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兵:到敖德萨去找巴别尔(5)

在波兰,他看不到革命的前途,为革命的命运担忧,最让他感到恐怖的是大规模的滥杀战俘,而参与者不光是嗜血成性的哥萨克,还有普通的工人和农民。当他回到敖德萨时,黎塞留开创的黄金时代业已随风而逝,而同样的滥杀还在斩除敖德萨最后的鹰鹫——那些曾令他钦佩不已的犹太黑帮正在其列,他们曾在内战中协助红军打击过白军,但最后未经审判就遭到秘密暗杀和就地处决。执行者是苏维埃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们,他们单纯而残忍地将一切他们认为对新社会没用的东西斩尽杀绝,他们不知道他们毁灭的是敖德萨历史,杀死的是敖德萨最后的骨血。而他,一个犹太人,却能讲出那些被杀死的人对敖德萨、对俄罗斯、对革命到底意味着什么……

桌上那摞稿纸,是为穷尽一个故事各种可能所做的十几种、甚至是几十种版本。他正缓慢地从一切现存文学的缝隙间挤轧出新鲜汁液,一点一滴地去填充一个故事似短实长的巨大篇幅。他跋涉在词句段落间,气喘吁吁、筋疲力尽。酷刑自他提笔而来,至他落笔迟迟方退。终于,泪水从他发红的眼睛中流下。他太累了。他停下来,摘下眼镜,他的脸骤然间失去了鲜明的神态,他像一个衰惫而善良的犹太老人——

而一篇名为《国王》的小说横空出世,其中的主人公是绰号国王的黑帮领袖别尼亚·克里克,年方25岁,生于犹太马车夫之家,长于莫尔达万卡。他讲一口崭新的敖德萨俄语,既有希伯来语的庄重,也有意第绪俚语的风趣,还有敖德萨土话的俏皮,口气总是连哄带吓、亦庄亦谐,肖洛姆·阿莱赫姆式的幽默善辩被花样翻新,生出比亚利克期待的生猛刚烈……

在这篇小说中,国王勇于称雄一方的野心,颇似敖德萨的创始人德·里巴斯,而其追求女人时的当机立断、孤注一掷,则有过之无不及。与之相较,兰热龙更不如他伶牙俐齿、出口成章。他像黎塞留那样专制与怀柔并用,复仇后发制人,击敌先下手为强,大宴宾客又不分长幼穷富尊卑;他亦商亦匪、能文能武,实际上是敖德萨最后一任货真价实的总督。

这位犹太总督不同于以往所有文学中的犹太人。在敖德萨故事不长的篇幅内,巴别尔让犹太人改种换血,为犹太人重写了《圣经》。哈斯卡拉先辈们所预见的犹太新人,终于在巴别尔那里脱颖而出,他丝毫没有现代犹太人的尊灵贬肉、畏首畏尾,而是兼具老虎的张扬和猫的敏感,还像鹦鹉那样鲜艳夺目——这是半兽半神的古代犹太人,他以牙还牙、以血还血,遥向《圣经·旧约》致意,同时昭示了未来的以色列。

再听国王别尼亚·克里克那些妙趣横生的独白,篇幅不太长、也不太短,节奏明快、有板有眼,这实际上是一首首底气十足的男高音咏叹调,配乐演唱必定声若洪钟、杀气腾腾——巴别尔的黑帮故事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由犹太人作词谱曲演唱的歌剧,他不但让犹太人第一次成为俄语小说的主人翁,而且让他成为歌剧中盛装出行的主角儿。

1921年,毕生的阅历与志气在巴别尔胸中回荡,他放声高歌,唱出了对敖德萨的一曲挽歌。他在敖德萨废墟上抚今追昔,因为深知专制的恐怖,于是瞒天过海,塑造出一个表面热衷于暴力,但绝不随便杀人,若错杀则必偿命,并对无依无靠的人不乏仁慈之心的地下政府。巴别尔是在冒死批判地上的苛政。国王别尼亚·克里克纵横不羁的歌声仿佛压境春雷,让世世代代没有面孔、不能发声的犹太人起死回生,他用洪亮的歌喉为那些牺牲品鸣冤叫屈,以其盗亦有道审判了滥杀无辜。

《敖德萨故事》打开了通往《骑兵军》的语言之门。在后者中,语言更绚烂,曲调更激越,与残酷现实的反差更大,也最终招致了杀身之祸。《敖德萨故事》中黑帮的下场也预言了巴别尔自己的命运,他于1939年5月15日被苏联秘密警察逮捕,手稿全被没收,从此下落不明。在最后的关头,俄国人仍将他当成一个外人,他的罪名是无中生有的法奥间谍罪。他于1940年1月27日被枪决,终年四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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