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埃莱娜结婚后没多久——说正确一点,就在我们蜜月旅行期间——埃莱娜清楚让我知道,她知道我另外有人,而她一点也不在意,埃莱娜说此事时话语十分简明,她说的是,结了婚并不意味我们得做什么改变,我们可以完全跟没结婚时一样。她表达得非常清晰坚定,也许是多年的执业生涯,让她对男人有某种奇特的洞察力,不论已婚的还是未婚的。 婚后我仍然去找莉萨,但次数渐稀,最终完全停了,没有吵闹,一切都很平静。那天下午,我在莉萨那套位于五十七街和第十大道交会口、宛如鹰巢俯瞰大地的二十几楼公寓里,我们喝着咖啡,她告诉我,有点吞吞吐吐,她开始和某人交往,现在还不当真,但往后难说。
然后我们上床,一切正常,没什么特别,但感觉很好,然而,在过程中我发现有个想法挥之不去,我一直在想自己他妈的还在这儿干什么,我并不认为这有何罪恶可言,我甚至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我更不相信这会伤害谁,埃莱娜不会,莉萨不会,我自己那更不会,但我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我说了,并没有太郑重其事,说我可能有一阵子不会打电话过来了,我得给她一点空间,她的回答也只像随口就说,这主意可能不错。
从此我再没打过电话。
其间我遇到过她两次,一次在街上,她从阿戈斯蒂诺超级市场买了一车子日用品回家。嗨,好吗?不错,你呢?哦,还不是老样子,忙这忙那。我也一样。你气色不错啊。谢谢,你也是啊。另一次埃莱娜也在场,我们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正想挤开一条路。那不是莉萨?霍尔茨曼吗?是啊,我想是她没错。她身边有人,再婚了是吗?我不知道。她第一次婚姻实在有点不顺,不是吗?先是流产,接着丈夫又过世,你觉得该打声招呼吗?哦,我不知道,她看来和她身旁那家伙挺亲密的,我们是她前一场婚姻中的朋友,下次吧……
但没有下次,如今,她出现在这里,葛洛根酒吧。
我正走向吧台,她也正巧抬起头来,我们视线相遇,她的眼睛亮起来。“马修,”她开口,挥手示意,“他是弗洛里安。”
就这个名字来说,他的长相平凡了些,年纪约四十上下,淡褐色头发,已微微开始谢顶,戴着角质框眼镜,身穿蓝色运动上衣和粗斜纹布衬衫,系着条纹领带。我注意到他戴着结婚戒指,而她没戴。
他说声你好,我也回声你好,她说了句见到我真开心,我就继续走到吧台,伯克先给我倒了杯可乐。“他说他一会儿就回来。”伯克告诉我,“他说过你会来。”
“料事如神。”我回答,或者心不在焉是说了些诸如此类的话,没有真的留意自己具体说了什么,坐下来啜了口可乐,也没真的留意我喝了什么。透过手中玻璃杯的杯缘,我看向自己刚刚驻足的那张桌子,他们两人都没朝我这边看,我注意到他们握着手,或应该说是他握着她手,弗洛里安和莉萨,莉萨和弗洛里安。
我和她一起的日子已经遥远了,真的,好些年了。
“安迪在后头。”伯克说。
我点点头,起身离开吧台,眼角好像瞥见什么,我一转身,看到刚才从洗手间出来那个男人,他有一张楔形大脸,高凸的眉毛,宽阔的额头,长而细的鼻梁,和一张丰润的嘴巴。我见过他,但却想不起来他妈的到底是谁。
他几乎不露痕迹地对我轻轻点点头,我说不出这是打招呼还是仅仅是目光相遇的简单礼节,然后他转身走向酒吧,我则从他身边闪过直往安迪那儿去,安迪站在白线后面,身子前倾,正瞄准镖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