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苹果的推理(1)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洪钧第三次来到法院。楚卫华已经把郑建国案的卷宗取来了。他把卷宗交给洪钧,并让洪钧到他的办公室去——正好,他们办公室的三个人都有事出去,洪钧可以安安静静地看卷。

  楚卫华在临走之前把一个纸条交给洪钧,说:“这是您让我查的那个人的地址。”

  洪钧急不可待地接过纸条,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肖雪,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处长”,下边还有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洪钧的心底一阵激动,他那被禁锢了11年的情感犹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奔流直泻。在这11年中,他也曾多次想把她忘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股恋情不仅没有淡化,反而沉淀得更加凝重了。他真想立刻就给肖雪打个电话!然而,一个问号浮上他的脑海,使他顿时凉了下来——她结婚了吗?洪钧颓然坐在椅子上,在心中问着自己——“已经过去11年了!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许诺,你有什么理由希望她还在等着你?也许,她早已把你忘了;她已经有了丈夫和孩子,她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对她来说,你充其量也不过是她大学生活中的一段浪漫的回忆。你有什么权利去打破她生活的宁静?你有什么权利去破坏她的家庭幸福?在过去的十年内,你一次次拒绝别的姑娘的爱情,那只能说明你太傻、太痴!你有什么权利希望她也像你一样痴情?”洪钧又想起了那个身材魁梧的男青年……

  洪钧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他把那张纸条叠好后小心翼翼地收到记事本的封皮套中,然后打开卷宗,全神贯注地阅读案卷材料。

  这份卷宗并不很厚。洪钧仅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案卷材料浏览了一遍。洪钧觉得,这份案卷材料整理得相当规范,有起诉书并附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讯问笔录、证人证言和法医鉴定书等证据;有法庭调查笔录和合议庭评议笔录;还有刑事判决书等。

  浏览一遍之后,洪钧又回过头来仔细研究那些重点部分,如现场勘查笔录以及现场上的尸体、刀子、苹果等的照片;侦查人员讯问郑建国的笔录以及郑建国在法庭上回答法官问话的笔录;李青山的证言;法医鉴定书等。根据法医鉴定结论,李红梅系窒息死亡,死亡时间为1983年 4月17日晚9时至11时;死者处女膜有新破裂痕,阴道内有精液;死者手上及其他部位均无损伤。

  李青山在其证言中称他在4月17日晚上11时左右起来解手,当时女儿的房门关着,屋里没开灯;他推门出来时,看见一个人影从他们家这边溜进东边郑家的院子,看背影好像是郑建国。

  根据血型检验报告,死者为O型血,郑建国为A型血;水果刀上的血迹和死者阴道内精液的血型均为A型。

  郑建国在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时,曾说过“我没杀人”的话,但后来则改为沉默;关于他右手食指上的伤口,他辩解说“是那天切菜时弄破的”;在法庭上,他承认他“一直很爱李红梅”;也承认他在知道自己得不到李红梅之后“心里很痛苦”;但是他对“是否杀害了李红梅”的问题未做回答;并声称不知道李红梅真正爱的人是谁。

  洪钧曾经学过犯罪侦查学和法医学,他知道仅根据ABO血型相同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同一认定是极不科学的,而且他知道现在可以采用一种叫作“DNA指纹法”的遗传基因技术来对血痕进行同一认定。但问题是这案子已经过去十年了,不知那把水果刀还能否找到;即使找到了,那刀上是否还有能进行鉴定的血迹也很难说。他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这一点上。可是,还有什么翻案的理由呢?他仔细看着那几张现场照片——现场方位照片表明了李青山家的位置;现场全貌照片表明了李红梅室内的情况;现场中心照片反映了尸体在炕上的姿势,以及旁边炕桌上那个苹果和水果刀的位置,现场细目照片则分别记录了尸体、那削了一半皮的苹果和那把带有血迹的折叠水果刀的状况。看着、看着……突然,一个念头浮上他的脑海,他站起身来,跑了出去。没过多久,他就买回来一把水果刀和二斤苹果。正在他专心一意地削着苹果的时候,楚卫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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