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弟:
今天给你打电话,中间突然断了是因为我的电话卡里没有钱了。后来我就去青年服务中心拿报纸,之后卖电话卡的商店就关门了。
你给我讲的最近遇到的人,我只听到了一个开头,下次你一定要详详细细地讲给我听啊。你的头像又换成了一碗凉粉,现在我知道了,你遇到的那个人就在西安呐。可是,总用好吃的来表示爱情,这也未必太傻了吧?
对了,我要找工作了。来法国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工作过,我想,张岸不要我的钱是因为那是我爸爸妈妈给的吧?我想,如果我自己赚到一些钱,他一定会用来买相机的。
那多好啊,他之后拍的每一张照片,都是用我的眼睛。
不过,我才发现,工作好难找啊。原来,我并不会做太多事情。
可是,我会深深地爱一个人,我为此很欣慰。
张岸去外地拍片子了,要一周才能回来。我抱了一大堆找工作的报纸,翻来翻去能最快拿到钱的只有发传单。
我专门把工作地点选在离家比较远的蒙马特附近,但还是被他看到了。
当时我拿着一摞传单等在路边上,遇到红灯就迅速蹿出去把那些五颜六色的纸塞进车窗。
传单的内容有时候是新开业的咖啡厅,有时候是市长候选人介绍,有时候是环保宣传单。基本上印刷质量都很差。
这工作要求速度快,耐力好,一天站足十个小时。我已经习惯在烈日炎炎的街头穿黑色衣服了。还要戴一顶鸭舌帽,我的帽子倒是很好看,旁边有两个蝴蝶结,跑起来一闪一闪的。我在等红灯的时候蹲在马路旁,满手油墨数着那些传单,算计着还差多少就够那只相机的钱。
有时候一边数一边嗤嗤地笑,旁边的人看了一定以为我是一个傻丫头。
一开始我发得很慢。我从小就害怕汽车,直到现在过马路都要鬼鬼祟祟地跟在人家后面才会觉得安心。然后慢慢就好了,甚至对面的灯绿了,这边还没有变红,我就以豹一样的速度冲出去。
那天,我刚领到一摞粉红色传单--是一家汽车保险公司的广告。红灯的瞬间我像往常一样,从人行道冲进车流中间一张张地递进车窗。
突然,恍惚听到马路对面似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抬头看了看,阳光太好,看不清楚。于是我以为是幻觉,继续冲向下一个路口。
突然,我的胳膊被人拉住。我整个人转了半个圈,咚地撞进一个怀抱。我有点儿晕晕地抬起头,发现了张岸盛怒的脸。
他一言不发,喘着粗气恶狠狠地盯着我看。
红灯变绿了,许多车在我们身后鸣着喇叭,司机探出头叫骂。我的胳膊被他拉得生疼,大脑突然空白,想解释很多但是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我们对视了很久很久,然后,我居然冲他笑了一下。
他依然不说话,拖着我大步大步走到路边上,再狠狠地将我甩在阴凉处。
他眼睛里布满血丝,仿佛一只被挑衅的豺狼。
“你……什么时候回巴黎的呀?”我被他的表情吓住了,没话找话地说。
他依然不说话。
“张岸,我……挺喜欢发传单的。这工作不累,也挺好玩的……”话还没说完,他走过来劈手抢过我手里剩下的传单。触碰到他手指的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居然是那样冰凉。这时候我觉得一阵眩晕,想抓住什么维持平衡。于是我伸出手去拉他,他却甩开我站得更远些,表情冷漠,仿佛我是一棵仙人掌。
这些日子来积攒的疲惫突然爆发出来,我觉得由衷的累,一句话都不想说,后退几步靠着墙蹲下来。我的脚早就磨破了,血一点一点渗出来。
我蹲在一家废弃餐馆的屋檐下面,整个世界笼罩在阴霾中。我瞬间失去言语,不知道是否该解释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世界平静下来,我蹲在阴影里想到很多事情。想到学校里明亮的教室,白胡子的教授,家里阳台上种的花和一摞干净的洁白毛巾。
我是一个堂·吉诃德,一路狂奔,拿着生锈的武器对着不存在的敌人打啊打啊。但是却不知道要奔向哪里去,去哪里有什么意义。
我从未如此爱过一个人,我从未爱一个人爱到疼痛。
