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辽朝的军制

  第五节 辽朝的军制 军事体制

  辽朝皇帝是国家军政的最高决策者,也是最高的军事统帅。北枢密院既是北面官系统的宰辅机构,又是全国最高军政机构。它禀承皇帝的旨意,处理军机,统御全国的军事力量。南枢密院虽然是南面官系统的宰辅机构,但并不处理汉地的军务,不领汉军。

  北枢密院之下,北、南宰相府具体负责部族的军民事务,诸行宫都部署司掌管各宫卫的军民事务。部族、宫卫都是军政合一的单位。殿前都点检司具体负责宿卫行宫。五京留守司分领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南京(今北京)置有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统率本地区的汉军。汉地各州的节度使,包括部分刺史,兼掌军民政,统领管内的节镇兵、乡兵,有的还兼领禁军。节度使司下设马、步军指挥使司,专掌节镇兵。

  除契丹腹里地区外,辽朝将全国划分成几大边防军区,分置军政机构,统驭本军区所有的蕃汉驻军。

  设在边疆多民族地区的边防军政机构称招讨司或统军司(契丹语称详稳司)。西南路招讨司,负责辽夏及本路的辽宋边防,镇遏党项、吐谷浑、突厥等属部。西北路招讨司,负责镇遏漠北阻卜(鞑靼)系统各部,故其长官又称阻卜都详稳。乌古敌烈统军司,掌管胪朐河(今克鲁伦河)流域乌古、敌烈等属部分布区的防务。东北统军司,负责对女真、五国、达鲁虢等东北部族的防务。东京(今辽宁辽阳)统军司,镇遏渤海、熟女真等族,负责对东部高丽的边防。招讨司、统军司统领军区内驻军及部族,主持边务,稳定边疆,并掌管境内屯田和群牧,其下分置若干兵马司(详稳司),分镇边疆要地。如东北统军司下辖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兵马都部署司、北女真兵马司(别称咸州兵马详稳司)等军政机构,南女真兵马司(别称汤河详稳司)则是东京统军司的下属机构。

  负责南面辽宋边防的最高军政机构是南京兵马总管府(兴宗重熙四年,1036,改称都元帅府),一般由南京留守兼任兵马总管(都元帅)。下设南京统军司、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两个统兵机构,前者领契丹、奚、渤海兵,后者领汉军①。在东起涿、易,西跨应、朔等州的辽、宋沿边地区,辽朝置西南面安抚司,专司边务,处理双边交涉。这是仿照宋朝的河北沿边安抚司设置的,初名招安司,澶渊盟好后,改称安抚司。因治所在飞狐(今河北涞源),故又曾称易州飞狐兵马司①。

  辽朝的军事指挥权牢固地掌握在契丹贵族手中,各级军政机构、蕃汉军队的中高级将校主要由契丹人担任。少数受到契丹贵族集团赏识的奚、渤海、汉族人,才能领兵为将。虽然汉族官僚在辽朝政权中的作用日渐重要,但除韩德让等个别“胡化”汉人外,汉人长期无权参与军政。直到辽金战争中辽军溃败,天祚帝方起用张琳征调汉军东征,张琳虽身任北面官之南府宰相,仍对“旧制,凡军国大事,汉人不与”,心有余悸①。

   朝廷宿卫军

  辽朝的军队,按其征集和编组系统,大体可分为朝廷宿卫军,部族军,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及属国军四种类型。按其军事职能,包括朝廷行宫宿卫军和地方镇戍军两大系统。

  辽朝虽然建有五京,但皇帝及朝廷官属并不定居京城,仍然四时逐水草迁徙。皇帝的行在所——捺钵,皇帝起居的毡帐——斡鲁朵(汉译宫帐、御帐、牙帐、行宫),作为辽朝的政治中心和中枢决策地,必须布置重兵宿卫,因而“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反以“毡车为营,硬寨为宫”②。所以,辽朝的朝廷宿卫军有别于中原皇朝式的宫城宿卫,而是“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兵为营卫”,且“无日不营,无在不卫”①。

