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所学的主流经济学宏观微观理论,都假设市场是现成给定的,市场会自动将买卖双方撮合在一起,立刻履行清算、交割的作用,好像产品生产出来后,便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流向消费者一边,没有成本,没有中介。在这些理论里,市场是如何将买卖双方撮合在一起,需要哪些步骤和条件,有些怎样的机制结构,是否理性或非理性的抉择,对经济和政策有什么影响等,都不进行讨论,好似多余的。
但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制度结构又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起着非常重要的市场经济调节作用。只要有市场经济,就必须有中介媒体的存在,需要大批量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员来促使产品的供需见面,供需平衡,来从事很多融资、集资、销售、定价、广告、评级、筛选、质量保证、保险等貌似“无用功”,却在执行着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职责。否则,市场经济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产无所用,产无所归,岂不浪费资源,白费力气,市场经济便无从谈起。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品的数量、品种、花样、款式进一步增加,更加多样化、精致化、分门别类化,如何使恰当的产品到达恰当的消费者手中,使供有所需,产有所终,更成为严峻问题和当务之急。一个公司营销部的作用已等同其产品开发部,各个部门企业都花大力气、大资金来打品牌做广告,务必使更多消费者恰到好处地知道这类产品,以便达到供求结合,皆大欢喜。所以,产品越是丰富多样,就越需要服务行业在增加或不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情况下,用以上列举的各种方式,创造各种形式、成立各种机构,从而促进产品的销售,资金的流转,促成市场经济买方和卖方的成交。
毋庸置疑,市场的中介媒体的重要性,是与市场的深化、广化和细化同步进行的;更进一步地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产品如果是以线性方式递增,而每个产品都需要消费者了解、知晓,那产品到达消费者的纽带、环节,便以加速度的方式递增。打个比方,如果市场仅有两件产品和两个消费者,那产品和消费者的关联线条仅为4根,若产品增加一件,那关联线条要增加2根,变成6根。如果这两件产品因为分工的进一步细腻,变成两件初级品和两件终级品,那这市场间的纽带关联更是爆破似的蓬勃发展,市场中介也便需要以加速度形式递增,来建立供需的纽带,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也便随之以加速度方式增加了。
基于这个理论,我当时还写了两篇关于互联网经济学(interneteconomics)的文章,针对当时互联网的热潮,及由此产生的错误认识而进行批评和反驳。具体说来,当时很多著名报刊杂志,如Wired(《电讯》),BusinessWeek(《商业周刊》)等,都大肆宣扬“DeathofMiddlemen”(中间人消亡),“Extinctionoftheintermediaries”(中介灭绝),认为网络经济环境下,人们只要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找到厂家,在网上购物、办事,所以就不再需要中介的横插一杠,中介这个行当就要消失灭绝了。我的驳斥观点为:互联网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大延伸、大发展,准入壁垒成本降低,使得产品(包括知识和物质产品)愈发多元化,品种繁多,花样齐全,供给和需求愈发个性化,市场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都有无与伦比的拓展。市场的拓展,势必需要很多单位、机构、人员从事如何将市场的买方与卖方相结合,让求有所得,卖有所终,需要很多人从事诸如搜索、广告、编辑、筛选、评级、质量担保等许多与产品本身性质无关,但与产品营销密切相关的工作,所有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机构人员都属于中介。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这些中介工作非但不会死亡绝迹,反而会更红火兴旺,更会有加速度的增长(我当时还受邀在大会上演讲过这两篇文章,后来因为转行,也就没有把它们整理发表)。
有了这些理论预测,我当时还曾动心去硅谷“.com”领域闯荡一番,兴许这些理论会有用武之地。但最终没有做这个不定因素太多、贸然闯入不熟悉的科技新领域的战略大转移。事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也验证了我当时的这些预测。蓬勃兴旺的互联网公司,绝大多数是属于中介性质,帮助供求见面的,Yahoo!,Google,eBay,Amazon,Netflix,等等,本身并不生产客户需要的产品,但在帮助客户得到所需产品,在搜索、汇编、评级、提供交流平台等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些公司也因此变成了互联网时代的品牌公司。互联网中介公司的兴旺发达,仍然会继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