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再度任职企业与信仙求道 光绪十七年(1891),郑观应重被起用,出任开平煤矿粤局总办。次年,清廷为了扭转招商局在与怡和、太古洋行航运竞争中所处的劣势地位,再次请他入局,就任帮办。郑观应入局后,对招商局内部进行了一系列整顿,改进了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与外国船商竞争的能力。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他上书当道,进献应敌之策,并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日军情报,揭穿敌人“虚声恫喝之词”②。
郑观应再度出山,受到重用,主要借重于盛宣怀的举荐。因此,他对盛氏深怀厚谊。光绪二十二年(1896),盛宣怀准备接办连年亏损的汉阳铁厂,郑观应鼎力相助,并兼任该厂总办,竭尽全力地经营操劳。从光绪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1897—1903),他先后担任过粤汉铁路总董、吉林矿务公司驻沪总董、上海医局总董等职。
郑观应对戊戌维新运动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和支持。光绪二十一年十月,他介绍康有为谒见王韬,与维新派发生联系。以后,他与康广仁、经元善等人创办上海《自强报》。戊戌政变后,他对罹难的维新志士表示同情,称赞他们有“救国之心”③,资助和掩护被清廷缉拿的有关人员。不过,他的支持仅此而已,却始终没有成为戊戌维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其原因在于:第一:他对康、梁等人的变法理论和政治活动并不完全赞成,认为他们的作法“事速则不达,恐于大局有损无益”。第二:畏惧封建顽固势力的强大,担心“改革甚难有效”①。再加上他与洋务派官僚在政治思想上的密切联系,使他基本上置身于维新运动之外。
光绪二十九年,郑观应被广西巡抚王之春奏调札委统领三江缉捕,后又代理左江道篆兼办左江营务处,参与镇压当地的会党起义。不久,王之春被革职,郑观应辞官回粤。同年六月,郑观应被盛宣怀札委粤汉铁路广东购地局总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广东设立商务总会,他担任广州商务总会协理。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广东、湖北、湖南三省人民要求废除向美国借款修筑粤汉铁路合同,收回利权,掀起了粤汉铁路风潮。郑观应一方面撰文揭露美国侵害中国主权,迫害华民的罪行,一方面参与交涉事宜,表现出爱国热情。
粤汉路权收回后,继续由湘、鄂、粤三省分别出资筑造,但在筹款的问题上遇到了麻烦。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主张派捐加税,受到绅商们的抵制,筹款工作一时陷于僵局。担任广东商办粤汉铁路有限公司总办的郑观应及时提出用印发小股票的办法来征集民资,得到采纳。这项建议实行的结果,民众购买踊跃,“数月之间,集股八百余万元”②,大大超过原拟招股四百万元的额数,而且股票随即上涨。正当他要大显一番身手的时候,发生了粤路风潮。有人罗织罪状对他进行攻击,新任两广总督周馥也施加压力,迫使他不得不辞职,归居澳门。
在澳门居住期间,郑观应主要从事《盛世危言后编》的编辑整理。光绪三十四年(1908),他被粤商会举为总商会协理兼工艺院、保险公司董事。次年,他第三次入轮船招商局。当时,招商局已被袁世凯把持多年。但在光绪帝、慈禧太后死后,袁世凯遭到罢黜,盛宣怀便乘机利用商股的不满情绪,企图将招商局重新夺回自己手中。郑观应入局后,以盛氏支持者的身份卷入了这场争夺。在盛宣怀的支持下,郑观应等人设股东维持会,成立董事会,力争招商局归“商办”。郑本人也是董事之一。是年九月,为争取招商局商办事,他代表局商赴京,到商部催请注册。经过激烈的争议,终于被批准注册商办。宣统二年十月(1910年11月),他被委为厦门招商局总办,三年改任上海招商局职事稽查的会办,维持着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招商局。
在辛亥革命前的几年,郑观应仍然保持着改良的政治立场,对清廷的“新政”和“预备立宪”很感兴趣,积极参与了资产阶级立宪派掀起的国会请愿运动。光绪三十四年,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预备立宪”,预备期为9年。郑观应不以为然,要求速开国会,缩短“预备立宪”期。宣统二年,他给摄政王载沣上书,批评清廷的拖延态度,陈述了“锐行宪政,速开议院”的道理。他警告清廷说:“若不及早立宪,效法强邻,尚自因循粉饰,必致内乱,四面楚歌,悔之无及!”①他的目的是既要乞求清廷向资产阶级开放政权,争得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又要抵制革命的发展,维护清朝的存在。
宣统三年八月(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巡察长江各埠分局的郑观应当时正在重庆乡间避乱。十一月(1912年1月),他返回上海,支撑招商局的局面。1913年5月,招商局在上海张园开股东常会,他当选为董事。1914年,他因年迈多病,向招商局提出辞呈,并于冬月写好遗嘱,准备修身静养,安度晚年。晚年的郑观应对教育事业倾注了很大热情,曾长期担任招商局公学的住校董事兼主任、上海商务中学的名誉董事。由于他在商界深孚众望,1919年6月招商局股东常会改选董事时,他仍继续当选。
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篡夺了革命胜利的成果,建立了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军阀割据,连年混战,共和国名存实亡。严酷的社会现实,使郑观应的改良思想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为了寻求精神上的解脱,在他人生的最后几年,求仙信道。他声称“名利二字久已看破,等诸过眼之浮云矣”①,表示今后“凡入世出世之方,治家治国之道,均不敢再谈,当学金人之三缄其口,敬谢亲友,觅地潜修”②。郑观应不再从昔日的改良思想中找救世良方,而是乞求神灵,“由仙佛法力,慑服乱世魔王,消灭各种火器,务使五大洲生民安居乐业”①。
1922年5月,郑观应在上海提篮桥招商公学宿舍与世长辞,终年81岁②。第二年,他的灵柩移葬于澳门。他的著作除了《救时揭要》、《易言》、《盛世危言》、《盛世危言后编》外,还有《南游日记》、《西行日记》、《罗浮偫鹤山人诗草》等多种。
②《毛泽东一九三六年同斯诺的谈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11页。
③郑观应:《上两江总督列论中日战务书》,《郑观应集》下册,第486页。
①郑观应:《致何君穗田书》,《郑观应集》下册,第1166页。
②郑观应:《致经君莲珊书》,《郑观应集》下册,第1165页。
①郑观应:《致九善堂总商会请粤路董事会开股东大会时提议》,《郑观应集》下册,第765页。
①郑观应:《上摄政王请速行立宪书》,《郑观应集》下册,第287页。
②郑观应:《致万雯轩先生书》,《郑观应集》下册,第86页。
①郑观应:《答张君弼士并录寄香港张君润生、星加坡何君善园》,《郑观应集》下册,第73页。
②郑观应:《上通明教主权圣陈抱一祖师表文》,《郑观应集》下册,第101页。
第五节再度任职企业与信仙求道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