  辽朝的宿卫军,前期以左、右皮室军为主,中、后期以宫分军为主。此外,包括护卫、祗候郎君等御帐官。

  皮室军的渊源可追溯到辽建国前部落联盟首长的亲兵群,阿保机为夷离堇、于越时,帐下有众多的亲兵。907年,时为后梁开平元年,他即可汗位,进一步扩建侍卫亲兵,建立了御帐亲军——皮室军,时称“腹心部”。《辽史·百官志·北面军官》记载:“皮室军自太祖时已有,即腹心部是也”,“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余人置为腹心部”。从前的亲兵首领耶律曷鲁、萧敌鲁等继续总领腹心部,“典宿卫”②。继他们之后,耶律老古参加平定诸弟之乱,“以功授右皮室详稳,典宿卫”。天显初,耶律颇德“为左皮室详稳,典宿卫”③。由于宿卫任务的加重,皮室军的编制也在扩大。至迟在阿保机建国之初(916),皮室军已分为左、右两部,分掌宿卫。在阿保机战胜反对势力、称帝建国的斗争中,皮室军起了决定性作用。

  辽太宗进一步扩编皮室军,“益选天下精锐,置诸爪牙”①。遴选范围超出诸部,州县汉军也在其列。据明代《宣府镇志》载,天显十一年(936),“契丹籍奉圣州(今河北涿鹿)兵为亲军”(原注:时契丹主选州郡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军)。辽太宗在位期间,皮室军多达3万人。此外,述律太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户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②,属珊作为她的投下私属户,组成属珊军,盛时达2万人。皮室、属珊并称“御帐亲军”,在辽初政治舞台上充当着重要角色。

  左、右皮室军又别称北、南皮室军。《辽史·百官志》将左、右、北、南皮室军并列,实属错误。作为御帐亲军,二皮室军以宿卫行宫为职责。世宗天禄末,耶律察割发动行宫叛乱,右皮室详稳耶律屋质“喻禁卫长、皮室等同力讨贼”,是平息叛乱,迎立穆宗的主要人物。穆宗遇弑,右皮室详稳萧乌里只因为“宿卫不严”被治罪③。皇帝亲征,皮室必随驾从征。神册末年,辽太祖南略燕赵,右皮室详稳耶律老古随征,战死于云碧店。太祖亲征渤海,右皮室详稳耶律朔古从征。

  辽中期以来,皮室军的职能发生了变化。这首先体现在频繁执行征伐任务,转为朝廷直辖的机动作战部队。皇帝亲征,皮室军虽然仍屡被命从征,但已经与早期有所不同,它已经不是扈从皇帝的卫兵。如辽圣宗统和四年(986),宋太宗北伐,圣宗母子亲征,左皮室详稳萧排押从征,河北解围后,圣宗“诏遣详稳排押率弘义宫兵及南、北皮室、郎君、拽剌四军赴应、朔二州界”④,支援枢密使耶律斜轸收复山西失地。外出征战之外,平时皮室军就奉命屯驻于军事要地。道宗咸雍末,辽宋争河东地界,左皮室详稳萧迂鲁奉诏“兼统两皮室军屯太牢古山”遏宋;辽末,皮室军驻防于燕北①。

  皮室军久驻边地,其屯戍、生产、生活方式也就开始接近于部族组织,逐渐成为单独的一部,只是它始终由朝廷直辖②。

  继皮室军之后,行宫宿卫的任务主要由宫分军承担,宫分军成为真正的御帐亲军。辽兴宗重熙年间三使辽廷的宋人余靖,在其《契丹官仪》中记载:“胡人从行之兵,取宗室中最亲信者为行宫都部署以主之,其兵皆取于南、北王府,十宫院人充之。”十宫院人即宫分军。南、北王府即五院、六院部,辽廷视之为二院皇族,多所倚重。但是二部出军宿卫行宫,仅见于此,当续考。

  宫分军征集自诸宫分(斡鲁朵)。据《辽史·营卫志》记载,斡鲁朵民户分正户和蕃汉转户两种,每宫丁男也相应被分成正丁、蕃汉转丁,宫分军就由这两类丁男组成。辽朝十二宫一府计有正户8万,蕃汉转户12.3万,共计20.3万户。按每户出二丁估算,约合宫丁40.6万。辽制,丁男皆隶兵籍,所以40.6万宫丁都属于宫分军,其中包括10.1万最精锐的宫卫骑军。宫分军按不同的宫分编制,每宫自成一军。

