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少年成长(12)

 

道奇公园就在卡斯湖的对面,离港丘的直线距离也就一英里。站在外区我们可以看见道奇公园那一片巨大的沙滩,救生塔树立其间,停车场里的汽车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微微的光晕。道奇公园里有纵横交错的小径,几百英亩的树林是人们徒步旅行的好去处。不过人们最为熟知的还是公园的这片海滩。每到夏天来临,总有周边各个学区的年轻人们蜂拥而至。人们来到这里,不仅仅是因为能在海水里畅游,能在沙滩上享受日光浴,更因为这里是个非法毒品使用的场所。每个晴朗的夏日,道奇公园就散发出一种小型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气氛。沙滩、人行道和野餐的区域挤满了上千名皮肤晒得黝黑的青少年和成年人。这些人大多都穿着牛仔短裤,男孩们赤裸着上身,女孩们穿着露背装或是比基尼。音乐爱好者集结成群,用吉它和小鼓宣泄他们内心的狂躁。大麻和绿叶油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毒贩们公开地叫卖他们的货品。孩子们在摇头丸和大麻的刺激下,或是舞步癫狂,或是身形飘忽,或是躺倒在沙滩上直勾勾盯着天空,统统都被笼罩在毒品带来的迷幻感觉中。报纸已经开始报道这里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有些人被逮捕。公众希望能有更加严厉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家长们才能放心地带孩子来海滩游泳。

尽管港丘也有海滩,但我所在小区的每个孩子都把道奇公园看做最理想的去处。在沉闷的密歇根东南部地区,道奇公园就像是让人们过条河就能够拥有自己的海德阿什布利。我曾经去过几次,也是夏天。那个时候爸爸还没察觉到日益浓烈的大麻之风,当他发觉这点后就不再允许我进入公园了。我也尝试着和他争辩,但是他很坚定。“你的朋友是不是都去那不关我的事,”他说,“你不能去。咱们街道的那头就有一片很好的海滩。”

今天是暑假的第一天,我已经发现人人都在为去道奇公园而蠢蠢欲动了。从赖斯修士学校那回来后的一天我碰到了汤米,他说:“接下来的这个派对将会给所有的派对都画上句号了。”他们都打算和狗仔的哥哥一起搭车去海滩。“你也应该跟我们一起去。”汤米说。这可是这么多个月来我第一次收到来自他的邀请,天晓得我是多想和他们一起去。“不,”我回答道,“我爸不让我去那儿。”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潟湖。四年前,那个时候我十岁,爸爸准备的一艘帆船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虽然他不善于航海,但他觉得一艘帆船对于家庭的夏日聚会来说是个不错的工具。另外,我们的房子有个天然的码头,这样的便利不用白不用。

那艘船是英式单桅纵帆船,看起来锃亮锃亮的。甲板由涂了防水油的柚木铺成,上面放着几张长椅,都是用漆过的红木制成的,可以同时让五个人舒服地坐在上面。爸爸和妈妈(妈妈从来没踏上过这艘船)给那艘船起了个名字,叫“玛丽安”,这其实是我那个还未出生就死掉的姐姐的名字。爸爸从此开始了学习航海的历程,就像他对待生活中出现的其他任何挑战一样,埋头苦学,一丝不苟。他找来专业书籍、手册、杂志阅读,不但如此,还去参加一些讲习班。爸爸简直就是把一项休闲的业余活动变成了工作量巨大的差事。玛丽乔和迈克尔一直都不喜欢帆船,不过蒂姆和我倒是有挺大的热情,而且我们用的是一种爸爸永远都没法做到的方法--全凭直觉。我们从来不看书也不研究,只是简单地去感受风向,然后随风而行。很快,蒂姆和我就自己驾驶帆船出海了,我们经常带上我的“忠诚四人组”的伙伴汤米或者石头或者布袋。蒂姆当船长,我们是船员。我们把船头的三角帆弄整齐,调整好帆的角度好让船保持平衡。那个时候我上九年级,我的航行技术已经相当可以了,当船长没什么了不起的,了不起的是我可以独自驾驶一艘帆船。当我得知大家都准备前往道奇公园后,在假期的第一天我就独自一人驾驶帆船出行了。

