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给判决书砸镣是文化革命前的老皇历,那时候判刑要依据法律,要走白净子所说的“司法程序”。而如今判刑是出于形势的需要。革命形势需要从重从快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过去的司法程序是不是也改了呢?嗯,很有可能。既然要从重、从快,萝卜快了可以不洗泥,一切繁文缛节就都可以省略了,直奔枪毙这个主题,不就是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快”字了吗?
况且过去给人判刑是法院的事,是法院的人当家;如今判刑归公安机关军管会,是当兵的说了算。当兵的上了阵,冲锋号一响,端枪就往上冲,见人就扫射,痛快利索,谁搞过什么起诉状判决书之类的麻烦事?当然了,要是让法院的人去冲锋陷阵,估计他们得先在阵地上立块牌子,写明敌人的罪状并依法判处极刑,然后才能吹冲锋号开枪扫射。这就叫一个将军一个令,一个和尚一个磬,一个师傅一个传授。公安和班长本来干的就不是一个行当,耍起套路来,招数自然要有所差别。俗话说“杀猪捅屁股,各有各的高招”嘛。
“不给判决书不砸镣,子弹就打不烂脑袋吗?”我自言自语地明知故问。
“枪毙人打脑壳,不打脚杆,砸不砸镣得关系。”骨头架子坚持自己的意见:“上一批判刑就没给判决书,都是到了宣判大会上才晓得自己判多少。而今啥子规矩都改喽,这就叫推陈出新。我看你龟儿硬是怕宣判,怕脑壳上钻洞。嘿嘿……”后面的话是对白净子说的。
嗯,看样子八成就是今天了,不少人的眼睛里都露出了希望的光芒。
我们那批倒霉蛋最迫切的愿望是什么?不,并不是无罪释放。进了市局看守所再想无罪释放,谁都知道那是望着天上掉馅饼,白日做梦。切合实际的愿望是能早点判刑,早点结束看守所让人难熬的生活。二进宫的犯人说监狱比看守所自由得多,能吃饱饭,还发零花钱,允许买烟抽,逢年过节还能吃白面大米,还能吃肉,把判刑后到监狱里的劳改生活描述得像天堂一样令人神往。所以我们这些饿死鬼们都盼着早点判刑,早点进天堂去享福。时不时能听到有人感叹:“唉,为啥还不判呢?”往往就会有人接下去:“是呀。反正得判刑,那还不早点判了!还磨蹭个啥?”好像判刑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期望判刑就像孩子们盼望过春节一样。
我们之所以盼着早点被判刑,扛不住饥饿折磨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因为大家都没能意识到自己罪恶的严重程度,没想到这一判就可能把自己给判到那个世界里去,最轻的也得判十五年以上。大家都是按照过去的惯性,把自己判刑的前景考虑得太乐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