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3)

   “我投了罢免票,考夫曼先生。”高岩毫不隐讳地说,“为了我在水电煤气账单上多付的大笔冤枉钱,也得把他赶下台。”
  
  “你做得对,高先生。你行使了公民的权利。”考夫曼赞赏地说,“投票结果,三分之二以上的加州居民决定罢免他。他只好黯然下台,将州长职位让给了阿诺·施瓦辛格。这说明了什么呢,高先生?这说明,公民可以利用三分之二多数原则,合法地推翻过去合法地选举出来的州长,以及其他不称职的官员。所以,这个三分之二多数原则是很厉害的。我们美国人可以利用这个原则去改组政府,弹劾总统,最后,甚至可以去修改宪法。高先生,请你想一想,难道否决一个房屋的加建方案,比修改神圣的宪法更困难吗?”
  
  高岩的智商幸好还不算太低,这种近乎常识的问题,难道还需要再想一想吗?别在老美面前现眼啦!他匆匆告别考夫曼议员,回到家里。一股无名火正不知如何发泄,偏偏又在信箱里看到了汪强寄来的账单--法律咨询费,三百元整。
  
  他“刷刷”两把撕烂了,扔进垃圾桶里。心里暗自庆幸,幸亏没被他忽悠成,要不还不得白扔八万!
  
  没过几天,汪强来电话催问账单收到没有。
  
  高岩说:“收到了,可是没法子付了。”
  
  “为什么?”
  
  “我是想付呀,可我们家三分之二多数不同意,投了否决票。”
  
  “什么三分之二?”
  
  “我老婆,还有我女儿。我家一共三口。”
  
  “高岩,你想赖账吧?成,我让讨债公司去找你要钱。”
  
  “你丫找去!我待会儿就把你怎么忽悠我的,贴到校友网上去。”
  
  “我怎么忽悠你了?我不是告诉你反追溯法了吗?”
  
  “反追溯法上边还有三分之二多数否决权,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可再往上还有联邦最高法院呢。这就叫一物降一物。”
  
  “成,等你当了最高法院大法官,我再找你。一次到位,省得没完没了。”
  
  一周以后,高岩作为许琴的全权代表接到了奥伦市政府的通知,限期两个月内拆除加建部分,恢复房屋原型。届时,市政府将委托专人负责验收。如逾期未拆,将另派工程队强行拆除,费用由房主承担,并将加收罚款。
  
  高岩打电话给曹方人,他也接到了类似通知。高岩问他怎么办。他说毫无办法,只能遵命办事,因为这是法律。高岩又问他,谁来拆?他说让高岩做决定。
  
  “你是全权代表,你有决定权。”曹方人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
  
  高岩说:“你有没有搞错?我这全权代表只负责加建改建,不负责上房揭瓦。你还是找你那帮广东佬吧。”
  
  “绝对不行。”曹方人一口回绝,“加建费还没结呢,怎么能去拆?那也是要钱的。再说广东人对此很忌讳,除非自己做坏了,否则绝不肯去拆自己盖的房子。”
  
  看来无计可施,只有等许琴回来了。明知她的返程已近,高岩仍忍不住打电话催她快点儿回来:“这么大的事儿,我可做不了主。”
  
  她安慰他道:“别着急,高老师。我跟小宝他爸说了,他根本没在乎,说大不了扔了走人,再去买一栋。”
  
  听她这么说,高岩也就不管了。皇上不急,急死太监,何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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