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噢,当初这拨儿人俩嘴皮子上下一碰,合法;现在还是这拨儿人,俩嘴皮子上下一碰,又非法了。这是美国呀,还是疯子国呀!”
  
  许琴的话虽糙,可理不糙。高岩也一直觉得,这么出尔反尔,于法不合,于理不公。
  
  高岩打电话给北大法律系毕业的一位律师,名字叫汪强。去年筹备两校联合校友会时,打过几次交道。高岩把此事的来龙去脉讲给他听。还没听完,他就打断高岩:“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谁违法?”高岩问。
  
  “你们奥伦市政府呀。”汪强律师说。
  
  “哥们儿,快给点拨点拨!”高岩仿佛在绝望中抓到一根稻草。
  
  “喂,我回答问题可是要收费的,到时候给你寄账单,可不许赖账!”汪强一副六亲不认的口气。
  
  “我先把信用卡账号押给你成不成?快说!”
  
  “其实,我一说你就明白了。美国民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法则,就是反追溯法。说白了,就是不允许用今天的观念、原则和条法,去推翻以前认定合法而今天可能不合法的案例。”
  
  “得,我明白了。谢啦!”高岩茅塞顿开。
  
  “你先别谢。这个官司我来帮你打,我最喜欢跟政府打官司。你想索赔多少?”汪强说起钱来,一向开门见山。
  
  “改建费是七十万,精神损失费看着弄,一共二百万吧。奥伦市没多少钱,市长、议员全都不支薪。”
  
  “好。如果赢了,我们按百分之四十收费,一共八十万。先交八万定金吧。”
  
  “开什么玩笑?你们广告上不是说,不获赔偿,绝不收费吗?”高岩问。
  
  “那是指车祸损害,人身受伤案件,稳赢的。你们这种不算。”汪强直言不讳他们广告的局限性。
  
  “哦,你的意思是,我的官司不稳赢,你倒稳赚八万?哥们儿,省省吧!”
  
  放下电话,高岩立即通知奥伦市政府秘书,要求紧急约见考夫曼议员。纳税人真是大爷,公仆随叫随到。考夫曼约他第二天下午在市政厅街角的咖啡馆见面。
  
  “对不起,高先生。”考夫曼满含歉意地说,“我没有办公室,只好把你请到这里,咖啡我来买单。”
  
  “咱们还是AA制吧。”想到他们可能成为官司对头,高岩觉得还是划清界限为好。
  
  半杯咖啡下肚,高岩以反追溯法为题,认真给议员先生上了一堂普法课。高岩想,他这回一定认栽了,美国人多守法呀。下面的事,无非是为赔偿金讨价还价。高岩暗自思量,只要他不无理纠缠,我也可以高姿态一些嘛。
  
  不料,考夫曼却微笑地拍拍高岩的肩膀说:“高先生,你讲得很有道理,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在我们美国,还有一条更高的法律,那就是三分之二多数法则。”
  
  高岩隐隐感到,可能碰到了一根硌牙的骨头,便继续听他说下去。
  
  考夫曼用循循善诱的语气问他:“高先生,你参加了几年前那次罢免戴维斯州长的投票吗?”
  
  高岩点点头。
  
  “很好。戴维斯州长是我们加州公民选举出来的合法州长,但是后来,他在能源问题上,给加州带来了几百亿的损失,为了弥补这一巨大的漏洞,他采取了高额加税的措施。州长犯错,让人民买单。人民忍无可忍,决定罢免他。此时,距他任期届满还不到一年。高先生,我不想知道你投了什么票,那是你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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