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纺织工业 一、办纺织工业的指导思想 人们常把洋务纺织工业,与轮船航运、电线电报、煤铁矿务的开采与冶炼,并列为洋务派举办的四大洋务民用工业企业。③它们的举办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与洋商竞争,分洋商之利,追逐利润以致富:但也有不同点:轮船、电线和矿务三者,既是商务,又与军事上的需要有较为密切的关系:轮船利于军队和军需的转运;电报对于军事信息传递起着重要的作用;煤铁和其他金属等矿务更明显的是为了军事工业能取得廉价的燃料原料;而办纺织工业却同军事无任何直接关系,仅仅是为了发展商务以致富之举。此其一。其次,轮船航运的创办,是在洋轮充斥于江海,电线架设时,洋商已在沿海设海线,并又在陆上设线,也就是说,轮、电二者都是在洋商侵占了中国利权情况下举办的,至于矿务,洋人也已在中国大事勘查矿藏准备擅自开采的情况下洋务派始着意于此的。纺织工业却是在洋商没有在中国设厂时开始筹建的。第三个不同点是,轮电、机器开矿和机器纺织四者,虽均为中国前此所未曾有,但纺织业又与前三者有其自己的不同特点。纺织业是中国有着攸久历史传统的最为普遍的手工业,绝大部分产品是与农业结合的家庭手工业生产的。人们一日不可或缺的衣服,中国手工纺织业也能生产,不赖外求。然而,正是因为人人日常所必需,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最先把它作为主攻的目标以扩展市场。因此,洋商虽没有在华设立纺织工厂,却通过商业渠道破坏了手工纺织业。如果说轮船航运的创办,是在沙船和其他民船之利被洋轮所夺,但并不普遍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话,洋务机器纺织工业的创办,却是在洋布充斥市场较为普遍地涉及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开始的,虽与轮运有某些相似,却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据上所述,其中尤其是对创办纺织工业的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出,轮船、电报、矿务的兴办如果说有较大的被动性的话,纺织工业的兴办则有着相当主动性,因为后者并没有洋商在华设纺织工厂的胁迫;轮船、电报、矿务的举办,表现了相当大的军事目的,纺织工业则完全是为了挽回利权,并藉此赢利致富,其间没有军事目的。因此,如果说其他洋务民用工业企业的兴办,除追逐剩余价值之外还有着使用价值目的的话,纺织工业的兴办,则纯粹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和利润。因此,它较之轮、电、矿等企业有着更为纯粹的资本主义的性质,即其间没有多少封建性的动机和目的。
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在鸦片战争之后,输入中国商品结构有很大的变化,与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无缘的刀叉、钟表、呢绒等物进口大为减少,与人民生活最接近的尤其是与衣食有关的物品,进口急剧增加,其中以布匹居于首位。洋商利用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低税率和倾销政策等手段,只用土布三分之一的价格卖给中国人民,舍土布而着洋布者比比皆是,并从沿海而逐渐及于内地,诚如郑观应所说:“衣大布者十之二、三,衣洋布者十之八、九。”①纺织品进口的增加速度可以想见。进口的英国棉纺织品总值从战前的年40余万两猛增至战后的1000万两,乃至50—60年代的2000—3000万两;到90年代初,棉纺织品进口总值竟达5270余万两②,仅次于鸦片的进口数。手工纺织业所受严重的打击不言而知。这个问题在本书第一章中已有较多的叙述,这里引用郑观应一段话作为手工业遭受严重打击的概括:“洋布、洋纱、洋花边、洋巾入中国,而女红失业。煤油、洋烛、洋电灯入中国,而东南数省之柏树皆弃为不材。洋铁、洋针、洋钉入中国,而业冶者多无事投闲。……所以然者,外国用机制,故工緻而价廉,且成功亦易。中国用人工,故工笨而价费,且成功亦难。华民生计皆为所夺矣!”③郑观应在这里讲了不少洋产品夺土产品之利的事例,他并不是要想恢复手工生产的落后状况,如何办法?具有前进思想观点的人,是不会为了禁止洋布输入而仍使用织土布的办法相抵制的。还是郑观应讲得好:“方今之时,坐视土布失业,固有所不同,欲禁洋布不至,亦有所不能,于无可如何之中,筹一暗收利权之策,则莫如加洋布税,设洋布厂。”①按照当时清政府腐朽衰败无力改订不平等条约的情况,“加洋布税”是办不到的,于是只有设洋布厂以相竞胜一条路可走了。郑观应的这一观点,代表了所有洋务派的观点。他们对此问题的阐述措辞虽有所不同,但大多讲了与郑观应类似的话,例如张之洞就说过:“棉布本为中国自有之利,自有洋布、洋纱,反为外洋独擅之利。……今既不能禁其不来,惟有购备机器,纺花织布,自扩其工商之利,以保利权。”①可见洋务派并非要恢复土布生产,而是要购备机器用先进的生产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以与洋布洋纱角逐于市场,从而达到挽回利权的目的。这一指导思想是进步的。
基于以上这种指导思想,就规定洋务运动时期举办的纺织工业企业是十足的商品生产企业,生产是为了出卖。洋务运动中的纺织工业企业主要有兰州织呢局、上海机器织布局和焚于火后重建的华盛纺织总厂,以及湖北织布局、纺纱局等。兹依次简叙于下。
二、兰州织呢局 兰州织呢局是洋务派创办和投产最早的一家纺织工厂。其最初动议于1877年兰州制造局总办赖长“试制洋绒”的尝试。时任陕甘总督的左宗棠叙其事说:“兰州制造局委员赖长以意新造水机,试制洋绒呈验,竟与洋绒相似,质薄而细,甚耐穿着,较之本地所织褐子,美观多矣。”赖长打算购办外洋织呢机器到兰州仿制绒呢,以“为边方开此一利”。⑤这个打算得到了左宗棠的支持。赖长的这一志向是很可贵的,故先简介赖长其人。
赖长,广东人,左宗棠旧部。因其“临阵胆力均优,战功屡著”,荐保候补副将衔;又因“夙有巧思,仿造西洋枪炮制作灵妙”①,闽抚卞宝第于1869年令其在福州机器局仿照洋式制造枪炮,到1870年即试制成熟铁炮二门,熟铁枪十杆,“均系后膛安铝药”的新式枪炮。据称“其式样精巧,与洋枪炮无异。”②赖长的技艺乃名于时。1871年左宗棠将其在西安所设之机器局随之西迁设立兰州制造局,聘赖长为该局总办,赖于1872年底从福州首途赴兰州,领兰州制造局总办事。在总办该制造局期间,逐渐探索出试制洋呢的技艺。
