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别人做了什么无用之事的时候,总会鄙夷的甩下一句:"瞎子点灯白费蜡。"瞎子点灯真的就白费蜡吗?传统的思维告诉我这是正确的,但偶尔读到了这样一则故事,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一个犹太盲人,晚上出门的时候总是会点着一个灯笼,每当人们看到灯笼的时候就知道是他来了。有一个人问他,你看不见,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他回答说,我虽然看不见,但别人看的见我。
黑夜里,瞎子走路有三种可能:一是被行人撞倒;二被障碍物绊倒;三是进死胡走同。如果在黑暗里"点灯走路",则又有三种可能:一是照亮了行人,避免于撞倒;二是行人提醒有障碍物,避免了绊倒;三是行人善意地指明通路,而没进入死胡同。比起我们这些不盲的人,这位点灯的盲人是何等的睿智啊。
我们在考虑某一样东西的价值时,往往本能地从该东西对"我"的直接效用来考虑,很少想到,在社会交往中,每样东西都可以因为对他们的效用而改变能者多劳的价值。因此,不能不承认我们在这个认识上的浅薄。
当我们再批评别人做无用功的时候,还是把这句话咽进肚子里吧,因为这实在是个值得赞美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