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钦如何游走灰色地带(2)

   当年年底,安静了数年的静安中心终于传来了破土动工的机器轰鸣声。但手无余粮的黄俊钦很快“弹尽粮绝”,只得想尽一切办法开始筹集资金。当然,向银行贷款是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但银行贷款需要繁杂的各种文件和手续,而黄俊钦当时尚没有正式将静安控股股权过户,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抵押证明和文件。情急之下的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人,于1997年伪造了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名义向北京中行贷款。因为有当时任北京中行行长牛忠光的“照顾”,黄俊钦顺利地得到了5笔贷款,总计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
  
  这笔2亿多元人民币的贷款紧接着进行了一番“环球旅行”--大部分先转入香港捷成的账户,然后香港捷成再以投资款的名义注入静安公司,而另外一部分则转入了私人账户。
  
  介绍人雷瑛得到了相应的好处。1998年初,在静安中心尚未竣工的情况下,黄俊钦等人又一次采取同样的手法,篡改了静安公司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伪造了“预售契约”,将还在建设中的静安中心首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楼面赠予雷瑛全资持有的香港中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年,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进一步协助合作之下,黄俊钦等人终于将上述几笔贷款的借贷人变更为新恒基。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便是牛忠光。
  
  随后,雷瑛以中怡集团的名义,将上述2层楼面作价1?郾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租期为50年,用作北京中行静安支行的营业场地。细算下来,租价相当于5万元/平方米,已经高出当时楼价的好几倍。更不可思议的是,双方租期是从1998年开始的,北京中行分数次将1?郾17亿元租金悉数付给中怡,而当时静安中心远未竣工,中行静安支行直到2003年才搬进静安中心办公。
  
  而蒙在鼓里的邓南威、梁湖南两人,直到1998年底才大梦初醒,得知了黄俊钦“借鸡生蛋”的招数。令邓南威、梁湖南两位股东感到气愤的是,在此桩涉嫌骗贷案中,银行于发放贷款之前有责任对借贷人的一切原始证照进行核对。梁湖南对前来采访的记者抱怨道:“中行明明知道我们才是静安公司的所有者!”他坚持认为,上述贷款发放绝非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是北京中行的相关人员与黄俊钦等人的共谋。于是从1998年底起,邓南威、梁湖南这两名加拿大籍华人开始进行举报和告状。
  
  拖到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终于建成。但黄俊钦并没有按当时的协议向外方股东交付相应的楼面。虽然没有正式的身份,但这并不妨碍黄俊钦以主人的身份控制管理静安中心这个楼盘。虽然静安中心大厦已建成并发售,也已回笼了巨额资金,这笔1800余万美元的股权款却一直拖欠未还。如此一来,通过魔术般的手法以及各种关系,黄俊钦几乎不花一分钱就将35亿元的北京静安中心揽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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