左宗棠在得到赖长仿制呢绒为边区开利的启示后,随即请长驻上海的胡光墉(雪岩)访购织呢织布机器全套。左氏把织呢与机器掘井、开河,一同看作利民实政。他之所以要在兰州设立织呢工广是因为:一兰州为羊毛、驼毛产地,原料充足,设厂利用可以致富;在交通极为不便的西北地区,成品运出比之原料运出,要便利得多,至于机器运转动力所需的煤炭,左氏认为亦不难得。二销路可以流畅。左宗棠对此有下述认识,他说:“以中华所产羊毛,就中华织成呢片,普销内地,甘人自享其利,而衣褐远被各省”。兰州织呢办成功,遂“由关内而及新疆”,加以推广。左氏自豪他说:“不仅如上海黄婆以卉服传之中土为足称也。”③左宗棠认为,用当地羊毛织成呢片,“能使成本低廉,足以抵制洋呢入口”①。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左宗棠办兰州织呢局的考虑和计划还是比较周详的,其动机和目的,一个是生产为了销售,远销于内地各省,即是商品生产;一个是为了抵制外货,收回和维护中国自己的利权。兰州织呢局的资本主义性和民族性是显然的。过去有的作者曾说兰州织呢局不过是左宗棠的军用被服工厂,是军队的附属机构,那是一种误解。
办兰州织呢局另一特点是很注重人才的培养。这其实是左宗棠的一贯主张,他在筹办之初,即要求上海方面购器与募匠同时进行,他说:“正宜趁此时督率原习织造匠工,相从仿效,庶事半功倍,业精于勤。今日之学徒,皆异时师匠之选,将来一人传十,十人传百”②,人材辈出于无穷。左氏培养人才常常是不拘一格的,他说:“勇丁之聪颖者,兰州可留心挑选拔入,将来必有可用之材,正不必于士流中求之。人见西土技巧,卓绝古今,以为华人学制,必须聪颖俊达之士;不知彼中均由匠人推择,并非于士类中求之。”③西人行之有效,中国也可以这样做。当然,挑选人去“仿效制造,必选材质与之相近,学艺已有几分者为之先导,庶几易睹成功。”④可见左宗棠在培养技术人才时又是很注意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的。
据上所述,兰州织呢局的创办,从原料来源、销售市场、人才培养和发展前途等各个方面,都考虑得比较周到。在此前提下,左宗棠一方面饬令胡光墉赶快向外洋购买织呢机器设备,另一方面命令赖长等人选厂址和造厂房等。胡氏向德国购买了全套织呢机器,聘德国织呢制造家石德洛末和建筑师安克于1879年从德国押运来华。
这些机器设备运到上海后,由招商局轮船运到汉口,再通过陆路、水路用多种方式运到兰州。由于陆运大多是用马车拉的,有的大机器马车放不下,乃将机器拆散,分装为4千箱,先后运到西安,再从西安西行运到兰州。断断续续地于1880年5月最后一批机器方始运抵兰州目的地,历时约一年之久。路上的运输是极为艰难的。所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常有的事。上海有一家名为《大清国》的杂志描述运送机器设备的艰难情景说:“机器系装在一条货船上由招商局的轮船在1879年拖运到汉口。在汉口又将这些机器用民船水运、又由人们背运(拉运)到兰州府。有些机器非常重,而且难运,所以锅炉得拆散了一块块地运。山路有时得开凿了然后才能把大件的机器搬运过去。”
于此可见创业的艰苦了。在这里要说明两点:(1)当时,在边远地区创办这样的近代工业企业,如果没有像左宗棠这样权势人物的倡导支持和像他那样的办企业的毅力,企业要办成是难以想象的;(2)过去学术界曾有人轻易地把洋务派所办工业企业一笔抹杀,这不是公允之论。
织呢局经过一段时间艰苦筹建,于1880年11月(一说9月16日开工)建成投产。厂中德国技术人员13人,石德洛末任洋总办。关于织呢局的投资,据左宗棠说,机器设备费118832两,从德国运抵上海和由上海经鄂、陕运抵兰州的运费72975两,建造厂房等费用110305两,共计建厂费约近31万两,全部经费由官筹给。投产后的日常经费也是由官筹措。经常费从开工到1883年停工,支出和收入均无准确数字可据,粗略推算当不少于20—30万两。两共60万两左右。张之洞说兰州织呢局“费银百余万两,旋经后任废弃,巨款尽付东流。”②似乎夸大了一些。从以上事实看,兰州织呢局为官本官办,但这不影响到它的民族性较强的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
然而,兰州织呢局开工后生产经营的情况并不如预期的那么理想。厂中安设织机20具,开始只开6具,若各机均开,预计年可织6000—7000匹呢布。每匹长5丈,宽5尺。但开工后一般每天只生产8匹,只有计划的三分之一还不到。并且很快减少。究其原因,总的原因是缺乏市场,产品卖不出去,具体原因,第一是成本太高。按左宗棠原来的计算,羊毛每斤只值一钱几分,织成呢布一定很便宜,但实际上,由于原料粗而且杂,质量太差,每天要雇用40个人挑拣羊毛,每人“每天只能拣两磅。因此在织成呢布前羊毛的成本已经很贵”。而且在100斤羊毛中,只有10斤能织上等呢,20斤能织次等呢,50斤能织粗毡子,还有20斤完全无用。这样,织成的呢或毡子,成本就很昂贵了,内地很少有人使用。②第二是产品质量太差。按左宗棠的说法,“其质虽略逊于洋呢,然亦可供着用”①。仅仅“可供着用”的要求,已不如左氏原来那样理直气壮了,而实际情况比这还要差。据《捷报》报导:“织成的呢绒品质很坏,几乎完全不能出售。”②第三是运输条件差、运费贵。在人烟稀 少的西北地区道路很恶劣,呢布等产品陆运到内地运费贵得惊人,这些昂贵的运费,加到成本很高的劣质呢绒产品上,价格之高可以 想见,哪还有买主来问津呢?当时《大清国》有一则报导说:“兰州织 呢局的产品,不管在品质上或价格上,都比不上外国的呢布,因为把厂中产品运到各通商口岸,就比从欧美输入呢布要贵多了。”② 这样,“足以抵制洋呢入口”的目的就落空了,赢利的目的也就无从谈起。据记载,兰州织呢局还存在一般官办企业的共同致命弱 点,那就是“乾领薪俸”,冗员太多,“缺乏良好的管理”③等,它就只能以失败告终了。1883年新任总督谭锺麟下令停办,次年完全废弃。《申报》于该局废弃后的1884年2月16日(光绪十年正月二十日),对于兰州织呢局的失败原因作了较为中肯的总结和评述,兹录之于下:“彼处之人均尚棉布,而呢不甚销;贩之他省,又以运费较贵,似不合算。且局中开支亦繁,即大小委员已有十人,余可想见。所进不敷所出,自难支持。然功败垂成,实为可惜。设能将此局归作商办,涓滴无遗,安见必无起色也。”
“归于商办,……安见必无起色”一语,是讲到点子上的。那就是利用“官”的力量筹建织呢工厂之后,随即招商来承办,不是不可能取 得一定的成功的,至少不至于失败得那么惨。
历史学家应公正地论史事。处于100余年前的当时,左宗棠 将沿海近代化事物带到陕甘,使穷乡僻壤的西北地区人民呼吸到 近代新鲜事物的空气,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个行动,从历史趋势说,是正确的,体现了社会发展方向。不能因其失败而抹杀其 首创之功,不能因其失败而抹杀其将近代科学技术输入落后的西 北地区之功!
