱,你要离婚可以,给我钱。”

他没有摔一张支票到我脸上,让我滚。

陆与江才不会这么傻,就算他肯他的律师团也不肯,我们的离婚协议据说由一群法务精英草拟之后又修改多遍,大律师字字斟酌把关,最后才拿来让我签字。

我当时几乎是身无分文,婚后没有工作,自然没有收入,我的一切都是陆与江给的,所以我签字了。丧权辱国,总还得有权可丧,有国可辱。连割地赔款的地位都没有,还怎么可能讨价还价。

没有地方可以去,不知不觉又走到那个小公园里,我觉得头更疼了,一个人坐在长椅上。

还好没有再哭了。

我很讨厌自己哭泣的样子,很丑,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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