我并没有想要违背爸爸的意思,这一点我很确定。可是当我航行了几分钟后,我就开始朝着道奇公园海滩的方向行进了,并且开始给自己的行动找理由。他没说过任何不要靠近道奇公园的话呀,我在心里自我辩解道。靠近点看一下能有什么坏处呢?心里这么想着,帆船驶过了标示游泳区域的浮标,这时我想,或许我可以把船靠岸一小会儿,舒展下筋骨。反正这也不能算是进了公园,只是在边缘嘛。我看准了海滩边一块泥泞的平地,然后把帆船驶往那个方向。当我的船触碰到海滩的一刻,我意识到:在海滩上稍微走一下然后马上回到船上,爸爸肯定不会知道的,他怎么可能会知道呢?我放下帆,然后径直朝那个嬉皮士人海走去。时间还不到中午,但空气中弥漫的大麻气味已经浓重得足够让人感到兴奋。

这片广阔的沙滩是在从道奇公园分离出来的人工岛上,和公园的其他部分之间隔着一条没有活水的运河。游客们一般都把车停在公园那边,然后通过一座桥走到海滩上来。我的帆船停靠在靠近公园的运河岸边。一踏上通往海滩的桥我就感觉到我正在靠近一个巨大且喧闹的毒品市场。

毒贩们沿着栏杆排列开来,几乎是肩挨着肩,声调低缓地向人们叫卖着手里的毒品,例如大麻、安眠酮、酶斯卡灵。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有的交易都一目了然。大麻我并不害怕,对于毒品倒是还有些恐惧。即便我带了钱,我也没打算买任何东西。但是这一路走来挺叫人毛骨悚然的,到达海滩后我折回来,再次从那些正在交易的人们身边经过。我一边慢悠悠地走着,一边看着眼前嘈杂的一切。

当我过桥的时候,竟然碰见了赖斯修士学校的一个同班同学。“嘿,咱们搞点钱去。”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很容易的,”他说,“你就走到别人面前然后告诉他们你饿了,问他们是不是有多余的零钱。”为了给我示范一下,他走到一群年纪稍微大一点的青年人那里,和他们攀谈起来,过了一会儿手里拿着一个25美分的硬币走了回来。他如法炮制,又从另外一群人那儿要了一个25美分的硬币。

“好,现在轮到你了。”他说。

我扫了一眼周围的人群,把目标锁定在一个看起来稍微年长我几岁的女孩子身上。她盘着腿和几个朋友一起围坐在一条毯子上,看起来应该不是个难对付的人。“嘿,你有多余的零钱吗?”我问道。

“什么?”她回问我。

“有没有多余的零钱。我饿了。你有没有多余的零钱?”

“多余的什么?”

“多余的零钱,”我提高了嗓门,“有没有多余的零钱?”

“不好意思,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多--余--的--零--钱!“我几乎用喊的了。这女孩好像听力有点问题。

“我听不见。”她招呼我再靠近一点说,并且把手放在耳边。

“零--钱!”

我们这么来来回回地几遍,简直要手脚并用了。我发现她所有的朋友都在大笑。有的笑弯了腰,互看一眼,更夸张地笑起来。有的哼哼地轻笑两声,一些轻蔑的样子。我马上发觉,他们是在笑我。那女孩根本没有听力问题。

“算了算了。”我嘀咕着转身离开。

“大声讲出来嘛,小家伙,”她在我身后叫我,模仿老太太的语气,“再来一次?”

