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这个字眼儿了不得。这两个字真是要命,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竟然听不得它,一听就变得兴冲冲的,两眼就要烧起快乐的火苗。他心里总是盘算:再有一天就是周末了,我的小蓓蓓就要回家来了。可是后来这样的盘算总要落空,她竟然一连两个周末没有回家,而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美蒂说:“孩子大了,她如今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了,她怎样忙你都想不到!”
廖麦当然想不到,因为他想不到一个稚气逼人的小娃娃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决断事情的人。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只想她安静的样子、笑的样子,想她从小到大的一个个细节,而且乐此不疲。他曾经想过:美蒂能为自己生出这样的一个孩子,简直是建立了奇功大勋,将来犯了什么过错都可以原谅。他只想了“过错”两个字,还从来没有想到“罪过”。只有近来他才稍稍试过这两个字——如果是“罪过”呢?
小蓓蓓二十岁了。其实她成熟得远远超出父亲的预料。她在他眼里永远是个娃娃,一朵不可触碰的娇嫩花瓣,露滴颤颤欲坠。美蒂私下议论说:“孩子比我当年还要好看!她比妈妈强多了,她合起了我和你的优点哩!”廖麦不知该怎么说,他对蓓蓓失去了所有的比喻,因为淹掉一切的疼爱和怜惜会让人陷入迷茫。美蒂说:“你瞧她顺顺溜溜的,两条腿多么长!看她的手啊,小手儿,指头倒这么细长!看她的眼,这才是真正的紫葡萄呢,以前对别人都是胡乱比喻哩!小家伙啊,像一头花鹿一样,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该蹿跳的时候小蹄子一刻不歇——麦子,你嗅到孩子身上的香气了吧?她一进来满屋子都香,这可不是什么香水呀胭脂呀……”廖麦乐于听妻子这一番数叨,他真是佩服她头脑的清晰和旁观的眼力。不过他始终不明白:既不是香水之类,那为什么会这么香呢?为什么?还能是什么?对此美蒂毫不犹豫地断言:
“是身子香!真的,一千一万个人里面也没有这样的小香孩儿!”
廖麦永远不忘她那种肯定自信的神气,只是有些胆怯,问:“一直会这么香吗?”
他记得美蒂当时眼睫垂了一下,咕哝:“谁知道呢,一般做闺女的时候是不会有一点点改变的……”
她的话倒让他回想起妻子十几岁时的气味。那当然是不会忘记的,那是茫野之气、绿草的青生气,还多少掺杂有一点麝香味儿。可那是多么使人迷恋以至于深陷其中的气息,这气息无所不在,先是从胸窝那儿弥漫开来,逐渐形成一团无色无形之雾包裹了她,一到了夜晚又悉数蓄入头发之中。这密挤如苘麻的浓发啊,让他长时间把脸埋于其中。至于后来她走向成熟,她与他潜回之夜怀上孩子的那个时刻,这种气味就变得更加浓烈了——有几次差点使他晕厥。再后来呢?他极力回忆,这会儿想一点一点还原某种气味,竟发现这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他记得美蒂在用大剂量的化妆品遮掩身上的鱼腥气:她越来越贪吃那种模样丑陋的鱼,结果老要沾上它的邪味儿。尽管如此,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那种令人不悦的气息,因为它是从汗腺中分泌出来的。每当她大呼小叫“妈呀,真逮住汉子啦”的时候,一股混着泥腥和水草藻类的气味就疯狂弥漫,不可遏止,这浓浓的气息仿佛将他托举在半空,又让他觉得自己在浓得化不开的泥浆中挣扎、游移,最后连软着陆的机会都没有:纯粹是砰嚓一声掉下来,跌得七窍生烟。他忍不住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妻子用一张大嘴撮成的小嘴巴一下连一下亲他,说:“傻孩子,还用问吗,你老婆是劳动人民哪,整天泥一把水一把的;怎么?头晕?悠悠乎乎?那就是你老婆好啊!你老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夸口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你、你!你这个掉进蜜罐子的福人!”
廖麦一再发现,美蒂每到夜晚柔情蜜意的时刻,立刻变为一个野性而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自己却越来越退向一个角落——那儿是专为笨手笨脚的书呆子准备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如此,妻子才不止一次劝阻他:“少看一些书吧,少划拉一些字儿吧,那不过是你从大学堂里染上的毛病,不得不用这种方法解闷儿罢了!”
小蓓蓓与母亲无话不谈,母女俩在一起嘀嘀咕咕时,廖麦心上空得慌。他这时总要走近她们一点儿,小蓓蓓这才转向父亲。孩子偶尔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胡子扎一扎、叫一叫。她的个子快像母亲一样高了,可她还会做鬼脸!“蓓蓓,蓓蓓啊!”他这样叫着,在书房里搬动几本书,想让她看,又小心地剔掉其中的一本,她大笑。
她是他心中的花,永恒之花。
她真是香透了这个家,这个小花鹿蹄子——她的外号就这么产生了。她从来没让父母忧心,除了毕业就业这一关——孩子早一年上学,考的是大学专科,一所民办学校。“她太贪玩了呀,要不她会上第一等的学校。”美蒂嚷嚷着,长时间心有不甘,到了孩子就业的关头更是焦躁无比。最后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蓓蓓找到了一家相当不错的股份公司。可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家公司又被天童集团收购了,它转眼之间姓了唐!廖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做出一个决定:蓓蓓要离开那儿!“那她去哪儿?你得听听她自己想些什么啊!”美蒂有些急了。廖麦说:“孩子嘛,就回家来!我们有两百多亩的农场呢,咱家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