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4)

1973 年夏,王世襄终于结束了四年的湖北咸宁干校生涯,回到了他熟悉的北京,从而开始了追要被抄文物、图书的漫漫长路。为了治学,更为了一个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尊严,他锲而不舍地向有关部门写信或当面诉求。直至1986 年,除了当初被变卖的金银首饰,大部分文物、图书及手稿都被追回。这从王世襄所在的单位给国家文物局写的一份报告可以了解全部的情况,今附文博所报告如下:

关于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工作的报告

文物局:根据中组部组通字[1986]36 号文件精神,我们检查了我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王世襄同志“文革”中查抄物资的处理问题。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1973 年4 月到10 月,我所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对文革中被查抄物资处理的意见”对王世襄同志“文革”中被查抄物品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其大部分物品已退还本人,金

银首饰类和部分清查不着的物品进行作价,共作价6989.93 元,已办理完全部退还手续。

86 年,王世襄同志提出“文革”中被查抄物品中,还有九件文物图书没退还,金银首饰作价偏低,希望进一步落实政策。

我们和古代文献的同志一起查阅了抄家时上交物品和作价的原始清单和记录,并走访了北京市文物局、市首饰分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认为王世襄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我们的处理意见是:

1. 九件文物图书,查无下落,作折价补偿。经请文物总店、中国书店作价,九件物品共折价1500 元。

2. 金银首饰1973 年处理时共作价4076 元,基本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但考虑到“文革”中处理的物品普遍偏低的情况,可适当补偿。按超过3000 元以上补偿四分之一的原则,再实际补偿1000 元。

以上意见已上报局,并已上报部政落办。部政落办已同意拨给落实政策专款贰仟伍佰元。

文物保护研究所(签章)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自1966 年9 月2 日的王世襄“自我革命”,将文物、图书、家具“上交”文革抄家办起, 至1986 年10 月26 日止,前后整整二十年,随着党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以及“拨乱反正”的逐步执行,再加上王世襄锲而不舍的追索,当初被抄的文物绝大部分都回到了身边。

“文革”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这已是大家的共识。文化大家季羡林先生曾多次大声疾呼,让每一个经历过“文革”的人都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立此为照,为的是永不再犯!并强调说:“是一个空前的悲剧,我希望它绝后啊!”①巴金老人在他的《随想录》一书中也多次呼吁,中国要成立文革博物馆,以警后人。2007 年,王世襄已年届九十三岁高龄,自知来日无多,他在《锦灰不成堆》一文的序中又一次为自己做最后的申诉:

现已届耄耋之年,容我陈述的时间指日可数。为此我不得不收集一切能得到的证据和集体上报的材料写成文字,做一次最后的申诉。半个多世纪的自律为人,研究、保护多种传统文化并撰述成书,毕生收集的明式家具入藏上博,捐赠荷兰王室基金会颁发最高荣誉奖金修建小学等等,已经得到中外人士的广泛承认。即使申诉毫无结果,还是不了了之,却也无妨,

本人坚信有良知者和信奉是非真理者在我逝世后为我申诉,还我一个为人民、为国家全心全意、竭诚工作、大公无私、清白无辜的面目。届时谁将受谴责,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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