“哎,真不走运。”我的那位同班同学一边说,一边留下我自顾自朝反方向走去。

我没见到汤米或是其他庇护帮的人,我想再去那个毒品交易的桥上走一次,就是觉得好玩。我在桥中央的位置停下来,眼前的这一切让人有虚幻的感觉--空气里弥漫的味道还有那些烟雾中透出的或浓重或稀释或如彩虹般多彩的画面。我发现一辆卡车轰隆隆地朝着桥的一头开过来,车斗被帆布严严实实地蒙着。不一会儿,又一辆同样的卡车在桥的另一端停下来。我觉得奇怪,怎么两辆垃圾车同一个时间来了呢?突然,车都上的帆布被掀开,从车上跳下来一大群戴着头盔背着武器的防暴警察,手里挥舞着木制警棍。他们封锁了桥的两端。刹那间,无数的袋子、瓶子在空中乱飞,都被扔进了运河里。那场面让人想起《圣经》故事,只不过这落下的不是以色列人得到的甘露,而是大麻和酶斯卡灵。

警察们大声地呵斥,命令大家按照他们的指示行动。还有警察在拍照。很显然,他们已经盯上这里的交易很久了,很清楚他们要抓的都是些什么人。我拼命从混乱的人群中往外挤,想赶紧离开这座桥。

“现在谁也不能上桥或者下去。”一个警察用他手里的警棍朝我胸前狠狠地来了一下。我赶紧掉头,可是在桥的另一端碰上了同样的情况,警察已经筑成了一道人墙。“我只是想来买点小吃,”我向警察解释道,我害怕极了,声音都在发抖,“我过桥的时候被人流挡在中央了。”那个警察戴着一副眼镜,留着个板寸头,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他看了我一眼,凶巴巴地对我说:“赶紧走,别在这待着。”一边说一边把我推了出去。

下是下了桥了,但是我却在小岛这边,可我的船却在桥的另外一边呀,中间隔着一条充满了污水的运河。好在我没有被逮捕的危险,打算在那儿等着看好戏上演了。一大群孩子从海滩向那座桥聚拢,人流越来越多、越来越急。不一会儿就听见有人开始骂骂咧咧起来。

“去你妈的!你们这些猪!”我听见有人开始骂脏话。人群里有人学猪叫,伴着好些轻蔑的咒骂声。警察们用警棍把人群往后推。

“退后!退后!”警察大声嚷着。

“滚!去你妈的!”

“哼哼哼!噜噜噜!”

突然,一个瓶子从我身后朝警察的方向飞过去,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那群警察里。接着是第二个瓶子,然后就是一连串的瓶子,像炮弹一样砸向警察。接下来的场面更壮观了,但凡能被扔的东西都开始在天上飞起来,易拉罐、酒杯、装防晒油的软管、吃了一半的热狗。一部分警察退到桥上,把毒贩们也拉到桥上并用手铐铐住他们。一部分警察背过脸去,等他们再转过来的时候,已经戴上了防毒面具。也就几秒钟的工夫,第一个烟雾弹就在我们这边的人群里炸开了浓烟。有个男孩用衬衫捂住脸,急忙向前跑,捡起烟雾弹扔回去。可是,烟雾弹一个接一个地扔过来。

双方僵持的局面持续了接近两个小时。警察逮捕了计划逮捕的人后,缓慢撤离了。聚集的人群也渐渐散去。我知道我在岛上待的时间太长了,得赶紧回去,回到湖的那边去。过桥,回到公园那边,幸好我的船没被弄坏,我支起帆赶紧往回开。

《奥克兰新闻报》是一家本地的报纸。它的前身是《庞蒂亚克新闻报》,爸爸小时候还给这家报纸送过报。那时的庞蒂亚克还算是个不错的城市,不像如今只剩下些濒临倒闭的工厂,现在可再没有一个公司想和城市的名字扯上任何关系了。《奥克兰新闻报》是份晚报,每天下午4点派送到各家各户。

我到家后也就一个小时光景,电话响了,是石头打来的,他在电话那头喘着粗气。

“老天!你知不知道报纸上都有什么?”

“都有什么啊?”

