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汪兆铭(精卫)
汪兆铭,字季新,号精卫、季恂。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1883年5月4日(清光绪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生于广东三水。父入粤籍,是为广东番禺人。1904年9月,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第2期,1906年4月毕业,旋入法政大学。
1905年7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召集中国同盟会筹备成立会议时,汪为同盟会章程起草人之一。8月20日,同盟会成立,任评议部评议长,并为同盟会机关报《民报》主要撰稿人。汪以“精卫”之笔名,先后在《民报》上发表文章,阐述孙中山民权、民生、民族的“三民主义”,揭露和批判清皇朝的专制主义,批驳立宪党人的改良主义主张。
1907年3月,汪随孙中山赴南洋,来往于新加坡、吉隆坡、苏门答腊等地,进行革命宣传,发动华侨捐款,协助孙中山发动武装起义。武装起义失败后,汪决心以谋杀清朝重臣的行动,振奋天下人心,于1910年1月潜往北京,准备进行暗杀活动。4月16日,汪因在银锭桥埋设炸弹事败,被警察逮捕。在接受审讯时,汪对暗杀之事供认不讳,被判处永远监禁。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清廷于11月6日将汪释放。
汪出狱后,努力于促成南北停战议和的活动,并作为南方军政府议和代表参加在上海举行的南北议和谈判,促成清廷退位,南北统一。随后汪奉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之命,随专使蔡元培赴北京,迎接袁世凯南下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让位后,汪随孙中山由上海往香港,随即转赴南洋,与陈璧君结婚。8月,汪偕陈璧君前往法国,与蔡元培、李石曾等开展留法勤工俭学活动。
1913和1915年,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和反袁斗争时,汪精卫都应召回国。1916年12月,汪离法国,经英国和北欧往彼得格勒,对欧洲各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然后沿西伯利亚铁路线乘车回国。随即往广州,支持孙中山召开非常会议,成立护法军政府,进行护法斗争。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美、法、意、日等27个战胜国于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汪以个人资格于3月8日离上海,经东京、檀香山、旧金山等地,于4月28日抵法国巴黎,出席和会。
中国收回山东权益的交涉,由于英、美各国袒护日本而失败,因而激起旅法华侨和国人的强烈不满,由此爆发了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汪目睹了中国外交失败的经过,义愤填膺,曾致函美国国会,指责美国袒护日本。
1922年6月,陈炯明背叛孙中山之后,汪随孙中山转赴上海,筹谋反对陈炯明的种种事宜。孙中山重返广州出任大元帅前后,汪不时往杭州、奉天、天津等地,奔走南北,代表孙中山与浙江军务善后督办卢永祥、奉系将领张作霖及皖系代表等,共商建立孙、张、段(祺瑞)各派联合反对直系曹锟、吴佩孚的军事合作计划,为孙中山的得力助手。
1923年孙中山准备改组国民党,成立改组委员会,汪被指定为改组委员。1924年1月,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被指派为主席团主席,并作为孙中山的发言人。在一大会上和会后,汪相继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上海执行部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兼宣传部长,并担任了黄埔军校政治教官。
1924年11月,孙中山离广州北上时,汪作为随行中文秘书,为孙中山草拟《北上宣言》,并先行北上,安排各项事宜。孙中山卧病北京时,汪作为孙中山的代言人,不时发表谈话,处理各项事宜,代拟了著名的《总理遗嘱》。
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成立时,汪被推为国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政府主席;7月3日,军事委员会成立时,被推为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兼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此后又任国民革命军及黄埔军校党代表,中央党部常务秘书处常务委员、代理中政会主席等职。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出了接受总理遗嘱的决议,继承发扬了国民党一大纲领和政策,维护了国共合作,成为国民党左派领袖人物。
