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毛笔、竹简与帛书
  春秋末至战国后,楚文字数量多,书写流畅,与毛笔的创制使用是分不开的。西晋崔豹《古今注》说:“秦吞六国,灭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称于时。蒙恬造笔,即秦笔耳。”“蒙恬造笔”故事流传至今,无人不晓。事实上,早在蒙恬之前,楚人就已能造笔,并用毛笔书写了。从本世纪四十年代以来,湖北、湖南、安徽各地楚墓出土的竹简、帛书、帛画、漆器图案,都是用毛笔书写和描绘的。1954年长沙左家公山战国中期楚墓出土了毛笔和竹片、钢削刀、小竹筒,后三者显然是和毛笔配套使用的。1957年信阳战国中期楚墓出土了一件文具箱,内装有毛笔和其他配套工具。由此可见,战国后,楚人已广泛使用毛笔了。

  毛笔的使用,不仅使书写范围扩大(突破了原来甲骨文和铭文的局限性)、字数增多,而且在字体上亦有新的发展。当然,楚文字总体看与中原文字是一致的,但亦有自己的特色。如字体流利,或简或繁,比较随便,其字体结构、波势挑法,已具有“古隶”的特点,后来秦隶、汉隶,正是在楚字与其他地区文字的基础上吸收发展而成的。

  楚地盛产竹,故楚人就地取材,对竹进行加工处理,成为人们书写最简便的材料,称为竹简。自本世纪五十年代初在长沙楚墓首批出土竹简后,在湖南其他地区,以及河南、湖北各地也先后出土了大量的竹简,其中尤以江陵、荆门出土的竹简最多。大量竹简的出土,对研究楚国与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

  早在1942年,在长沙东郊子弹库楚墓中,就出土了一幅帛书。帛书共948字(缺94字),有三篇,一为《四时》篇,二为《天象》篇,三为《月忌》篇李学勤《论楚帛书中的天象》(《湖南考古辑刊》1982年第1集)。

  帛书,即为写在丝绸品上的文字,是迄今为止所见的我国最古老的缣帛文字资料,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原品1945年流入美国,现国内所见的是帛书摄影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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