三、上海机器织布局 如果说兰州织呢局完全是官方倡议和举办的话,那么,上海机器织布局则是在官、商双方共同意识到发展机器纺织业的必要性的前提下,官为倡导商人承办而逐步筹建起来的。1874海防条议中,多有谈及办纺织工业者。而在70年代也有一些商人将资本投于近代纺织工业,1872年广东顺德陈启沅的继昌隆缫丝厂,1881年上海黄佐卿设公和永缫丝厂等即其例证。1876年李鸿章倡议建立棉纺织企业,他在致两江总督沈葆桢的信中说:“英国洋布入中土,每年售银三千数百万,实为耗财之大端。既已家喻户晓,无从禁制,亟宜购机器仿织,期渐收回利源。……而苦于无人创办。……适有魏温云观察输先与弟世好,会计最精,商情最熟,浼令出头承办。”②魏氏随即去上海会集华商进行筹备,未有成果而作罢。
1878年10月5日,具有道员衔的彭汝琮(器之)分别呈禀帖给南洋大臣沈葆桢、北洋大臣李鸿章,请在上海筹建机器织布局,并附呈章程8条、节略24条。这个彭汝琼,李鸿章对他并不陌生。1870年李在湖广总督任内曾奉旨调查过彭的劣迹。李氏在调查后上报清廷说:“彭汝琮前在湖南勒捐银一万两始得离省,其劣迹不问可知。入川曾不数年,招权纳贿之名又播中外。臣遍加咨询,皆敢怒而不敢言,其贪利虽不承招,而钻营实有其事。”①对于有这样劣迹的人,照理是不会获准承办织布工厂的,李鸿章也确实说过彭“人素荒诞,……本大臣甚不相信”②的话。但李鸿章却很快于10月21日批准了彭汝琮的办厂请求和计划,并答应给予优惠政策:织布厂生产的布匹享受与洋布同等的约5%的进口税和运入内地与洋布同等缴纳子口半税,免纳厘金。这是什么原因?一是由于李鸿章早就酝酿和迫切希望有人出来办纺织工厂;二是由于彭汝琮到保定向李氏递禀帖时提出了在当时办理企业声望颇高被李鸿章称为“实心好善,公正笃诚”的郑观应作为会办。李鸿章认为有郑观应为会办,“可助彭道所不逮”③,故准许彭汝琮承办织布局。
然而,彭汝琮劣性并无改变,他在招股、定购机器、购觅厂地、建造工厂等几个问题上都出了问题。“所称集股五十万两……自如至终未见实际”;彭擅自向新太兴洋行定购织机800部,“该洋行以定银五万延约未付……彼已窥破虚实”而未成交;买厂地亦因“抵押移应他急”而无结果;无厂地加之手中缺乏现款,造厂房就淡不上了。郑观应向李鸿章揭发彭汝琮的劣行说:“或独断而不相谋,或会商而不见纳。惟每至需款紧要,无论巨细,事事责成。自冬至今,皆于捉襟见肘之时,为剜肉补疮之计,甚至房租日用亦须代措。”①以致垫款万余金仍于事无补。郑氏乃愤而禀辞了会办之职。李鸿章接禀批示道:“兹据禀述各情,是彭前道作事虚伪,专意骗人,毫无实际,其心木品行,至穷老而不改,可鄙已极。”②彭汝琮办上海机器织布局乃归于失败。
彭妆琮办不下去,但织布局还是要继续筹建的。李鸿章于1880年委派编修戴恒为总办、道员龚寿图为会办,和郑观应、经元善一起办理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筹建工作,并作了“此举以招集商股为第一要义”,“所需资本必须顶为筹足,以免临事周章”等一系列指示。以郑观应为主拟订了《上海机器织布局招商集股章程》③。该章程从办厂的动机目的、招集商股、购机、买地、建厂到生产、销售、赢利分配,以及商办、用人、发展前途等,均有明确计划和精细的计算。这在洋务企业中可说是最为周密者之一。
郑观应在招商集股章程中,首先,将中国与外洋的纺织业作对比说,中国织布向藉人工,泰西竟尚机器,“工半利倍”。英国有织机13万张,美国后来居上已达15万张。有的国家已踵而行之,“其中有利可图必无疑义。”并计划上海机器织布局用织机400张,年产棉布24万匹,得银44.4万两,除去成本开支,可得银7.5万余两。
其次,针对有些人攻击机器织布局“夺小民之利”的说法,回答道:“洋布进口以后,其利早已暗夺”,因此,“所分者外洋之利,而非小民之利。且厂局既开,需用男女工作数百人,于近地小民生计不无少裨”。④分外洋之利,即是与洋商竞争,那就要在生产中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增强,而这,必须由把企业视为与身家性命密切攸关的商人来办才可能较有把握地做到。《章程总叙》中说:该局“虽由宫发端,一切实由商办,官场浮华习气一概芟除,方能持久。”《章程总叙》最后颇有信心地说:“若花价愈贱,工作愈熟,加添织机,多出布匹:减用人手,节省经费,则更蒸蒸日上矣。”①但要做到这点,郑观应等人认为,必须“专用西法以齐众力”,一定要做到“事之巨细,不遗不滥,款之出入,共见共闻”。这样,“人皆思奋,愈究愈精”。②企业的成功就有望了。
上海机器织布局的一切工作诸如招股、购器、建厂、雇匠均在顺利进行。预定招股40万两,开始应者甚少,戴恒、龚寿图、郑观应、李培松各认招股份5万两,另请拨公款5万两及另与各关道绅商凑5万两,共集股银30万两,加上蔡嵋青、经元善等人股份,逐步凑足40万两之数。后又续招10万两,共达50万两。所聘美国工程师丹科于1881年10月间到沪,并随即携华花到英、美纺织厂试织,以便了解华花性质,订购与之相适应的织机。李鸿章又根据织布局总会办等人的请求,同意批准了:(1)“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2)布局所产布匹由上海运入内地,与洋布一样完一正税,概免内地厘税,出口亦在海关完一正税。③这些措施都是对织布局有利的。由于郑观应在上述筹建中起了主要作用,被委任为商总办。