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打击共产党人,并借机排斥汪精卫。汪被迫出国,其所任各项职务全被他人取代。1927年3月,在汉口举行的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上,汪被推为中央常务委员及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并主席团主席、中央组织部部长、军事委员会委员并主席团主席,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重新恢复了其领袖地位。4月10日,汪由欧洲经上海到汉口,主持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的工作。
4月1日,当汪精卫抵上海时,曾与蒋介石、吴稚晖、蔡元培、张人杰等密商共同反共事宜,作出了于15日在南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联席会议的决定,并规定临时办法四条:由汪通知中共总书记陈独秀停止共产党活动;暂时否认武汉政府暨党部命令;各党部团体及军队由负责人自行纠正;工人纠察队及其他武装应服从总司令指挥。但此前汪又与陈独秀发表联合宣言,重申国共合作。4月6日凌晨,汪不辞而别,离沪赴汉口。临行致书张人杰,主张4月15日在南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
在汪抵达汉口的第二天,蒋介石在上海发动政变,18日,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并下令通缉共产党人,与武汉国民党及国民政府相对抗。19日,武汉国民政府下令讨伐蒋介石。但是,6月10日,汪已在郑州与国民联军总司令冯玉祥举行会议作分共准备,7月15日,主持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实行“分共”。国共合作由此彻底破裂。
8月13日,蒋介石宣布下野。在冯玉祥的调解下,宁汉合流,武汉政府迁往南京。9月,汪往上海,参加宁、沪、汉三方委员谈话会,决定成立中央特别委员会,统一党务,成立政府。但此举将在事实上取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成立的中央执监委员会,否定汪的领袖地位,因而遭到汪及其一派的反对。13日,汪声明引退,随即往武汉,成立武汉政治分会,以召开四中全会相号召,开展反对特别委员会的斗争。10月25日,汪往广州,纠合粤系中央执监委员及李济深等人,成立中央执监委员通讯处,宣布中央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照常办公,提出在广州召开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
在蒋介石调解下,汪于12月3至10日,出席了在上海举行 的四中全会预备会议。但在此前的11月17日,汪派的张发奎指挥黄琪翔、薛岳等部发动了反对桂系的广州事变,因此,汪在预备会上受到桂系及西山会议派等的猛烈攻击。此时中共领导的广州起义爆发,汪及顾孟余、陈公博等人更被攻击为与起义有牵连,被国民政府下令查办。当晚,汪偕曾仲鸣赴欧,17日,汪发表通电,宣布引退。
1928年1月,蒋介石继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主持召开二届四中全会。由此会议,蒋介石不仅成为新的中央执监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长,并且是中央政治会议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同年10月,蒋实现与胡汉民合作后,进而出任国民政府主席,集党、政、军权于一身。时在法国的汪精卫,未出席二届四中全会,虽然仍被推选为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执监委员会委员,并在8月召开的二届五中全会上推为政治会议委员,但已被排出常务委员会;汪派的主要人物顾孟余、陈公博也都遭到排斥。
汪精卫基于对蒋介石独裁统治的不满,于1928年初,提出了反对“新军阀”和“腐化分子”的口号。在汪的号召下,在上海的陈公博、顾孟余等人发起了“恢复十三年改组精神,改组国民党”的运动;11月28日成立了以汪为领袖的“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设总部及各省市党部、海外总支部联合办事处于上海,并在各省市设立相应组织。
1929年3月,蒋介石在南京主持召开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绝大多数系由蒋指定与圈定产生。会前,汪精卫与顾孟余、陈公博等二届中央执监委员13人联名发表《关于最近党务政治宣言》,指斥三全大会类似段祺瑞善后会议,将誓不承认。因此,汪及顾孟余、陈公博等受到三全大会的书面警告或开除党籍处分。