张岸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慢慢蹲下然后单腿跪着看我。
他摸摸我的头发,我抬起头发现他的眼睛更红了,咬着嘴唇,一点儿表情都没有。
他放下摄影包电脑包和背包,从里面拿出一瓶水给我。然后自己走向马路中间。
看着他背影的时候,我想到了好多事儿。从此时此刻到之前他那个相机,再之前在火车站接他回来,他在夜色中落下的眼泪,还有他在地铁站向我问路。
他的模样有时候清晰有时候模糊,即使他在眼前,我也可以说我思念他,没来由地思念。似乎这思念已经持续了十年、二十年那么久。
像一条寂寞的美人鱼日日吟唱等待彼得·潘。
之前我太忙了,日子被他和他带来的乱七八糟的事情填得满满的。我很少有时间来思考,来回忆,来展望什么。原来,我们认识了那么久,其实也没有很久,却仿佛经历了一生中最炽热的爱和最绝望的冷。
我抱着他的包,看他拿着那摞粉红色的传单在车流中走来走去。他不会讲法语,只能低下头冲车里的人笑笑。这个从来都微昂着头的男人,为了几张质量很差的传单对不认识的人低下头,我为他心疼了。
他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昂贵的相机,车里的人抬头打量他的时候会不会奇怪?他们一定想象不到这个灰扑扑的男人端着长镜头的时候有多么性感。
一会儿能看得到他,一会儿他被车身挡住。在红绿灯交替的间隙,他回头冲我笑笑。
天渐渐黑了,他发完手里的传单走向我。
“咱们回家。”我点点头。
他俯下身子示意我上去,一边对我说:“明天不许来了。”我趴在他背上由他背着回家,他瘦了一些,我嗅着他身上淡淡的汗味,似乎这样也挺不错的。
“吴涯。”他叫我。
“嗯?”
“我输给你了,真的。我居然对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张岸叹了口气,微笑着回头看我。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小女孩居然这么可怕。说实话,我有点儿害怕。”
路上的人们都奇怪地看着一个大男人背着一个小女孩。张岸说:“你看,人家一定以为我是一位伟大的丈夫,娶了个先天不良的小妻子。”
我趴下去,在他肩头咬了一口。
我们并没有回家,而是在外面买了一个三明治一人一口地吃起来。这时候,有一位老人走过,他带着两条狗和一大串钢丝。他走到我们面前,用钢丝左绕右绕就变出一朵玫瑰花。老人递给张岸,伸出手说:“这朵花给这位美丽的小姐。”
张岸听不懂他说什么,却拍拍身边的马路沿子说:“老哥,手艺不错,坐一会儿吧。”
老人也同样不懂他在说什么,却拍拍狗的头,和他一起坐下来。
张岸要我做翻译,和老人聊得十分投机。原来这老人和法国很多流浪汉一样,并不是一无所有的,他其实有房有地,只是热爱流浪,所以用这年轻时候学来的手艺换一点儿衣食住行。
老人说完自己的经历,很有点儿得意地说:“我这样浪漫,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都能做得到的啊。”
张岸哈哈大笑,指着自己说:“老哥,我的情况和你一样,也有点儿不一样呢。我也是有家有房,但是也出来流浪了。”
有家,有房,流浪。这几个词汇突然变成一根根刺,狠狠扎进我心里。我没有翻译给老人听,张岸觉察到了,慌忙从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递给老人。
他对老人说:“请你教我编一下这个玫瑰花吧。”
天色慢慢暗下来,我们换了个地方,坐在路灯下看老人一下一下地教张岸用铁丝钩一朵玫瑰花。他手很笨,在一堆铁丝里绕了好久,手指都勒出血色的印记,才好不容易有一朵花的形状出来。
最后,老人指着我们,开心地说L’AMOUR。张岸也跟着学,L’AMOUR。这个词汇,是法语里的爱情。
这是张岸送给我的唯一的一朵花,他说这花很好,很牢固又浪漫。
而那天晚上,我看着桌角那朵乱七八糟的玫瑰第一次怀疑了一个问题。我想起他说的那句话,“我也是有房有家,但也出来流浪了”。
那表情里没有一点儿怀念,好像是一个孩子在和另外一个孩子打赌,在比赛谁的赌注下得大一样。
他究竟是爱上了我呢,还是爱上了逃离本身?
