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布克韦的刑期于1963年期满,但是,按照1963年“普通法律修正案”中被大家称作“索布克韦条款”的规定,司法部部长不经控告就可以对政治犯进行无限期的关押。他们对鲍勃也是这样处理的。6年来,索布克韦在岛上一直过着这种半关押式的生活。他是一个失去了自由的自由人。有时,我们能在花园里看见他,但也仅仅是看一眼而已。
上午到达后,我们从石灰石料场上的锌皮棚子里领到镐头、铁锹、锤子和独轮车,然后,在石灰石料场前集合,通常是三四个人一组。带自动武器的狱警站在高高的瞭望台上监视着我们。不带武器的狱警则在我们中间走来走去,督促我们更卖力地干活。“Gaan aan! Gaan aan!”(快点干!快点干!)他们像赶牲口一样地喊着我们。
到11点,这时太阳高高地在空中照射着大地,我们开始感到筋疲力尽。此时,我已经是汗流浃背。狱警仍然催着我们更努力地干。“Nee, man! Kom aan! Kom aan!”(不,伙计!快点干!快点干!)他们不住地喊叫着。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就停下来吃午饭。我们把石灰石装在独轮车上,然后运到卡车跟前,最后用卡车运走。
中午时分,哨声响了,这时我们会走到山脚下,在为我们遮蔽太阳的锌皮棚子下坐在极为简陋的座位上准备吃午饭。狱警们则坐在有桌子和板凳的大锌皮棚子里用餐。有人会把盛煮玉米的圆桶送到我们的旁边。当我们吃饭的时候,数百只海鸥尖叫着不住地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俯冲,一次准确的俯冲有时会糟蹋掉一个人的午饭。
我们一直干到下午4点钟,这时,我们就把挖出的石灰石运到在石灰石料场附近等候的卡车上。一天下来,我们的脸上和身上沾满了白色的粉尘,要不是汗水已经把部分粉尘冲掉,我们看上去肯定就像一个个白色的小鬼。当回到牢房的时候,我们就在凉水中擦洗一下,身上的粉尘似乎怎么也不能完全洗干净。
在石料场,比热更厉害的是光线。我们的脊背有衬衣遮挡太阳,但太阳的光线却通过石灰石折射到我们的眼睛上。炫目的光线和石灰石粉尘对眼睛的伤害使我们无法睁眼。我们的双眼不停地流泪,必须老是眯缝着才行。每天工作过后,我们要花很长时间才能使眼睛恢复到正常状态。
在石灰石料场工作几天后,我们正式向当局提出了戴太阳镜的要求。当局拒绝了我们的要求,这是意料当中的事情,因为当局连阅读眼镜也不让我们戴。我先前对监狱长说过,允许我们读书但却又不让我们戴眼镜读书是没有道理的。
后来,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要求戴太阳镜,几乎用了三年的时间才争取到了戴太阳镜的权利。当时,幸亏一位有同情心的内科医生说,为了保护我们的视力,戴眼镜是必要的,当局才最终同意我们戴太阳镜。就是这样,我们也必须自己花钱买太阳镜。
对于我们来说,这种斗争,其中包括争取太阳镜、争取长裤子、争取学习权利和争取伙食平等的斗争,是我们在监狱外长期进行斗争的必然结果。为改善监狱中的生活条件而进行的斗争,本身就是反对种族歧视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斗争是完全一样的。我们在哪里看到不公平,就在哪里进行斗争,不管这种不公平是大是小,我们反对不公平,以保留我们自己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