国民党三全大会结束后,汪及改组派利用蒋介石与地方实力派间的矛盾,以“护党救国”的名义,发起反蒋运动。10月上旬,汪由欧洲返抵香港主持,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蒋战争。1930年5月,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联合讨蒋,发动了更大规模的中原大战。汪派与西山会议派都参加了。此时,汪与西山会议派等一起,在北平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7月23日,汪由香港绕道日本长崎,经天津抵北平,主持扩大会议。9月1日,成立了以阎锡山为主席的国民政府。18日,东北军将领张学良发表拥蒋的通电,进军关内,扩大会议迁往太原。10月30日,汪在太原发表由其起草的《约法草案》后,扩大会议即行收场。11月1日,汪离开太原,去香港。
1931年2月28日,蒋介石因与胡汉民政见不合,以宴请为名,将胡扣押,软禁于汤山,由此激化了与胡汉民等派的矛盾。3月14日,汪在香港发表《为胡汉民被囚重要宣言》,声明与反蒋各派联合起来打倒蒋介石。5月24日,汪由香港抵广州,在粤系陈济棠、桂系李宗仁等实力派支持下,联合唐绍仪、古应芬、林森、许崇智、陈济棠、李宗仁等,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28日成立了以汪精卫为首的国民政府,以反对独裁实现民主政治相标榜,与南京国民政府相对抗。
正当宁、粤双方陈兵湖南南部之时,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侵占东北。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宁、粤双方暂时息争御侮。9月28日,汪代表广州非常会议前往香港,与宁方代表蔡元培等就宁、粤统一进行预备交涉,达成初步协议。10月18日,汪由 香港起程,前往上海,出席宁、粤和平统一会议。22日,在与胡汉民、蒋介石作首次晤谈后,代表粤方提出集权于党,召集一、二、三届中央委员会议,共谋产生健全的四全大会等7项政治主张。11月7日,宁、粤双方达成妥协。但是,由于广州非常会议在有关蒋介石何时下野的问题,意见对立,发生分裂,12月3日,汪在上海大世界召集退出广州四全大会的汪派人员举行会议,依比例选出中央委员。22日,宁、粤、沪三方所选中央委员,于南京召开四届一中全会,通过中央政治改革案,以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院长,汪与蒋、胡被推为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并被推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由此宣告了国民党的统一。
12月15日,基于粤方胡汉民等派的强烈要求,蒋在军政两方面作好复出的安排后,宣布下野。时在上海的汪精卫,在蒋下野问题以及对日政策上与胡汉民意见对立,遂由联胡改为联蒋。在蒋宣布下野,拒不出席一中全会之时,汪亦称病入医院,不出席会议。由于汪、胡、蒋三人均不在南京,加之孙科既无军权又无财权,外交上也一筹莫展,因而不得不请辞院长职务。如此,便为蒋的复出,汪、蒋的再度合作提供了时机。1932年1月16日,汪应蒋之约至杭州,在烟霞洞会商后,决定合作。21日,汪、蒋分别抵南京。28日,中央政治会议改组行政院,以汪为行政院院长。29日,中央政治会议决议成立军事委员会,以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张学良等为委员。3月6日,中央政治会议推蒋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形成了蒋主军、主持“剿共”,汪主政、主持对日交涉的汪、蒋再度合作的格局。
就在汪精卫出任行政院院长的当天,日本发动了一二八事变,淞沪抗战爆发。2月5日,汪在徐州发表对日问题之谈话,申明“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对日外交方针。此时,汪接受英、美、法、意等国的调解,5月5日与日本签订了屈辱的《淞沪停战协定》。
汪、蒋的对日妥协,目的是为对内“剿共”,即所谓“攘外必先安内”,结果使日本得寸进尺。日本在侵占东北后,于3月9日扶植废帝溥仪炮制了伪满洲国。1933年1月,日军攻占榆关进攻长城各口,由此爆发了长城抗战。时汪精卫正以请假养病为名,住在德国。长城抗战开始后,汪于3月20日返抵南京,但直至与蒋介石等人会谈,29日由中央政治会议推为新设的国防重要委员会委员长,获得对日外交全权之后,始于30日表示销假视事。4月下旬,日军进至长城以南,迫近北平、天津时,汪、蒋决定对日妥协,授权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及新设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主任黄郛与日方交涉。5月31日,与日本签订了《塘沽协定》。7月28日,汪蒋联名发表内外方针之通电,提出《治标莫急于剿除匪共,治本莫急于生产建设》,旋即调集100万军队,对中共领导的红军发动空前规模的第五次“围剿”。
在蒋介石全力“剿共”的同时,汪精卫则大力推行对日亲善外交。8月,汪兼外交部长。在汪主持下,国民政府一再下令严禁抗日反日的言论与行动,相继恢复了华北与伪满间的通车通邮,通过何应钦“致酒井备忘录”和《秦土协定》等,将国民党势力撤离华北,造成了华北的危急。由此而引起了国人的强烈反对。汪还响应日本提出的“共同防共”主张,力谋参加日、德两国正在柏林策划的国际防共协定。