“你上头版啦!你的照片,他妈的上头版了!你就站在那些乱扔瓶子的小屁孩旁边。”

“等等!”我立马跑到门廊捡起报纸,打开一看,一张照片占去了头版一半的篇幅。照片里面一张愤怒和嘲讽的脸,是个青少年,抡起胳膊正要扔出一个啤酒瓶。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群流里流气的小孩。离他们不远处,一个矮胖的、戴着黑边眼镜、穿着松垮的大裤衩的男孩孤零零地站着。“他妈的,”我大叫,“是我!”照片里的我眼睛盯着扔酒瓶的男孩,嘴巴张得老大,看起来就像是嗑了药,刚刚被突击搜捕。

“真他妈的倒霉!”我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得赶紧想个法子躲过这劫。

我挂了电话,确认妈妈没在身边,然后拿起报纸头版藏在T恤衫下跑上了楼。我把报纸藏在床垫的下面。我急匆匆地又跑下楼,把剩下的报纸散乱地铺在桌子上,让它们看上去尽量自然一些。随后我把蒂姆和迈克尔叫到我们楼上的房间里。

“最好是有什么好事啊。”蒂姆显得很不耐烦的样子。我把床垫下的报纸抽出来递给他看。

“天啊!”蒂姆惊呼一声。

“你死定了!”迈克尔说。

“我该怎么办?”我简直慌了神。

“肯定不能让爸爸看到。”蒂姆说。

“不管怎么样也要藏好它。”迈克尔说。

“你们得替我保密啊,”我几乎是恳求的语气,“爸爸每天回来就读报纸的。”他俩都答应一定替我保守秘密。

毫无疑问,像往常一样,爸爸吃过晚饭后就坐在客厅里他最喜欢的那张椅子上开始看报纸。我在楼上坐着,静静地数着时间。一千零一秒,一千零二秒,一千零……

“谁拿了报纸的头版?”从客厅传来他低沉的声音。

没人回答。

“有谁见过今天报纸的头版吗?”还是一片沉寂。“蒂姆?迈克尔?”他朝楼上喊了一嗓子。

“没见过,爸爸。”他俩异口同声。

“约翰?你在楼上吗?是你拿了报纸的头版吗?”

“不是我,爸爸。”我答道。

“妈的。谁总是在我看报纸之前就把报纸拿走?”报纸这事让他特别生气。要是哪次妈妈打扫房子,早了一点把报纸给清走,肯定被爸爸说一顿。

“露丝!”爸爸朝厨房喊,“是你把今天的头版给扔了吗?”

“我没有啊,亲爱的。”妈妈答道。

我躺在床上,屏住呼吸,期待爸爸就这么算了。他的怒气持续了一会儿,顺带骂了其他一些让他不顺心的事情,然后才坐下来看国家地理杂志。“妈的,”我听见他自言自语起来,“我是付了钱的,看都没看一眼就不见了。”

我朝蒂姆和迈克尔看了一眼,用手指比画出胜利的手势,“搞定。”我动动嘴唇,没敢出声。

第二天早晨,蒂姆和迈克尔还睡着,我醒了睁眼躺在床上,脑子里开始回想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也太巧了吧,我想,公园里那么多人,怎么就拍了我,还上了头版呢?最起码我没有像其他小孩那样扔瓶子啊。想到他会遇上什么麻烦,我忍不住开始偷笑。一切都结束了,想来觉得挺搞笑的。这故事可够精彩的,可以好好跟学校里那伙人炫耀一番了。他们会知道在赖斯修士学校的一年并没有让我改变。我都不用添油加醋,有照片为证啊,头版,照片的中心位置,还有随后的一场暴乱。警察甚至动用了催泪瓦斯。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刺激的吗?谁也不能否认我的这份荣耀。至于我之前担惊受怕的事情,都已经结束了。

正当我躺在那自我陶醉的时候,门铃响了。我听见妈妈的声音:“哦,丹教父!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快请进。来杯咖啡怎样?”是丹·沙利文教父。他是几年前来到我家所在的教区的一位助理牧师。我在教区的办公室做勤杂工,他是我的监督人。他刚到教区不久就解决了一个祭台侍者盗酒的事件,措施得当,之后再也没有类似事件发生了。

