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的动机来源于争强好胜

    使命感引导着邓中翰回国制造“中国芯”

    邓中翰也是一个典型的开放型成功者,也是我们多次研究的对象。1997年,邓中翰在硅谷创办了一家名为Pimix研制高端平行数码成像技术的公司,他走的是典型的硅谷轨迹,并没有想过要回国。1998年,邓中翰与当时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在闲聊中谈到中国在芯片领域的发展情况:中科院早在1965年就开始了集成电路的相关研究工作,但一直到90年代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可作为电子信息领域的核心,中国又必须有自己的芯片技术。最后,周光召问:“你能不能回国来做这件事?”

    邓中翰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提议,对他来说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他在硅谷创立的公司,市值已达1.5亿美元,要放弃的是一个成功的企业,而重新开始的路却成败未知,研发的资金也是个天文数字,稍一不慎就倾家荡产。这需要太大的勇气了,他犹豫着。

    1999年10月,邓中翰应国务院的邀请回国参加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典观礼仪式。站在观礼台上,一直没有勇气放弃过去的邓中翰突然感到自己肩上的沉重使命:“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应该为祖国的强大做些什么”,“我一定要把祖国的芯片产业推动起来”。

    这个月,邓中翰在北京中关村成立中星微电子公司。条件非常艰苦,为了节省资金,中星微的办公室里甚至没有暖气。但是,使命感给了他们放弃过去的勇气,也给了他们坚持现在的决心。他后来回忆说:“对于做大事情的人来说,这些苦太微不足道了,困难反而激发我们内心无限的勇气去战胜它”。

    最终,中星微电子的“中国芯”——“星光”系列大获成功,并赢得了市场。

    无论是团队还是个人,都需要弄清自己的使命和目标是什么。

    对于个人,我们都需要弄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使命。事业上的使命、生活上的使命、专业的使命。这些使命决定了我们要努力成为什么角色,拥有多大的牺牲的勇气。正如H. D.梭罗所说:“光勤劳是不够的,蚂蚁也是勤劳的。还要看你为什么而勤劳。”

    2.争强好胜的个性

    创业的动机来源于争强好胜

    国内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俊峰,谈起自己创业的初衷,就缘于一种“争强好胜”的个性。

    王俊峰原来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作为内地最早接触国际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他经常与国际大律师事务所打交道,还包括与一些来自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同行。

    那时,国内律师业刚刚恢复,与国际同业差距巨大。从收入来说,内地律师每年才几千块钱收入,而香港普通律师年薪都可能过百万。王俊峰后来回忆说:“看着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律师在我们的国土上趾高气扬,甚至包括那些在外国律师事务所打工的中国人,也在国人面前异常傲慢充满优越感,不服气!这种被侮辱和蔑视的感觉,对年轻人有一种特殊的刺激,并在心底激起一股创业和必须要改变这种状况的冲动,就是这么简单。”

    我曾看到过一个报道,说加拿大研究人员曾对20世纪在多伦多大学医学院担任过班长的四百多人进行调查。调查发现两个现象:其一,在被调查者中7%的人后来被列入名人录。相比之下,普通同学中被列入名人录的比例仅为二百分之一;其二,那些班长的平均寿命比普通同学的平均寿命要短2.4年。

    因此,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班长容易成功和容易短寿的原因都非偶然,因为当班长的人通常都争强好胜。争强好胜者通常雄心勃勃、勇于取胜,敢于冒险,所以容易取得成功。当然,这类人为了实现抱负,不仅仅是敢于冒险,而且还敢于“玩命”,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睡不好觉,也不锻炼,所以健康状况不那么理想。

    但是假如有这样一个选择:如果将你的一生命运由默默无闻变得大放异彩,你是否愿意牺牲2.4年的生命?

    我想这个问题很少有人会回答:不愿意。

    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对争强好胜的观念误解。

    在我们这个“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国度里,“争强好胜”是个贬义词。传统的观念认为:“满招损,谦受益”,“沉默是金,祸从口出”,甚至干脆表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谁要是“争强好胜”,就等于沾上了“爱出风头”、“爱表现自己”、“人际关系不好”的恶名,还可能落个“枪打出头鸟”的结局。

    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争强好胜”究竟何罪之有?难道“争弱好败”就好?其实,争强好胜与是否正确没有任何必然联系。一个谦让的人,不一定内心不争强好胜;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做的未必不是有意义的事情。如果不“争强好胜”,我们为什么要在社会中提倡竞争?为什么我们要热烈期望中国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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