1935年11月1日,汪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上遇刺,身负重伤,遂于12月1日向五届一中全会请辞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部长职。7日,南京国民政府改组,蒋介石任行政院院长,推汪为中央政治会议主席。1936年2月19日,汪为实现参加日、德、意反共联盟之目的,以养病为名,离上海赴欧洲,准备与德国当局交涉。由于日本的入侵日急,全国抗日浪潮高涨,加以蒋介石阻止,其图谋未能如愿。
1936年12月12日,在民族危急的严重关头,东北军将领张学良和西北军将领杨虎城扣留了蒋介石,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事变发生后,国民党中央急电汪回国。汪认为这是他东山再起、重掌大权的天赐良机。汪在意大利的热那亚等候乘船回国期间,召驻欧洲各国大使顾维钧、程天放、郭泰祺等共商对内对外政策。汪顽固坚持“不可停止剿共军事”,并提出重组领导核心的人员名单,准备取蒋而代之。但是,出于汪的意料,在其离开热那亚的第三天,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蒋介石返回南京。
1937年1月14日,汪抵达上海,旋即前往南京。由于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内战已基本停止,国共合作、共同抗日局面即将形成。汪不顾国内政局的变化,继续鼓吹“剿共”军事不可中止,并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竭力阻止国共合作,但未能如愿。
7月7日芦沟桥事变爆发。8月13日,日军进攻上海,中国军队予以坚决抵抗,全国抗战爆发。9月22日,国民党通过中央社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共合作的宣言,23日,蒋为此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汪精卫虽然未能阻止全国抗战与国共合作的实现,但始终坚持反共立场,对于日本的侵略,则是主和不主战,在德国大使陶德曼调停期间,力主接受日本提出的承认“满洲国”等一系列灭亡中国的条件。
1938年1月16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随之,两国各自撤回大使,断绝了外交关系。在如此形势下,汪在周佛海、陶希圣、高宗武等人的密谋下,开始了暗中通敌的活动。先后派外交部亚洲司日本科科长董道宁与亚洲司司长高宗武赴东京,与日本政府交涉,并在香港、上海等地与日本军部代表进行秘密谈判。广州、武汉相继失陷前后,时为国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的汪精卫,对抗战前途悲观至极,认为抗战已经失败,国民政府再无处可退,遂派高宗武、梅思平于11月20日,在上海与日本军部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的“重光堂秘密协定”,决定出逃重庆,另立以他为首的反蒋反共的“新中央政府”。
12月8日,汪精卫偕其妻陈璧君等人从重庆飞往昆明,翌日,会同先期抵此的国民党代理宣传部长周佛海及参政会议员陶希圣飞往河内。22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招降声明,宣布了日本支持汪精卫另立伪府,实现“中日亲善、经济提携、共同反共”,共同建设东亚新秩序的三项原则条件。29日,汪发表《艳电》声明,接受日本的条件。
按照汪、日“重光堂秘密协定”的预定计划,汪本拟在日本尚未占领的云南、四川地区,及日本已占领的广东、广西地区,另立政府。由于龙云等人未予响应,预定计划破产,汪遂于1939年2月初,与高宗武一起另拟了与各已成立之汉奸政权合作,在沦陷区的南京成立“新中央政府”的计划,并派高宗武再次赴日,与日本当局交涉。3月21日,重庆当局在汪拒绝了劝其赴欧的要求后,下令在河内监视其行动的军统人员,采取暗杀行动。结果误杀副手,汪侥幸逃脱。4月26日,汪在日本的严密保护下离开河内,5月8日抵达上海,旋于31日偕周佛海、高宗武、梅思平等飞往东京,与日本政府直接商谈有关成立“新中央政府”事项。
汪在获得日本政府支持其成立伪国民政府的保证后,于6月18日,离开日本经天津、北平返抵上海。7月9日,发表《我对于中日关系之根本观念及前进目标》之广播讲话,声明与重庆断绝关系,并紧锣密鼓地与北平伪临时政府的王克敏、南京伪维新政府的梁鸿志,以及日本仍在策动出山的吴佩孚等人进行合流谈判和促吴“出山”的活动,并前往广州,配合日军对第四战区将领张发奎等进行策降。8月28日,汪在上海召开所谓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以他为主席的“中央委员会”,通过了所谓“和平反共建国”纲领,“授权”汪与党外人士组织中央政治会议,准备“还都”南京。