丹教父已经是我家的一个好朋友了,他常来我家,而且常常是吃饭的时间。妈妈总是会加一副碗筷,他也总是欣然接受。他这点蹭饭的伎俩明显的很,不过妈妈并不介意。能和一位牧师在一起用餐,对妈妈而言是一份巨大的荣幸。而且能让牧师来家里吃饭,妈妈觉得她的厨艺在这片教区应该是数一数二的了。不过,今天丹教父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来的。

“您看昨天的报纸了吗?”他问妈妈,“您看到约翰了吗?”他的声音听起来挺愉快的,就像刚刚发现我发表了一个告别演说一样,他应该是觉得我露脸了。

“约翰?我家的约翰吗?”妈妈还搞不清丹教父具体指的是什么,“在报纸上?”

“就在头版!”丹教父的声音里竟然透出一丝炫耀的意味。“看!”他带来了他的报纸,生怕我家没有报纸似的!老天!

蒂姆看着我,脸上一副同情天底下最倒霉的倒霉蛋的神情。我又开始数数了,一千零一秒,一千零……

“约翰·约瑟夫·格罗根,你给我滚下来,立刻!”

我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抓起一条裤衩就往身上套。“我说立--刻!马--上!”妈妈咆哮着嚷道。妈妈的身高也就五英尺,不过当她厉害起来的时候,也是相当吓人的。我和兄弟们背着她给她起了个外号--“小拿破仑”。

下了楼,妈妈把我痛打了一顿,一边打一边不停地质问我当时都在想些什么,谁允许我去那里了,就不知道干点好事,他们含辛茹苦把我养这么大怎么就养出这么个愚笨的东西。即使在丹神父离开之后,妈妈还是死死咬住这个事情不放。她的质问像炮弹一样劈头盖脸地砸过来: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难道就不觉得羞耻吗!她苍天大地乱喊一气。又提到这样的事情如何给家族蒙羞,我当时怎么就没有考虑过家族的声誉,将来人们说起格罗根家族都会怎么讲!妈妈就像个拳击手,对着她的对手狂揍一气。“我就知道我们不该让你转学到西布卢姆菲尔德,”妈妈怒气冲天,“我就知道这是个错误。我们是不是该把你送回赖斯修士学校那儿啊?你是不是就希望那样,祖宗?”

接下来一整天我都在自己的屋子里待着。晚上爸爸回家后,我的待遇就更加惨烈了。那是我见过爸爸怒气最大的一次。看着他那样震怒,我几乎认为他能扇我个耳光,那样的话肯定意义重大。因为爸爸从来没有打过任何人,甚至对苍蝇都不曾下手。他能把苍蝇一把抓住,然后把它们好好地放到窗外。如果他给我来一记耳光至少能说明他到底有多生气了。不过,那天动手打我的只有妈妈。

我不仅违背了爸爸一次又一次重复过的教诲,还很乐意和那些吸毒的人还有毒贩子为伍。从爸爸谈论这些人的言语中,我明白他是怎么看待这些人的。更糟的是,我非但没有避而远之,反而混迹于那些骚乱分子的队伍里。我在那里给那些聚众闹事的人煽风点火,对那些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没有丝毫敬畏。而爸爸恰恰是个严格遵循社会等级的人,在他眼中警察是必须被尊重的。

“但是,我并没有……”

“住嘴!”他厉声呵斥道。爸爸从来没让我们住嘴过。“我不想听任何理由。你给我听着。如果让我再发现一次,一次!你对警察不尊重,我一定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听明白了没有!”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他说这么严厉的话。我知道他会说到做到的。

“知道了,爸爸。”我小心地回答。那个暑假剩下的日子里,我不是在家的院子里忙活就是在教区的办公室打杂。

从好的一面看,我知道在我到学校报到之前,西布卢姆菲尔德高中的学生一定都知道了我的光荣事迹:在恶名远扬的道奇公园毒品暴乱中被抓。不听老人言并没给我带来什么乐趣,而且我对我的爸妈也感到很抱歉。不过,相对于声名远扬而言,这样的代价算是很小了。我开始明白,生命充满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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