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河崭露头角
张伯行,字孝先,号恕斋,晚年又号敬庵。清顺治八年(1651)十二月,出生在河南开封府属一个名仪封(今兰考县东侧)的小城镇。他成名后,人们又尊称他为“仪封先生”。
张伯行的家资富有,这使他有优越的条件受到良好教育。他从七岁开始入私塾读书。父亲通晓孔孟之学,经常告诉他,“宋朝周、张、程、朱五子,乃上接孔、曾、思、孟之传者也,他日务读其书。”①张伯行牢记父亲的教导,总是打听、搜集周、张、程、朱五位大学者的书。十三岁时他已读完了“四书”“五经”。康熙二十年(1681),以县学廪生的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得中举人。康熙二十四年,他进京考试,获殿试三甲八十名,给予赐进士出身。这年,他已三十五岁。经考核,授予内阁中书,又改授中书科中书。中书科的职责是缮写册文、诰敕等事宜①。这是直接为皇帝办文、宣谕的机关之一。张伯行所任之职不过是一小办事员,还显露不出其才华。
张伯行在政治上崭露头角,引起人们的注意,始于治河,他的发迹和锦绣前程亦始于治河。
张伯行的家乡仪封地处黄河南岸,水患频年发生,沿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断地被洪水所吞没,清政府的经济为此也受到巨大损失。康熙帝很重视治黄,从康熙二十年到二十七年,以考城、仪封一带为重点地段,施工筑堤,以防水冲刷。
康熙三十八年六月,连续下暴雨,迅猛的洪水冲开了仪封城北关堤坝,咆哮而出,向城内袭来。人们惊惶失措,乱作一团,是时,张伯行正在家中为父丧守制,在此危难时刻,他挺身而出,召募当地百姓,亲自督率,找来布袋装沙填塞住决口,从而避免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惨剧。张伯行的事迹很快被前来巡视水患的河道总督张鹏翮所知道,他很赏识张伯行的才干和魄力,便上疏推荐他治黄。次年,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帝下达谕旨,命张伯行以原衔赴河工之任,督修黄河南岸堤二百余里及马家巷、东坝、高家堰诸地的水利工程。他悉心于河务,苦干三年,劳绩显著。康熙四十二年(1703),授山东济宁道,他善治水的才华得到进一步施展。后来,他回忆这段治水的经历时,说:“余自庚辰(康熙三十九年)岁,奉命效力河工,日夕奔驰于淮扬(指扬州一带)徐泗(徐州地区)数百里之间。”②其辛苦和鞍马劳顿可以想见。不仅如此,他对治河颇有见地。他细心体察河务,精心研究治河方法,提出治理黄河、淮河、运河的设想方案。
清政府在开海运之前,运河一直是南北经济运输的大动脉。由于运河河床狭窄,加之长期淤积,容水量有限,往往黄河发大水时,倒灌入运河中,不只运河,连淮河也都跟着同时受害。所以,治理黄河,不能不治运河、淮河,而运河北段水浅,常出现干涸,更影响至关重要的漕运。如何治理黄、淮、运河,成了清政府长期面临的一大难题。张伯行驻地济宁,地当运河要津,距黄河甚近,黄河一发大水,济宁地段的运河同被水灾。他在此任上,以治河为要务,倾注了心血与才能。
张伯行根据自己的实践,参酌古人治水经验,提出治水的原则是:“补偏救弊,相时度势,毋拘成格,毋循覆辙,善为之节宣。”①他认为,河水“宜蓄者蓄之,宜泄者泄之,而河犹有不顺其治者,未之前闻”②。这就是说,只要“蓄”、“泄”得宜,河水就不会为害。张伯行总结前人治水,概括为四个字:疏、浚、筑、塞。他则强调治黄河在于“分”其水。因为黄河之害苦于洪水来临无处可泄,其结果势必冲决堤坝,或倒灌运河、淮河,造成大面积水灾。因此,他建议应修通会河,最为有效。这样做,是“分”其水势,减“强”为“弱”,水流畅通,就不会发生水患。
治理运河,也是这样。张伯行详察运河水量,看出运河北段水源不足,是其干涸的主要原因,提出北运河要蓄水,办法是开引河一条,把发源于山西而流入黄河的沁水,设法引至张秋,入运河。其南运河所依赖的水源如南旺湖、马场湖,逐渐变为百姓耕地,运河缺水,而一到雨季,则田地尽被淹没。张伯行主张应将两湖还其为湖,既足运河水源,又使运河之水可蓄可泄,可保运河畅通而无害。
张伯行治河的思想主张及实践都保存在他自编的《居济一得》一书之中。从这本书的内容,已经展示出他对治河的许多精辟见解。
虽然张伯行提出许多治河的建议未尽被采纳,但是他在自己管辖范围之内努力实践其主张。他亲自督修黄河南岸堤坝二百余里,“往来督催,无时即安”。他颁行《济宁以南各闸放船之法》,制定山东四十八闸放船的具体规章,这些措施保证了他管辖的一段运河畅通无阻。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康熙帝南巡,途经山东临清,召见张伯行,十分赞赏他的治河才干,亲书“布泽安流”榜,作为对他治河成绩的奖励。①张伯行以治河而知遇于康熙帝,受到器重。次年五月,经康熙帝批准,提升张伯行为江苏按察使司按察使②。从此,张伯行进入清政府的高级官员的行列。
①《张清恪公年谱》卷上。
①《雍正会典》卷245。
②张伯行:《居济一得》序。
①张伯行:《居济一得》序。
②《居济一得》卷7《条陈通会河》。
①《清史稿》卷265《张伯行传》载:“(康熙)四十五年,上南巡,赐‘布泽安流’榜。”误。查《清圣祖实录》卷225所记,四十五年五月提升张伯行为江苏按察使之前,并无南巡之事,仅在二月有“巡幸畿甸”之举(见卷二百二十四)。而康熙南巡是在四十四年二月:“御舟泊临清州”(卷219),伯行即于此时被召见,赐“布泽安流”榜。
②《清圣祖实录》卷225。
第一节 治河崭露头角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