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祭祀

  第一节 祭 祀

  “礼之始也以祭”。祭祀是中国古代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元朝的祭礼对象包括天地、宗庙、社稷、先农、先圣、岳镇海渎以及风师、雨师、雷师等。《元史·祭祀志》记述,元朝的祭祀“稍稽诸古”,同时,无论是它的内容还是形式,蒙古风俗的影响还是十分明显的。

  元朝特别重视祭天,这是直接与蒙古人信仰萨满教崇拜至高无上的“长生天”联系在一起的。“元兴朔漠,代有拜天之礼。衣冠尚质,祭器尚纯,帝后亲之,宗戚助祭”(《元史·祭祀志一》)。在文献中,成吉思汗祭天的活动屡有所见。1254年,蒙哥汗祭天于漠北的日月山。忽必烈即位以后,先是在每年四月九日和九月九日两次祭天,后认为这是亡金旧例,改成每年六月二十四日祭天一次。这时,元帝在上都,所以元朝的祭天在上都举行。祭天时,“又呼太祖成吉思御名而祝之,曰:‘托天皇帝福荫,年年祭赛者。’”(《元史·祭祀志六》)由于受汉族礼制的影响,从忽必烈时候起,在祭天的同时祭地。但由于在汉族祭祀传统中天地应当分祭还是合祭是个争论不定的问题,元朝长期实施的仅仅是祭天的礼仪。

  对于成吉思汗的祭祀,窝阔台在即位以后已予以重视,这是蒙古宗室祭祀祖先的开始,并且形成了传统。忽必烈即位后,在至元三年(1266)建成太庙,基本上按照中国王朝的传统礼制进行祭祀,十分隆重。但是,元朝的太庙祭祀仍旧具有若干特色:(1)祭祀的祝文用蒙古文书写,由蒙古巫祝宣读;(2)常馔以外,增加了野豕(代替豢豕)、鹿、羊、葡萄酒、马湩以及其他野生禽兽;(3)在太庙作佛事。这种“郊庙之仪”,按照传统,也应由皇帝亲自举行。但是从忽必烈起,元帝“亲享”的不多,往往就由巫祝主持了。

  由元帝遣使致祭的是社稷、先农和先圣。社指土地,稷指谷类,先农指农神。先圣包括三皇(伏羲、神农、黄帝)和宣圣(孔子)。对社稷、先农和先圣的祭祀是忽必烈在位期间逐渐制定的,显然是他推行汉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礼仪方面接受了汉族农业社会的产物以及作为汉族传统文化思想的第一位代表人物的孔子。忽必烈还曾亲自举行过祭孔的典礼。

  对于岳镇海渎和风师、雨师、雷师的祭祀,元帝也是遣使代祀。岳镇海渎的代祀始自中统二年(1261)。五岳四渎五镇四海,分五道,每道遣使二人,蒙汉各一,出玺书给驿以行,秩祀有常。这是国典,“诸王公主驸马辄遣人降香致祭者,禁之”(《元史·刑法志二》)。这些祭祀同样沿袭了中国的王朝传统,但也可以在蒙古风俗中找到若干相应的因素。例如成吉思汗由于藏在不儿罕山逃避蔑里人的追捕而保全了性命,因此决定子子孙孙永远祭祀此山。契丹、党项等族的祭山习俗也可能对蒙古族发生过影响。又如祭祀风师、雨师和雷师,蒙古人是很容易接受的,因为他们的萨满教信仰使他们本来就对风、雨、雷这些自然界施威的现象充满了神秘感和畏惧心理。元朝还祭星于司天台和回回司天台。

  关于祭祀,这里要记述一下太庙大祭祀时的“割奠”,这是“国礼”,是蒙古的祭礼。在祭祀时,由蒙古博儿赤(司厨,怯薛成员)跪割奠牲的肉,置于太仆卿奉侍的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湩,而后祭供。蒙古太祝呼帝后御讳,致祭年月日数,致祭物品,最后读蒙古语祝文。礼毕,以割奠之余撒在南门外,名曰“抛撒茶饭”。凡是大的祭祀,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

  蒙古又有烧饭祭礼,这显然直接因袭了契丹、女真的类似风俗,蒙古语称为“亦捏鲁”(ineru),关于这种烧饭礼俗,有人认为是殉葬,有人认为是火葬,有人认为是一种祭祀,用于祭祖以及祭天。见于蒙古的有关资料有:《蒙古秘史》第70节的记载,在成吉思汗以前,蒙古已有烧饭的习俗,是祭祀祖先,祭后分胙而食。普兰迦儿宾尼记载,“他们把吃了马的骨头烧掉。妇女们也常聚到一起,焚烧骨头,为男人们的灵魂祝福”①。元末陶宗仪记载,一次,忽必烈举行丁祭(祭孔),“礼毕,进胙于上。上既饮福,熟其胙,命左右均霑所赐”②。元代大都有烧饭园,在蓬莱坊,是皇家行烧饭礼的场所。每逢祭祀时,“烧饭师婆以国语祝祈,遍洒湩酪酒物,以火烧所祭之肉,而祝语甚详”③。从这些资料可见:蒙元的烧饭是祭祖祭孔,烧饭由萨满教的师婆主持,所用的牲畜,其胙由祭者分食,焚烧掉的原是骨头,后来也有肉。烧饭也烧掉肉,这可以看作蒙古贵族生活奢侈在祭祀活动中的表现。

  元朝还有一些祓灾迎福的礼俗可以提一下。一是“游皇城”,至元七年,忽必烈听从帝师八思巴的建议,在大明殿御座上安置一顶伞盖,上写梵字金书,称为:“镇伏邪魔护安国刹”。从此,每年二月十五日,宫内仪仗队要“迎引伞盖,周游皇城内外,云与众生祓除不祥,寻迎福祉”《元史·祭祀志六》)。周游时,出动数千人,有庞大的仪仗、乐队和戏队,首尾排列三十余里,大都的居民倾城聚观。同样的活动,每年六月中,在上都也举行一次。一是“射草狗”,义为脱灾。每年十二月下旬选择一天,在大都西镇国寺内,“束秆草为人形一,为狗一,剪杂色彩段为肠胃”。先由显贵们交相发射,“射至糜烂,以羊酒祭之”。而后由帝后及太子嫔妃发射,并且各自解下衣服,“俾蒙古巫觋祝祭之”(《元史·祭祀志六》)。另一种脱旧灾、迎新福的风俗是:每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后,选定一日,帝后及太子坐于寝殿,用白黑羊毛为线,把他们自顶至足缠系了,由蒙古巫觋念咒语,在银槽中烧米糠酥油,以烟熏他们身体,毛线断了,纳入槽中。然后,他们又用手撕裂数寸长的红帛,“唾之者三,并投火中”(《元史·祭祀志六》),随即解下衣服交给巫觋。从这些礼俗可以看出,元代帝室的礼俗是相当落后的,迷信的色彩十分浓厚。

  

  ①道森编:《出使蒙古记》,吕浦汉译本,页1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

  ②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丁祭》。

  ③《析津志辑佚》,《古迹》,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本,页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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