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政局的变化 第一节 英、法发动侵华战争和《天津条约》

  第四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清廷政局的变化 第一节 英、法发动侵华战争和《天津条约》

  咸丰六年到十年(1856—1860),正当太平天国起义达到高潮的时候,英国和法国在俄美两国支持下,对中国发动了一次新的侵略战争。它们企图利用中国国内战争的机会,胁迫清廷全面修改条约,扩大鸦片战争中所取得的侵略权益。因这次战争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继续,历史上称为第二次鸦片战争。

  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1856年10月8日),广东水师在黄埔停泊的中国船“亚罗”号上逮捕了12名海盗。英国蓄意挑起事端,硬说这是一只英国船,并说船上悬挂了英国国旗,而这面旗子受到了中国士兵的侮辱。九月二十五日(10月23日),英国舰队悍然向广州进犯。十月初一日(10月29日),英军攻进广州城,大肆焚掠。当地人民和清军奋起抵抗。英国兵力不足,被迫撤走。

  英国在“亚罗”号事件发生后,决定扩大侵略战争,任命额尔金(Earl of Elgin)为全权专使,率领一支海陆军前来中国,同时要求法国共同出兵。法国即借口天主教神甫马赖(A.Chapde- laine)在广西被杀,派葛罗(BaronJ.B.L.Gros)为全权专使,率军来华。美国和俄国也积极支持,英、法、美、俄四国结成了侵略中国的联合战线。

  咸丰七年十一月初九日、十二日(1857年12月24日、27日),额尔金、葛罗向两广总督叶名琛等发出通牒,限24小时内让出广州城。叶名琛忠实执行清廷“息兵为要”的方针,不事战守。十三日(28日),英法联军进攻广州城。都统来存、千总邓安邦等率兵顽强抵御,次日失守。叶名琛被俘,被解往印度加尔各答,咸丰九年(1859)病死于囚所。广州将军穆克德讷、广东巡抚柏贵投降,柏贵在以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H.S.Parkes)为首的“联军委员会”的监督下继续担任原职,供敌驱使。

  在敌人入侵的严重形势面前,当地人民在佛山镇成立团练局,集合数万人,经常武装攻城,使侵略者胆颤心惊。香港、澳门同胞也开展抗英斗争,以为支援。咸丰八年,香港岛人口仅8万人,而离港返回内地的各业中国工人约2万人,使英国殖民者的日常生活陷于困境。

  英法联军侵占广州后,小部分留守,大部分乘军舰北上,于咸丰八年三月(1858年4月)到达大沽口外。俄国公使普提雅廷(E.B.Пyтятин)、美国公使列卫廉(W.B.Reed)也陆续到达,他们表面上扮演了“调停人”的角色,实际上却为英、法出谋画策。四月初八日(5月20日),英法联军炮轰大沽炮台。守台清军英勇还击,然而直隶总督谭廷襄等人毫无斗志,争相逃跑,大沽陷落。侵略军溯白河而上,进逼天津城下,扬言即将进攻北京。腐朽的清廷急忙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去天津向侵略者求和。

  五月十六日、十七日(6月26日、27日),桂良、花沙纳分别同英、法订立《天津条约》。十月初三日(11月8日),英、法又迫使清廷订立《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规定:外国公使驻北京;增开牛庄(后改在营口)、登州(后改在烟台)、台湾(台南)、淡水、潮州(后改在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鸦片贸易合法化;中国海关由外国人帮办税务;进出口货物一律按时价抽5%的关税,外货入内地只加征2.5%的子口税;对英国赔款银400万两,对法国赔款银200万两。

  在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订立前,俄国公使普提雅廷诱逼清廷于五月初三日(6月13日)首先订立了中俄《天津条约》,取得了许多特权,还特别规定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以便通过“勘界”来侵占中国领土。美国公使列卫廉也于五月初八日(6月18日)迫使清廷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同样攫取了许多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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