写到这里,要澄清一下关于10年专利问题。过去一些学者认为,机器织布局10年专利是对民族资本主义纺织业的压制。这种说法有欠公允。戴恒等人于1881年呈请专利时是这样说的:“嗣后上海一隅,无论何人,有志织务者,只准附入本局合办,不准另立一局,显分珍域,则成本愈厚,利效可久,而风气益开矣。”①这里有集中力量以加强竞争力之意,但应该说是有缺陷的,其间尤其是没有说到对洋商的限制。随后不久,局中总会办们发现了这一缺陷,乃重新禀请说:“筹议之初,曾经禀请上海一隅只准他人附股,不准另设,仰蒙批允。惟洋人如欲仿造,尚未有阻止之说。……(请)饬行通商各口,无论华人、洋人,均不得于限内另自纺织。……后患庶几可免矣。”②这里说明两条:一是10年专利从“上海一隅”扩大到通商各口,因“通商各口”是洋商的集中地;因此第二,10年专利更主要是为了阻止洋商另行设立工厂,他们将洋人设厂看作是“后患”的。由此可见,10年之内不准他人另行设厂进行纺织,主要是针对洋商侵利,因而民族性、积极性是主要的,不宜有所指责。
然而,1883年上海出现了金融倒账风潮,银根奇紧,股票大幅度下跌,存有大量票据的织布局出现了危机。前面叙述到该局招股银50万两中,实收现银35.28万两,其余14.72万两,全系股票作为押款。而35万余两现银除付购买机器等项20.9万余两外,其余14.3万余两,“或已放出,或押股票,均无实银存局”。这样,织布局在股票价下跌情况下,股银之亏折就是意中事了。由于局中一切银钱账目系责成郑观应“一手经理”,③故亏折追查到郑氏头上。郑观应于1884年中法战起,应粤防大臣彭玉麟之邀,前赴广东,银钱账目交由盛宣怀接办,盛禀请李鸿章札委经元善代理,直至1887年清理完毕。据郑观应说“变价还款,约亏银二万两,……照数赔偿”①,就此结案。
在结前案之时,李鸿章委江海关道龚熙瑗督同龚寿图、龚彝图及杨宗濂等人重办以挽残局。重订新章刊登于1887年7月27日《申报》,除每股100两、“局中诸事仍责成丹科专理”、专利10年、购机400张等与前任相同外,特别提出:“与前局截清界限”、“局用每月不得过银三百两”、“千股以上新股东公举一人司理内柜锁钥”、“公举公正明晓局外董事稽核月结”、“局中股本不得私自挪借”②等。经过3年筹建,上海机器织布局于1889年12月24日(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三日)试机,同月28日(十二月初七日)正式开工。历时10年,几经波折,终于成功了。次年春为了经营顺利,李鸿章札委时任招商局会办的马建忠为织布局总办。
织布局从弹花、纺纱到织布全用机器,是中国第一家机器棉纺织工厂。所纺之纱和所织之布,质量大体上可以与进口纱布相比。
马建忠任总办后,估计年产布仅为18万匹(有人估24万匹),仅当进口洋布八十分之一,“所夺洋人之利,奚啻九牛之一毛”。他为了达到“每年所织之布足敌进口十分之一,方足为收回利权之善举”③的目的,决定扩充规模,李鸿章准许他借用仁济和保险公司积金30万两。后马建忠复想借100万两另设纺织厂。因前借之30万两用途不清,他遭到了李鸿章“汝办事一味空阔,未能处处踏实”①的批评,100万两的借款当然就落空了②。
织布局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说法不一,有人说织布局的纱不敌印度之纱,也有说可与印度纱相比;有的记载说织布局所织之布质量不及进口之布,但也有说大致相等;至于价格,也有说贵于进口布,也有说比进口布略贱,等等。各种记载和讲法,也许反映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实际情况。公正而论,中国新开办的纺织厂所生产的纱和布,要一下子就做到“敌洋产”,与英、美老牌纺织品相等,是难的,但总算挤进了洋纱、洋布市场,“少分洋商之利”。从宁波、镇江、芜湖、九江、汉口、烟台、天津、牛庄及其他一些城市销售情况看,斜纹布:1891年为10450匹,1892年上升为37900匹,1893年8月为止即达32780匹;原色布:1891年11600匹,1892年58357匹,1893年8月底为止达44565匹。③1893年的产量如果加上后4个月的数字当超过1892年。销售逐年上升,反映了生产增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成绩。
然而,正当织布局建成投产并大力扩充之际,1893年10月19日(光绪十九年九月初十日)被大火焚毁,损失极为严重,估计达100万两以上。洋务派在织布局遭此挫折时没有后退,而是在布局原址成立了华盛纺织总厂。
四、华盛纺织总厂 上海机器织布局被焚后,李鸿章决心重建纺织局,他向清廷阐明理由说:“布缕为民间日用所必需,其机器所纺织者,轻软匀净,价值尤廉,故远近争购。……是以因势利导,不得不用机器仿造,必使所纺之纱与洋纱同,所织之布与洋布同,庶几华棉有销路,华工有生机,华商亦沾余利。此事断难中止,亦难缓园。”④那就是说要赶紧重建,立即规复。之所以要如此紧迫地恢复织布局,诚如《捷报》所说李鸿章“很重视与洋货竞争”②。这种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方针目的明确了,接下来就是谁来负责规复工作。在当时,社会上与官场中公认为非盛宣怀莫属。李鸿章说:盛氏“于商务洋务,尚肯苦志研求”②。社会上则公认“他的身份、势力和财力都适宜于担当此任”①。的确,盛的“身份”是起到北洋参谋部作用的天津海关道;“势力”有李鸿章为首的北洋权势人物这个强有力的后台;“财力”吧,在当时几于无双:既有轮船招商局、电报局这样的生财企业在握,又有大批钱庄和官款的支持,还有许多握有资产的实业界人士的广泛关系。其实还应加上一条,即盛宣怀有着办织布局的积极性。盛氏热心于办工业企业是众所周知的,他是早就想到要揽办同人民生活最接近、赢利最有把握,因而也最有生命力的纺织工业。但未有机会插手,直到织布局开工后才与朱鸿度一起创建纺纱厂作为布局的分厂。所有以上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尽管规复织布局任务很艰巨,盛宣怀仍足以肩此重任,并有希望很快办成功的。
