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治河初见成效与第一次大争论
靳辅的治河设想被基本通过以后,他就主持兴工了。浩大的工程一旦开始绝非易事,其间经常遇到困难和争论。幸运的是康熙帝以至高无上的权威认为靳辅忠诚、果敢、沉着、意志坚强,可以担当大任,以致力排众议而信任他。靳辅本人也非常感激皇帝的“知遇”,不怕艰难险阻,不计较个人得失,决心干出一番事业①。
清口是黄河与淮河交汇的地方,云梯关又是淮河、黄河的入海必经之路。靳辅治河的工程是,首开清口烂泥浅引河四道,疏浚清江浦至云梯关的河道,创筑束水堤一万八千余丈,塞王家冈、武家墩大决口十六处②。靳辅的治河有个理论,即欲使下流得治,必治好上流。根据这个理论,为防止黄河下流决口,又提出在上流建减水坝。于是在萧、砀、宿迁、桃源、清河等县河南北两岸,共建筑了十三座,其坝东西宽十二丈,南北长十八丈六尺,中间建立矶心六座,两旁俱用石墙,土内密钉排桩,灌以浆灰,上铺石板,用铁锭相联。每座坝各有七个洞,每洞宽一丈八尺,总计可以泄水之处为十二丈六尺。涨水时可用以宣泄③。
靳辅治河之初,东南水患益深,漕道益浅,故提出“河、运宜为一体”的治理方针,他说:“运道之阻塞,率由河道之变迁。向来议治河者,多尽力于漕艘经行之地,其他决口,以为无关运道而缓视之,以致河道日坏,运道因之日梗。”根据运河自清口至清水潭,长约二百三十里,因黄水内灌,河底淤高,居民每遭水患,运船也被阻梗。他从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以后督集人夫,对这段运河进行挑浚,一年之内完工。又堵塞清水潭、大潭湾决口六及翟家坝至武家墩一带决口。对清口也进行了深浚。康熙十七年为筑江都漕堤,塞清水潭决口,靳辅到了现场观察。清水潭靠近高邮湖,他就在湖中离决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筑偃月形堤,筑成西堤一,长六百五丈,又挑绕西越河一,长八百四十丈,原来工部尚书冀如锡估计这项工程需费五十七万,而靳辅仅费九万,第二年竣工。受到康熙帝的表彰,奏请新挑河名为“永安河”,新河堤名为“永安堤”①。
改变运口是靳辅治河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明朝以来由于黄河的内灌,潘季驯治河时就将南运口移至新庄闸。但是这个运口距黄、淮交汇处仅二百丈,黄水仍不断内灌,运河垫高,年年挑浚不已。加上黄、淮会合,潆洄激荡,重运出口,特别危险。靳辅任河督以后,在康熙十八年一月至四月间,从新庄闸西南开新河至太平坝,又从文华寺永济河头开新河经七里闸,转而西南,亦至太平坝,皆至烂泥浅,移运口于烂泥浅之上。这个运口距黄、淮交会之处仅十里,从此再无淤淀之患,即使重运过淮,扬帆直上,也如履平地②。
淮河为害由来已久,原因是黄河的变迁夺去了淮河入海的通路。这不仅影响淮河自身为害,也造成入淮诸水皆泛滥成灾。康熙十五年的一场大水,翟家坝淮河决口形成九条支河,清口却涓滴不出。靳辅督工堵塞决口,包括原冲成的九河及高良涧、高家堰、武家墩大小决口三十四个。自周家闸经古沟、唐埂至翟家坝南筑三十二里之堤。康熙十八年(1679)大浚清口、烂泥浅、裴家场、帅家庄引河,使淮水全出清口,会黄东下①。靳辅上疏报告了这项治河工程的完成,同时提出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积水诸湖,逐渐干涸,他要广招农民开垦,下以使无地农民有田可耕,上则可以征收的赋税充实国库,所谓“上下均利”,但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北运口也经靳辅修治。康熙初,漕船到宿迁,由山东濮县南的董口北达。后董口淤塞,改为骆马湖。而漕船从七里闸出口,经骆马湖到窑湾,需走八十里。此段路程湖水浅,水面宽,夏秋则水涨,冬春则水涸,重运多受阻。靳辅主持在湖旁开浚一条皂河,长四十里,上接泇河,下达黄河,漕运从此不再受阻。这项工程刚提出时,清廷曾进行过讨论,工部尚书马喇等表示支持,左都御史魏象枢不大同意。康熙本人以关系漕运,也是同意的②。
从康熙十七年起,靳辅就开始报告湖河决口尽行闭合③,治河工程逐渐取得进展。同时他还就治河工作本身做了不少改革,如裁减冗员,加强属员责任感,严格赏罚,改河夫为兵,划地分守,按时考核,等等④。但是一边修治,一边仍有水患,从而引起越来越大的争论。康熙帝在一次谈话中也问大学士们:“修治决口,费如此多的钱粮,不久复决,此事如何?”被问者都乏良策,只说靳辅提出的期限未到,应当让他继续督修①。到了康熙二十年五月,限期已到,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靳辅上疏说:“臣前请大修黄河,限三年水归故道。今限满而水犹未归,一应大工细册,尚未清造,请下部议处。”康熙帝当即下令给靳辅革职处分,但仍命他戴罪督修②。这年七月黄河大涨,皂河淤淀,不能通舟。很多人主张仍由骆马湖,而靳辅坚持不可,亲自督工挑掘一丈多远,黄落清出,仍刷成河。随后又挑出张庄运口③。