我想不清楚这个问题。
几天以后的聚会上,我和蔷薇一人拿一瓶可乐扯着嗓子聊天。蔷薇突然指指旁边说:“看,陈小舟也来了。”然后就拉我一起走过去。
陈小舟那少年更瘦了,十分孤单地站在一堆影子中间,那些影子在群魔乱舞,他一动不动的不知道站了多久。
我们冲他笑笑,我问他,“什么时候来巴黎的?”
“前天来的。”
“哦,最近还好吗?”蔷薇似笑非笑地站得很远,看我一个人和他没话找话。
“嗯,挺好的。吴涯,我问你个事儿。”
“嗯?”
“就上次,上次我放在你包里的那个东西,你看了吗?”
我回忆了好一会儿才突然想到,那个世界杯决赛之夜的事情,他拿着我的包追出来,小心翼翼地说,放了一个东西在我包里。
而那天之后,我就换了张岸送给我的大布包。之前那个白色的手提包没有再用过了。我有些愧疚,居然那样忽略了他。
“嗯,小舟。你是放在哪里了,我没有注意看,是在夹层里吗?”我一边说着一边拿一瓶可乐给他。
他拿了,然后又放下,很失望地看着我就低下了头。蔷薇走过来拉着我说:“吴涯,咱们去那边玩,别管他了。”
这时候陈小舟在身后沉闷地说:“吴涯,我挺担心你的。”我回头看,他依然站在影子中间,看不清楚是什么表情。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为什么这么说。
我和蔷薇站在天台外面,夜有些凉,铁塔在黑暗中闪着孤独的光,流浪的少年弹着吉他,几个和弦年华老去。
路菁菁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到我们这边了。
她大概不知道怎么开始谈话,想了半天才问我:“吴涯,你听说了吗?陈小舟前段时间送花给他们学校文学系的一个女生了。”
“哦?”我有点儿惊讶。我一直当他很木讷的,没想到还有浪漫的一面。
“我们知道了,所以我今天都不太想理他。”蔷薇替我回答,也不看路菁菁,不知道她们之间是不是有过争执了。只是刚才听蔷薇说,“我不能理解路菁菁,她根本不爱那个人,这不是害人害己吗?”
“吴涯,我是想劝你,陈小舟是个老实人,你要是再错过大概他就去追别人了。”路菁菁语重心长地说。
“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呀。你知道的。何况,他送花给别人了。”
“吴涯,别幼稚了。难道谁对谁有死心塌地一辈子的吗?”路菁菁挎着她的新款名牌包,语气也愈加成熟了。
“怎么没有?也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吧?”蔷薇语气冷冷地回应她。我才发现,从蔷薇看到路菁菁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有好好和她说过话,甚至小声对我说:“她变了太多了,咱们别理她了。”
我怕她们俩吵起来,赶紧说:“好了好了,路菁菁,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我们要进去了。”
路菁菁看看我们,自己走到另外一边去找别人玩了。
“她要和那个老简尼结婚了吧?”蔷薇问我。
“嗯。”
“吴涯,我们都羡慕你的。”沉默了许久,蔷薇幽幽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蔷薇,你和石头,究竟以后会在一起吗?”我终于忍不住问了她。我们之间从来是不干涉彼此生活的朋友,然而这一刻我强烈地感受到她需要倾诉。这个人前完美而凌厉的女子,或许比铁塔更加寂寞。
蔷薇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她真的很美,思考的时候眼睛是亮的。
“我从未见过别人,日与月都落在天蝎。这真奇怪,是吧?”她没有回答我的话,先是自己咯咯地笑了。
“我和石头认识的时候大学就要毕业了,已经被选了留校,未婚夫是青梅竹马,说好毕业就结婚的。对了,那时候我还是直发,像个木头人一样。可我那未婚夫喜欢。”她讲得很慢,我不说话,等她说下去。
“后来,有一次学校联欢会。石头那时候已经在法国了,那个暑假正好回国跟朋友去玩,我们就认识了。就那一次,我觉得我整个人彻底疯了。吴涯,你明白那种感受吗?似乎觉得之前全部都白活了,好像前面就是一个火坑,但你就是要跳,就是相信跳下去里面有世外桃源。”她说到这儿停了一会儿,“火坑下的世外桃源”,我觉得她这个比喻真好。
“然后我和未婚夫分手,放弃留校的工作。其实那时候我就是不放弃也不行了,整个大四我几乎不去上课在外面打工。家里都和我闹翻了,不会供我来法国找他的。”
我见过一次蔷薇的男朋友石头,光头留胡子,随身带一把藏刀,喜欢戴一副很黑的墨镜,整体形象好像一个土匪。
那次见面是因为蔷薇病了,我去她家看望。
当时我们正坐在沙发上说话,那个土匪就闯进来,其实也不是闯,只是他开门关门的声音都很大,好像要把门当场拆掉。
那个人看了我一眼点点头,也不说什么就钻进厨房了。过了好半天钻出来,递给蔷薇一碗粥,里面有桂圆、莲子、红枣,各种我叫得上名字和叫不上名字的米,还飘着淡淡的中药味。
他粗大的手掌托着那只白瓷小碗像一个玩具,好像怕弄坏了一样轻轻递过来。
蔷薇埋怨他,“怎么不系围裙?”