有希望很快办成的另一因素,是那时的形势甚佳:“棉纱已飞涨至六十五两外”,而“布利较纱利为尤厚”①。盛宣怀除曾与朱鸿度设裕源纱厂外,又与织布局总办杨宗濂商谈在织布局内分设纱厂。赢利欲望促使盛宣怀等人办纺织工厂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在当时“因向年各公司股份之商,受创颇剧,均有戒心,……皆怀疑畏缩观望不前”①之际,盛宣怀等却能从自身追逐利润出发,并与挽利权相结合,说这是“塞漏巵而挽利权”的好机会,他们大声疾呼“诚哉时不可失也!”③这种可贵的精神,就是规复纺织厂的很好动力。
一方面,盛宣怀的“身份”、“势力”和“财力”具有规复织布局的条件,另一方面又有如上所述的积极性,所以李鸿章选择盛氏为规复织布局要员是恰当的;对盛宣怀本人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盛宣怀于1893年11月26日(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奉到委札,他把天津海关道篆交黄建筦代署,自己于1893年12月8日抵达上海走马上任。
规复织布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清理和结算前账。布局官款26.5万余两,商股55.4万余两,招商局、仁济和及其他公私股份约20万两。焚后所值无几,据中西人等公估,烬余至多仅值10余万两。在以前,清政府凡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惯例是先顾官后顾商,但这次不同,由于接办者盛宣怀向来比较照顾商人利益,他从“体恤旧商,方足以招徕新商”的观点出发,认为如果按照“中国向来遇有盐典各业不测等事,皆应先偿官款”的惯例,必使股商”向隅饮恨”,而主张“所欠官款,悉归以后局厂按每出纱一包捐银一两,陆续归缴”。②“至于非官款的损失(六十五万两),则将由灾余基地局房估价按成摊还”①;商本则“酌量提还股本,虽不能完壁,想以五、六成为度”摊派②。因将烬余的10余万两“全给商家摊派。按旧股一千两先摊得二百两,填新股票,一律取利,其余旧股八百两,俟新商获利陆续抽捐归补”。盛宣怀说“此不得已之办法也。”③这确是“不得已之办法”中的好办法,它果然奏效,招徕不难,规复进展顺利。
盛氏首先确定招股百万两。上海、宁波、苏州三地绅商认购60万两,“洋货公所所属各行,按其资力多寡,认购……新织布局的股票约百分之二十”④。不足之数,由招商局、电报局挪补。这样,不到2个月,即光绪十九年年底,百万两资本就基本就绪了。但认购者还是很踊跃,以致到了限止认购的程度。例如台湾巡抚邵元冲要求对新厂投资认股,盛宣怀不得不告以“公如欲附入,一、二万尚可代留,多则无额”⑤。规复筹建新厂的工作,第一步算是成功了。
资本有了着落,可以具体地进行建厂的步骤了。盛宣怀为了照顾“商情远虑他日办好恐为官夺”的顾虑心理,决定改“局”为“厂”,以示商资商办之意,名为“华盛纺织总厂”。另在上海、镇江、宁波等地设10个分厂。计划设纱机32万锭子,布机4000张。盛宣怀为总管(即总经理)。严作霖管银钱,沈廷栋、褚成炜管生产,许春荣、杨廷杲、严潆管买卖棉花纱布。上述人等均称董事。股票都由盛宣怀签名。从这个班子看,基本上是轮、电二局的派出机构,也是比较能自由运转的机构。这就无怪纺织厂恢复筹建的速度之快了。不到一年,于1894年9月16日投产了。《捷报》于1894年9月28日有一段较为中肯的评语,兹录之于下:“上海织布局已于去年10月19日被焚。这次大灾并没有阻住中国工业的努力建设。规模更大、设备更好的织布局又建起来了,并于上星期一开工。星期三即19日,大火之后整整十一个月,棉花已入厂,预计数日后即可出纱。旧局有布机五百台,纱锭二万五千枚;新局现有布机一千五百台,纱锭七万枚。”
这段话体现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历史发展趋势是任何阻力或困难都无法阻挡的真理:也说明了规复者们的毅力、魄力和能力。盛宣怀在规复布局之初,即很有信心地对友人说:“集股百万,第一年官利六厘,第二年起官利一分,余利先拨还正本。如镑价不落,三、四年可拔本,则股票皆余利矣。”①在那时,镑价有涨无落,所以盛氏认为“新局必操奇赢。”他满怀信心地说:“失之东隅,不难收之桑榆”。②为达此目的,采取了以下一些切实措施。
首先,制订《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规复织布局的目的是正确的。这就是李鸿章所明确表达的,是为了“力保中国商民自有之利权”,抵制“洋商自运机器来华制造纱布”,以防止中国利权被“一网打尽”。③为此而制订的《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即体现了这种精神。《章程》中说:“查纱布为民生日用之需,若洋商用机器纺织,系夺华民生计”,故必须严禁洋商进口这种机器;“华商自办以供民用,尚不致有碍民生”,故“机器纺织概归华商购机设厂,自行办理”是必要的。为了自保利权,中国自办纺织厂,“不准洋商附搭股份”;为了防止洋商借华商名义进口纺织机器之弊,必须查明“确系华商资本”所购置,才发给凭证“准其进口”。①为了彻底杜绝洋商搭股和冒名顶替二弊,特制定处罚条例:“如有查出华商出名代洋商请领机器进口护照者”,除撤护照外,“仍将假冒出名之华商议罚一万两,以充善举”;“查出华商出名代洋商附搭股份者”,亦议罚。④这个“公所章程”,虽也有对华商起限止作用的条文,但主要是限止洋商的。这在洋商千方百计进口纺织机器在华从事制造之际,更显出它的民族性。