靳辅治河引起的空前大争论是在康熙二十一年。这年黄河在宿迁徐家湾决口,塞住了,又决萧家渡,争论就开始了。当时有一位名叫崔维雅的人,曾在河南、浙江等地任府州县官多年,参与治河,颇有成效。他著《河防刍议》、《两河治略》,对靳辅治河的一套办法多持否定态度。恰值这年五月,康熙帝派户部尚书伊桑阿等勘察河工。崔维雅以候补布政使身份奏上所著书,要求取消靳辅建减水坝的方法,主张顺水之性,疏导与筑堤并举。康熙帝令他与伊桑阿等随行,到现场同靳辅商议。这一行人遍察各项工程,到了徐州,让崔、靳进行讨论。靳辅说:“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阔,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绝不应改变计划,破坏已取得的成功,酿成后患。”④这件大事,在地方上无法解决,伊桑阿等回到京城。十月,在一次廷议会上,工部尚书萨木哈等提出萧家渡决口应令靳辅赔修。康熙帝认为,一是修河需要钱粮甚多,靳辅赔修不起;二是如果真的赔修,万一贻误漕运仍不好办,所以他没有听取这个意见。这位重视实际的皇帝谈了他的看法,他说先看崔维雅的奏疏,觉得他列的条款似乎可取,而再看靳辅的回奏,又知道崔维雅提出的办法难以实行。又询问在座诸大臣有何良策,大家一致提出靳辅治河多年,应当听听他本人的意见,请他进京商议。康熙帝同意了这个建议①。
康熙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员开会,在靳辅本人参加下,讨论他的治河事宜。会上,康熙帝命令靳辅口头说明自己的意见。靳辅说:“臣受河工重任,不敢不尽心竭力,以期有朝一日大功告成。今萧家渡工程,至来年正月一定完工。其余河堤,估计用银得一百二十万,逐处修筑,可以完工。”康熙帝追问:“尔从前所筑决口,杨家庄报完,复有徐家沟;徐家沟报完,复有萧家渡。河道冲决,尔总不能预料。今萧家渡既筑之后,他处尔能保其不决乎?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运道所关,自当通盘打算,备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见。”靳辅主动转移议题,指出人事问题比自然灾害影响更大,“若人事既尽,则天事亦或可回”。康熙帝立刻命他对崔维雅的意见发表看法。靳辅就其两点大加反驳,一反对崔维雅计划每天用民夫四十万挑浚,因各省民夫远道而来,最为不便;二反对崔维雅提出建河堤“以十二丈为率”,指出河堤必因地势高下,有的应十五丈,有的七八丈,岂可一律规定丈尺。康熙帝当场也表示“崔维雅所奏无可行者”。五年后崔维雅逝世,议给恤典,康熙帝仍说他“系不端之人。当时曾议修河,若委以此任,不但工不得成,必至事体败坏”①。
这次大争论以崔维雅的方案被否决而告终。靳辅被宽大免赔,仍按原计划督修。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他上疏报告萧家渡合龙,河归故道,同时提出大滔直下,清口附近的七里沟等四十余处出现险情,天妃坝、王公堤及运河闸座,均应修筑。另疏请求让河南巡抚修筑开封、归德两府境内河堤,防止上流壅滞。康熙帝看到靳辅治河,“成与不成在此一举”,所以凡所请钱粮都要迅速解给②。七月,当康熙再次向户部尚书伊桑阿、学士胡简敬等询问河道情况,他们都说河归故道,船只往来无阻。康熙帝高兴地说:“前见靳辅为人似乎轻躁,恐其难以成功。今闻河流得归故道,良可喜也。”③十二月,靳辅得官复原职④。
①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②《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③《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①《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②《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靳辅《恭报完工疏·改运口》见《靳文襄奏疏》卷3。
①李祖陶:《治河事状》,《清史稿》卷128《河渠志三》。
②《康熙起居注》第1册,页455。
③王士祯:《靳辅墓志铭》。
④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靳辅传》卷5。
①《康熙起居注》第1册,页573、594。
②《清圣祖实录》卷96。
③《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④靳辅有《详陈臆说疏》,驳崔维雅,见《靳文襄奏疏》卷4。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912。又见《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920、1494。
②《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981。
③《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1037。
④《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国史馆靳辅传》卷155。
第三节 治河初见成效与第一次大争论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