他挠挠头好像犯错的孩子,一会儿进卧室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还有蔷薇的裙子一起洗了。他依然不理我,只是偶尔抬头看看,问她粥苦不苦。
两个人目光中交换着默契。
至于后来许多谣言传来,说她在巴黎有了其他男朋友,再加上蔷薇愈发美丽,自然被描述成爱慕虚荣、不甘寂寞的物质女郎。
没想到,她一直是深爱他的。
“本来,我和石头既然千山万水好不容易在一起了,自然是要走下去的。我来了之后,石头来巴黎找房子联系学校。然而我却发现我们之间有了一些问题。”她喝完可乐,开了一瓶啤酒,喝了一口皱皱眉头。
“这问题说起来真可笑,我们太爱对方了。在一起天天吵架,每次吵完我都想去死吧,死也没有和他吵架那么难过。然后又和好,两个人都发誓再也不伤害对方,结果没几天又重新开始了。”
“直到那一次。”她放下啤酒,解开手腕上的蕾丝给我看。我吓了一大跳,她纤细的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她一直偏爱质地柔软的手镯,尤其是左手手腕永远有漂亮的装饰,还曾经一度在朋友中间被当做流行。没想到竟是为了掩饰。
我轻轻抚摸她的左手腕,问她:“一定很疼吧?”她拉着我的手,点点头,然后自嘲般地一笑。
“吴涯,你相信吗?我居然忘记那次是因为什么事割腕了,肯定是些鸡毛蒜皮。但是我却记得他把我送到医院时候的表情,整个人都呆了,墨镜都没有戴。那么玩世不恭的一个人好像一下子真的变成石头了,老了好几十岁。”我点点头。
“后来出院以后我们谈了一次,那时候学校的报名也差不多到尾声了。石头本来被巴黎的大学录取了,他把录取通知书给我。他和我说,他这辈子大概是离不开我了,我也离不开他。可是再这样下去太可怕了。我从未见过其他人日与月都落在天蝎,除了我和石头。然后我就当着他的面把录取通知书撕了,说你还是回去吧。”
蔷薇说完沉默了好一会儿,幽静的夜晚有火车通过的声音,她看着那辆火车出神。
“然后,我把自己关在家里想了整整一个月。我们之间最大的矛盾就是爱得太纯粹,太激烈了。石头说,假如我们能用百分之六十的爱情对待对方就已经很好了,百分之百谁都承受不起。
“后来,你都看到了。我们在两个城市继续着爱情,有时候我会有其他男朋友,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一样。我不要他们任何东西,只是试着把爱情分散一点儿。有时候我还算着呢,给这个人百分之十,给那个人百分之十,只剩下百分之六十的时候就去看石头,和他开开心心的。”我有些不明白他们的生活和这些话,只是有些心疼蔷薇。
“吴涯,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很简单的姑娘。直到最近你和那个摄影师的事发生以后,我才看出来你和他们不一样。你也爱一个人什么都不顾的是吧,你也在家没少为他哭吧?”
我点点头。
“我也不是讨厌路菁菁和陈小舟,毕竟我也爱得不够纯粹了,有什么资格说人家呢?可是,我就是不喜欢他们。相反的吴涯,嗯,我挺佩服你的。”屋子里的人渐渐散了,蔷薇把蕾丝重新系回左手腕上,腾地跳下来拉我走进去,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路菁菁早就走了,陈小舟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旁边放着五六个空酒瓶。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居然翻着白眼嘟囔着:“我可没有喜欢别人。”然后又翻着白眼睡去了。我吓了一跳,不知道这是不是梦话。
看着周围狂欢过后的人群,说实话,我想念这些灯红酒绿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