其次,由于新纺织厂强调保利权抵洋货,故华盛的规模大小是根据纺织品进口情况而决定的。拟订公所章程时的估算:“光绪十八年各海关进口纱包约2100万两。于是定议华盛总厂和各分厂拟办38万锭子(后增湖北2万锭子,共为40万),每年约可出纱25万包,每包约价60两,可售得银1500万两,定为限额。这个数目约相当于进口纱的七成,多余三成的空额怎么办?那时,印度、日本进口之纱正在与日俱增,尽管“章程”强调“断不可留余地”,实际上是为进口纱“留余地”。至于棉布的计算:光绪十九年棉布进口267万余匹,约售银667万两,“现议合中国官商各局厂拟办织布机器5000张(华盛总分各厂4000张,湖北纺纱局1000张——引者往),每年约可出布300万匹,每匹约价2两5钱,可售得银750两,是为限制”。①上海纱和布的计划生产规模,基本上是瞄准外国进口的商品数和值的。这是民族性的表现。但是,第一,在抵制洋货入侵方面,仅仅以塞漏巵为准,这不符合尽可能扩大生产规模以攫取更多利润的资本主义规律。第二,不能容忍为外国商品留有余地。在纱锭数方面为外国棉纱进口“留余地”三成是不必说了,在布的方面也是为外商“留余地”的。“章程”中写道:“照目前粗布斜纹销路已属有多无少,况外洋粗布斜纹断不能不进口,权衡时势,必须截止,不准再添。”③这个规定是很成问题的。而且,从发展上看,社会需求量是不断增加的,华厂产量的限额,未把这种增多趋势计算进去,这就为洋货进口日益增加留了无限止的“余地”。其结果无疑是限制了民族纺织工业的发展。当然不能否认,“公所章程”也有所谓填补“余地”的措施,那就是在粗布斜纹而外,争取自织高级细布以与洋商竞争。织高级细布,必须改进棉花的质量,当时华花只能织粗布,为了织细布,一方面拟购买洋棉花,另一方面引进洋花种子自种,这在80年代即有人作试验了,例如郑观应于1882年即曾引进美国棉子试种未成,90年代复引进美棉花子试种。这是可取的试验。总的方面看,华盛的民族性是主要的。
再次,为了有效地进行竞争,华盛厂又作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1)华盛总厂及其分厂,均“商本商办,屏除一切官气。……所有以前禀批各案,今昔情形不同,未可为凭,以此次禀定章程为准,以归划一。”这里以此次“章程为准”一语很重要,因为“此次章程”
比之以前的章程,在用人、管理等各个方面,均有改进。除上述“屏除一切官气”和在用人方面“不得徇情滥用”等已能说明一些问题外,从全文看,更体现按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办企业的原则,也就是一切措施服从于追逐利润的原则。(2)为降低产品出售价格,禀定照光绪八年织布局的条例,这就是“在上海本地零星出售,应照中西通例免完税厘;由上海径运内地及分运通商他口转入内地,均在上海新关完一正税(免纳子口半税),概免内地税厘”①。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总理衙门企图要华盛产品在新关缴纳正税之外,与洋货同例地纳子口半税。盛宣怀坚持认为不可,指出,完一正税概免内地税厘各税,是为了更好地“敌洋制”,如果税与“洋制”一样,一方面失信于商民,“使人寒心”,另一方面,“洋商长袖善舞,华商力薄,相形必继,此后恐只有洋人添厂矣”。另外,华盛厂按原规定,为了归还欠款每纱一包捐银一两,此数正好与半税相当。如果既捐一商,又纳半税,成本必高,何以“敌洋制”!如完半税而停一两之捐,那50万两商本何以归还?商本不还,又将失信于华商。那“华商将视奏案如并髦,何以劝众”。②盛宣怀的这些话都对民族纺织工业的发展起着有利的作用。
华盛纺织总厂于1894年10月开工时,布机750架,纱锭6.5万枚①。同年,裕源纱厂开车,纱锭2.5万枚;翌年华新、大纯和裕晋亦先后开车。华盛的10个分厂虽未能均设,所购备的布机、纱锭数与预计算距离也较远。其中因素很多,甲午中日战争的爆发是很重要原因。正当华盛规复开工之时,中日战争爆发了,投资者裹足,机器、原料和成品等进出口也受影响;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因条约中有外国可在中国从事工艺制造之条,洋商纷纷到上海等处设立纱厂和织布厂,杨树浦地段“洋厂林立,华厂独受其挤,月须亏折数千金,断难久支。”②裕晋禀请售与德商,其他亦岌岌可危,华盛机器独多,亏折尤甚,乃于1900年全盘售与集成公司,计价210万两。民族工业被帝国主义摧折,于此可见一斑。
五、湖北纺织官局 张之洞在湖北所设纺织工厂的规模,仅次于上海纺织工业。其月的与兰州织呢局、上海织布局、华盛纺织总厂一样,是为了求富和保利权。为此,他在19世纪90年代在武汉设立了织布官局、纺纱官局、缫丝局,这里主要介绍织布局与纺纱局。
湖北织布官局1888年张之洞在两广总督任内拟在广东设立纺纱织布官局,因其调任湖广总督而随之移设于湖北,成为湖北织布官局。张之洞在向清廷请设纺织局说:“中国之财溢于外洋者,洋药而外,莫如洋布、洋纱。洋纱缕细且长,织成布幅,广阔较之土布,一匹可抵数匹之用;纺纱、染纱、轧花、提花,悉用机器,一夫可抵百夫之力。工省价廉,销售日广。”致使中国“耕织交病,民生日蹙,再过十年,何堪设想。”③非赶快设立机器纺织工厂不足以塞漏巵、挽利权。他计划生产7种布,其中3种布全用中国自产的棉花,另4种较为上等的细布,参用一半美国棉花,以7种布统计约参用洋花三成。张氏很有信心地说:中国“工价较之外洋既贱,成布即可出售,又省往返运费,其获利自当胜于洋人。”