依据日本内阁于6月6日作出的《关于成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的规定,汪精卫等人必须在其政府成立之前,允诺日本所要求的条件。为此,11月1日,汪精卫派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林柏生、陈公博等,与日本梅机关的影佐祯昭等进行秘密谈判,于12月30日,签订了名为《调整中日新关系之协议文件》,即所谓《内约》的卖国条约。1940年1月下旬,汪在日本的导演下,于青岛召开有南北两伪政权参加的三方会谈,决定了伪府的成立。
3月20日,汪在南京主持召开伪中央政治会议。参加会议的除汪伪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外,还有伪临时政府、伪维新政府、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国家社会党、中国青年党,以及所谓无党派人士。会议相继通过伪府成立大纲、伪府名称及成立日期、组织机构及人选,并成立了中央政治委员会及授权汪精卫决定中日新关系调整方针等一系列决议。汪不仅代理伪国民政府主席,而且出任行政院长兼海军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等一系列首要职务,成为汉奸首脑。30日,汪精卫偕伪府各部、会汉奸首要宣誓就职,宣布“国民政府还都南京”。
汪在发表《艳电》后,国民党中央即于1939年1月1日决议开除其党籍,撤销其一切职务。6月8日,下令通缉。在汪袍笏登场的3月30日,重庆国民政府重申前令。11月30日,更悬赏法币10万元,捉拿汪精卫。
汪精卫伪政权虽经成立,但日方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活动;直至11月下旬,由于对重庆诱降无望,始于30日,与汪签订所谓《基本关系条约》,并由汪与日本及伪满三方发表《共同宣言》。汪在承认伪满洲国的同时,其伪府也获得日本的承认。在此前的29日,根据日方的指令,由汪任伪府主席,取消代理名义。
日本在承认汪伪政权后,即以扶植汪伪政权,使其成为破坏抗战、维持和巩固占领区、支持日本扩大侵略战争的工具。由于《汪日基本条约》的签订,汪寄希望于日本放松对其政权的控制,发挥其独立自主的权能,建设“和平模范”区域,并由局部“和平”扩展至全面“和平”。为此,汪一再向日本提出请求,宣称:在目前形势下,只能建设国民政府治下的中日合作模范区,以事实让国民承认和平的可能性,以此促进重庆政府的崩溃。日本政府为表示对汪的支持,于1941年6月召汪到东京。6月23日,汪与近卫文麿发表《共同宣言》,声称两人相誓为共存共荣复兴东亚之共同目标作进一步的努力,国民政府务必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文化上提出中日提携协力之具体事实,日本政府亦对之作进一步的援助。
所谓务必提供中日协力之具体事实,即要求汪精卫动员其一切人力与物力,协助日军即将在华中地区开始发动的“清乡”运动。为此,汪成立了庞大的组织机构:清乡委员会,并自任清乡委员会委员长。从1941年9月至1943年间,汪曾一次又一次地前往“清乡区”视察。
1941年12月8日,日军袭击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当天,汪精卫发表声明:依据中日基本关系条约,为实现建设东亚新秩序之共同目的,国民政府决定与日本同甘共苦,协助日本完成大东亚战争,并向日本提出参加对英美作战的要求。汪为表示与日本及伪满休戚相关、安危相共,于1942年5月,前往长春,对伪满洲国进行访问。
日本为了挽救在太平洋战场的败局,于1942年12月,由御前会议作出《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决定的处理对华问题的根本方针》,在同意汪伪政权对英美宣战的名义下,在一定程度上,实施放松对汪伪政权政治与经济上的控制,并交还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等所谓对华新政策。1943年1月9日,汪伪政权向英美宣战,汪发表声明,要与日本同生共死,死中求生。为此,汪精卫在思想上极力推行培养所谓“新国民”的奴化运动;在军事上扩充伪军,代替日军进行守备;在经济上和物资上加强掠夺与搜刮,并通过强行收买棉纱棉布和开展献铁献金运动,来满足日军所需要的军事物资。
汪精卫效忠日本帝国主义,可谓不遗余力。由于东奔西走,日夜不得休息,致使其背部遇刺留下的枪弹引发炎症,损及骨髓。11月初,汪带病前往东京参加“大东亚会议”,由于病体难支,遂向日本首相东条请求派名医往南京诊治。12月19日,由南京日军第一医院施行手术,将留弹取出。术后病情一度好转,但旋即恶化。1944年3月3日,不得不将汪送往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院治疗。但因病入膏盲,医治无术,于11月10日下午毙命,时年61岁。11月12日,日本将其灵柩送回南京。23日,汪伪国民政府将汪葬于南京梅花山。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1月21日,国民党当局将汪墓炸毁,汪的尸体送往清凉山火葬场火化。汪精卫最终落得个既可耻又可悲的下场。
第三十五章 汪兆铭(精卫)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