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重细节 决策靠数据(2)

  让我们来看一个现实的案例: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民宅禁商”的通知:凡属住宅(含公寓、别墅、平房等)用途的及房屋用途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途的房产(含商住、综合等)均不予工商登记。工商局出台这一政策,本意肯定是好的,如避免扰民问题;落实北京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抑制房价等等。但是,这一政策显然是调研不够充分的,是没有过渡、太突然的“一刀切”政策。尽管愿望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现实的问题难以解决。所以引发了很大争议,让我们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一下剖析。

  (1)“民宅不得商用的通知”与现行颁布的政策有自相矛盾之处。

  2002年,北京市工商局颁布过“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京工商发109号”文件。指出:“允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居民楼中的居住用房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企业形象策划、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动画制作和广告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关于设立公司条件之一是“有公司住所便可设立公司”。所以,“619通知”是否否定了《公司法》及废除了2002年的“109号文件”呢?

  (2)有“民事纠纷行政干预”之嫌。

  可以说在商住公寓、别墅里办公扰民的现象是存在的,但不是普遍现象,个别现象可以通过协调,甚至法律手段去解决,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这并不符合现代行政管理的原则。

  (3)与国家鼓励个人创业、大力发展中小民营企业的思想不符。

  我们都知道,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小企业占到企业的98%以上,其中很大部分又是小型公司、微型公司,让这些小公司都搬进写字楼并不现实。

  2006年1月1日,国家实施的新公司法,鼓励个人创业并降低了个人开办公司的门槛——三万元即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新公司法还规定可以成立一人公司。

  近来,国家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又不断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我们可以想一想:让这些几万元注册的小公司、一人公司、大学生创办的公司都进驻费用高昂的写字楼,是否现实呢?

  这里有一组数据仅供参考:2006年北京私营公司数量为224659家,1/3私营公司注册在住宅内。2006年前3个月,北京朝阳区注册的公司有60%的办公地点在住宅、商住两用公寓里。这么多公司都搬进写字楼,能行得通吗?

  北京的政策往往是全国其他城市的风向标,如果其他城市竞相效仿,必然对那些小型、微型企业、个人创业者造成致命一击。

  (4)与世界新经济发展趋势不符。

  我们不要忘记了,微软公司、苹果电脑公司、戴尔公司都是诞生在自家住宅车库里,马云的阿里巴巴也是诞生于杭州的一户居民楼,联想集团是诞生在科学院宿舍楼的一处传达室中……

  现在,由于电脑的普及,网络的延伸,很多行业正逐渐流行在家办公。

  《中国经营报》2006年12月11日的一篇文章发布了这样一份调查结果:“很多原先住在小区里的公司搬到了写字楼,更多计划在小区住宅开办公司的创业投资者最终放弃了计划。”

  (5)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很多小公司生下来就戴上了“原罪”的帽子。生意越来越难做,这是小公司的共识,创业初期尤其艰难。中小公司最大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贷款又比较困难,其中房租又是开销中的大头。

  下面大家看两组数据:表51区域楼盘面积(m2)月租金(元)年差价(元)朝阳CBD住宅1008000左右写字楼10022000左右16万左右中关村住宅1004000~6000写字楼10010000~150007~10万

  以上费用还不算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费用的差距。所以,“一刀切”的政策一定会造成公司注册造假现象越来越严重。从朝阳区工商局代办注册公司的费用从2000元涨到4000元就可以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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