指导思想明确,乃请驻英公使刘瑞芬订购布机1000张纱锭3万枚和相应的各种机器;选厂址于省城文昌门外,于1890年3月兴工建造厂房。用银近百万两,全由宫筹措,官本官办。1892年11月工厂竣工,随即开机,首先纺纱,日出纱100担,售价颇佳,次年初布机始开织。据张之洞说:“所织布匹甚为坚洁适用,所纺棉纱坚韧有力,远胜洋纱,销路颇畅。”②纱“销路颇畅”确是如此,但布机在开工一年多之后,即积压布5万余匹,纱在洋纱竞争下也有少量积存,这就使流动资本周转发生困难。所以蔡锡勇等人说:“此局虽有利,惟活本太少,借息太重,难操胜算。”如何解决困境呢?他们的意见是招商承办。一则说:“宪台有招商承办之意,自属至当。官办终无大起色,似宜及早招商。”③过2月又说:布已积存至七万余匹,“终难起色,亟盼招商早日承办。”④“官办终无大起色”,这似乎成了洋务企业的通病。这一点在湖北织布局开工生产之初,《捷报》记者就看出了它的前途不妙。他写道:“张总督打算使中国不依靠洋纱洋布的想望已接近实现。这种打算本来是合宜的,而且无人阻碍中国能反过来将纱布运至外洋各国盈利——只可惜这些事业都由官办,官办就不会有前途了。”②官办之所以“不会有前途”,根本原因在于用封建衙门方式来管理近代企业,官吏们视企业如官场无切身的经济利害关系,他们对近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一窍不通,既不会精打细算,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和推销产品,也不会使生产流通灵活运转,以加强竞争力。他们对此往往“若秦人视赵人之肥瘠”似的漠不关心。
当然,张之洞办湖北织布局对促进近代企业的发展还是很有作用的。在地处中原内地的武汉地区,输进新的机器设备进行近代式的生产,除开风气之外,对于挽回利权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从1893—1900年,该厂生产原色布33万余匹,棉纱13.5万余担①。这些产品销售于市场,就是对洋纱、布的排挤,就是“分洋商之利”。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张之洞很注意原料棉花的改进。他于建厂之初即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电告驻美使节崔国因:“请代购好棉子二吨,速寄汉口”②。所谓“好棉子”,即他所说的“取其与湖北省气候相仿、地土相宜”者。可见他不是盲目引进棉子,而只是“于美国所产百余种选出两种:一宜于湿地,一宜于燥地,于湖北土性气候最为相宜”者。种子寄到后,随即札饬产棉各州县如武汉黄德荆州各属试种美国棉花。张氏还规定在新棉收成时,要“从优给价,尽数收买”。他预期“展转传播,不数年间,楚棉之美当不逊于洋棉”。④后来,尽管由于播种时间过期、种子与气候、土性不适宜等原因而收成不理想,但还是接二连三地种植试验。张之洞这种改良品种的进取行为是值得称赞的。
湖北纺纱官局湖北织布官局内已有纺纱车间,张之洞为什么还要另办纺纱官局?主要原因是由于纱销售量日增,赢利颇丰,可“以其赢余添补铁厂经费”①。布的销路之所以远不如纱,是由于广大农村手工织布业,自19世纪中期以来,逐渐普遍地用洋纱为经、手纺土纱为纬,对纱的需求量急剧增加,尽管洋纱进口增加很快,但市场上的空白点还是大量存在。90年代前几年,纱价大涨,张之洞正在筹建的炼铁厂为资金短缺而焦头烂额之时,具有企业家头脑的张氏,是不会放过这个有利可图的机会的。他在筹建纱局之初,明确告诉筹办委员说:“核计所出纱布尚不为少,然比之汉口进口之数,相去远甚。”这就是说,纺织品市场是很广阔的。因此,他认为“再添设纺织新局,力图扩充,实足以保利权而济民用。”②市场广阔的原因何在?张之洞认识也很清楚和正确,他上奏清廷说:“近来体察沿海各口商务情形,洋纱一项进口日多,较洋布行销尤广,江、皖、川、楚等省,或有难销洋布之区,更无不用洋纱之地,开源塞漏,断以此为大宗。”
这里把棉纱销售市场广阔原因和添办纱厂抵制洋纱进口的意图都说到了。1893年夏秋之交,张之洞即着手进行添设新纱厂的筹备工作。一方面请驻外使臣订购机器设备,另一方面筹集资本建厂。
厂址选在武昌文昌门外,厂房迟迟未建,到1895年夏机器设备基本全部运到,厂房尚未动工。这与中日战争正在进行,资金难集有一定关系。本来计划官商合办,张之洞说到过此事:“大率系官商合办,将来视官款、商款之多少以为等差,或官二商一,或官一商二,或官商各半,均无不可。”④但一以“倭事未定,招股亦观望不前”①;复以商资与官资所占比例及其同官权与商权不相适应的关系,官商之间发生争议,这种争议如张之洞所概括的:“大意但欲官助商人之资,而不欲官问商人所办之事”,以致“官商合办诸多窒碍”。乃收归官办②。1897年湖北纺纱官局终于建成开工,亦称北纱局。
与北纱局大约同时筹建的还有一个武昌南纱局,张之洞订购上等精利机器9.07万余锭,实际买到4.07余万锭,价约70余万两。加上镑价上涨、保险栈租等费,共用规平银87.97万余两。这些机器运鄂运江后,因张之洞调任两江总督而把它们运两江,两江不能设厂又只好运沪,最后招商承领,始拟由陆润庠承领,以商股难招,未成;继则商由盛宣怀、张謇各领一半,共作价50万两,但盛宣怀的一半未曾领办,均由张春领去作为扩充大生纱厂之用。张謇在叙述这部分机器设备的命运说:“计此官机,于光绪十九年鄂督在武昌认息借瑞记、地亚士洋行款所定。机至上海运鄂,鄂督调江,则又运江,江不能设,则又运沪,随机洋匠一人,月俸四百金,前后凡五年,凡运鄂、运江、运沪之费,栈于上海地租、栈租、保险之费,洋匠月俸之费,洋行月息之费,统计近八十三万两。”③由于这批机器运来运去达5年之久,锈蚀甚为严重,在“运通安设之时,剔出腐败者,堆积如阜。”④这种严重的损失,谁都不负责任,也追查不到是谁的责任。于此可见官办企业腐败程度了!
③《清德宗实录》卷282,页5。
①其实,铁路、银行也应列入,但因铁路刚开始办,银行到“洋务运动尾声”的1896年才办成,敌习惯的不与此四项并论。
①②③④郑观应《纺织》,《郑观应集》上册,第715页。
⑤张之洞《拟设织布局折》,《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6,页6。
①左宗棠《与胡雪岩》,《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19,页58。
②见《左文襄公全集》奏疏卷44,页62。
③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7,页40。
①左宗棠在赖长禀帖上的批语,《左文襄公全集》批札卷7,页23。
②汉江《关册》1879年分,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98页。
③左宗棠在赖长禀帖上的批语,《左文襄公全集》批札卷7,页23。
④左宗棠《答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22,见《洋务运动》(七),第448页。
①左宗棠在刘璈关于选厂址禀帖上的批语,《左文襄公全集》批札卷7,页26。
②《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08页。
①《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47,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05页。
②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辑,下册,第899、900页。
①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03页。
②③④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899—900、901、905页。
①李鸿章《复沈幼丹制军》,光绪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6,页3。
②上图未刊,李鸿章《查复彭汝琮等人劣迹片》,同治九年。
③《北洋大臣李傅相批示》,《郑观应集》下册,第528页。·①《北洋大臣李傅相批示》,《郑观应集》下册,第528页。
②以上引文均见郑观应《禀辞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札委会办上海机器织布局事宜》,《郑观应集》下册,第527—528页。
③《北洋大臣李鸿章批示》,《郑观应集》下册,第528—529页。
④此章程刊于《申报》光绪六年九月初十至十二日,其总叙收编于郑观应《盛世危言后编》卷7,故该章程显系郑氏主笔,见《郑观应集》下册,第524—528页。
①以上引文见郑观应《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招商集股章程总叙》,《郑观应集》下册,第524—525页。
②《郑观应集》下册,第525、526页。
③《上海机器织布局同人会衔禀复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郑观应集》下册,第533页。
①李鸿章《试办织布局折》,光绪八年三月初六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43, 页44。
②《上海机器织布局同人会街禀复北洋通商大巨李傅相》,《郑观应集》下册,第533页。
③《禀北洋通商大臣李傅相为织布局请给独造权并免纳子口税事》,《郑观应集》下册,第534—535页。
①以上引文和数字均见江督曾国荃光绪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奏,《洋务运动》(七),第451页。
②郑观应《纺织》附言,《郑观应集》上册,第718页。
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下册,第1054页。
①马建忠《富民说》,光绪十六年春,《适可斋记言记行》卷1。
②李鸿章《复沪局马道》,光绪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13,页10。
③据盛宣怀说马建忠未能另设纺织厂与他的掣肘有关,盛与人书云:“织布一局未妥,眉叔复请借银百万另办一局。……譬诸两桌菜,一厨房办省乎?两厨房办省乎?师相幸纳刍言,暂缓另举。”——盛档,盛宣怀《复吴清帅》,光绪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东海亲笔信稿》。
④数字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68页。
②④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76页。
①李鸿章《重整上海织布局片》,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7,页38。
①③盛档,《朱鸿度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③李鸿章《重整织布局片》,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7,页38。
②盛档,《朱鸿度致盛宣怀函》,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①盛宣怀《规复机器织布局禀》,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新辑时事汇通》卷83。
②《捷报》1893年12月22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缉下册,第1077页。
③盛档,盛宣怀《致方勉甫、季士周、黄花农函》,光绪十九年十一月初四日,《东海亲笔信稿》。
④盛档,盛宣怀《上皖抚沈(秉成)书》,光绪二十年上元节,《东海亲笔信稿》。
⑤《捷报》1893年12月1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76页。
⑥盛档,盛宣怀《复台抚邵元冲书》,光绪二十年正月初九日,《东海亲笔信稿》,后来实际收集到的股金为八十万两。
①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80页。
②盛档,盛宣怀《复台抚邵元冲书》,光绪二十年正月初九日,《东海亲笔信稿》。
③盛档,盛宣怀《上皖抚沈(秉成)书》,光绪二十年上元节,《东海亲笔信稿》。
④李鸿章《推广机器织布周折》,光绪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78,页11。
①②盛档,盛宣怀拟《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光绪十九年冬。
③盛档,《华商机器织布纺织公所章程》,光绪十九年冬。 ①盛档,《华商机器织布纺织公所章程》,光绪十九年冬。
②盛档,《华商机器织布纺织公所章程》,光绪十九年冬。
①以上引文均见《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21,页43:《盛道来电》,光绪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②华盛开工时的布机、纱锭数记载不一,姑从此说。
③盛宣怀《致李傅相》,《愚斋存稿》卷28,页12。
①张之洞《拟设织布局折》,光绪十五年八月十六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6,页6。
②张之洞《拟设织布局折》,光绪十五年八月初六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26,页7。
③张之洞《筹拨织布局官本折》,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四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3,页14。
④瞿延韶,蔡锡勇《致张之洞电》,光绪二十年五月初四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19页。
①蔡锡勇《致张之洞电》,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八日,《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20页。
②③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17,920页。
④同上书第922页。
①张之洞《札产棉各州县试种美国棉子》,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七日,《张文襄公全集》公牍卷99。
②张之洞《致薛福成电》,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七日,《张文襄公全集》电牍卷138。
③张之洞《委员赴沪筹议添设纺织新厂事》,光绪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41页。
④张之洞《增设纺纱厂折》,光绪二十年十月三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5,页19。
①张之洞《增设纺纱厂折》,光绪二十年十月三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35,页20。
②盛春颐《致张之洞电》,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七日,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945页。
③张之洞《札纺纱局改归官办》,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张文襄公全集》公牍卷100,页2。
④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607页。
第十六章 纺织工业
洋务运动史
夏东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