  各宫分设官置府,“各有民户,出兵马”③。官使扈从行宫,率宫分军担负宿卫任务。因而时人称之“掌绾版图、抚绥生齿”,并“兼领禁卫”①,“绾天子之宫廷”②。宫分军“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③。辽中期以来,取代皮室军成为强干弱枝,宿卫行宫的主力。如辽道宗清宁九年(1063),皇太叔重元父子发动行宫叛乱,宫分军、宫官在镇压叛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敦睦宫使耶律良与南院枢密使耶律仁先、知北枢密院事耶律乙辛等,“率宿卫士卒数千人御之”④。永兴宫使耶律挞不也以平乱有功赐定乱功臣,宫分人急里哥、霞抹等因功加上将军。

  当然,扈从行宫并不需要动员全体宫分军,只需其中的一部分,一般在万人左右,实行轮番宿卫。其余的宫分军继续在份地内从事生产,并承担守卫先帝陵寝的责任。作为辽朝军队的基本成分之一,宫分军除担负宿卫任务外,还负有出征和屯戍边地之责,《辽史·兵卫志·宫卫骑军》载,“有兵事,则五京、二州各提辖司传檄而集,不待调发州县、部族,十万骑军已立具矣”①。实际上,宫分军毕竟以轮番宿卫行宫为首要任务,并非攻城略地的主力部队,外出征伐还主要靠以五院、六院、乙室、奚部为主力的部族军。

  皮室军和宫分军,人们往住混为一谈。辽太祖扩充亲兵组织,建立腹心部(皮室军),以及组建弘义宫,均在他即汗位之初。《辽史·兵卫志》记载,弘义宫是在太祖“亲卫缺然”的情况下,“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而建的。《营卫志》又说,弘义宫乃“以心腹之卫置,益以渤海俘、锦州户”。所以,人们自然把腹心部(皮室军)与弘义宫等同起来,并进而认为,皮室军就是宫分军,或宫分军包含了皮室军。仅就太祖朝而言,腹心部(皮室军)确属弘义宫分户的一部分,选自各部族,专司宿卫。辽太宗重新组建自己的御帐亲军,于部落、州县精选3万人组成皮室军。此后,皮室军就独立于宫分之外而存在,逐渐演变成一种新的社会组织。

  后来,皮室军长期屯戍地方,部落化愈趋明显。它与征集自宫分户的宫分军显然是两支不同的武装力量。证诸史实,统和四年(986),萧排押赴援山西,所部兵马同时包括永兴宫分军和左右二皮室军。从领导体制看,皮室军详稳统领皮室军及其家属,而宫分军则由行宫都部署统领,战时或委任诸宫院兵马都部署统率出征的宫分军②。再从军事职能看,辽中期以来,二皮室军长期屯戍边地,宫分军则主要宿卫行宫,只以部分军队承担戍边任务。

  行宫宿卫军的人数,《辽史·营卫志·行营》的记载是“宫用契丹兵四千人,每日轮番千人祗直”。这也许是辽圣宗以前或圣宗初年的情况。据圣宗统和年间降宋的辽朝供奉官李信报告,宿卫行宫的卫士是5600余人③。道宗清宁四年(1058),使辽的宋人王易在其《重编燕北录》中记作1万人。在行营地,士兵环绕牙帐,具体的布置是:“皇帝牙帐以枪为硬寨,用毛绳连系。每枪下黑毡伞一,以庇卫士风雪。枪外小毡帐一层,每帐五人,各执兵仗为禁围。”①禁围分大小两重。据王易所见,“小禁围在大禁围外东北角,内有毡帐二三座。大禁围每一面长一百一十步,有毡帐十座,黑毡兵幕七座。大、小禁围外有契丹兵甲一万人,各执枪刀、旗鼓、弓箭等”。小禁围应是御帐的所在,大禁围是其他诸行宫的所在。

  执事于御帐内的护卫和祗候郎君,则是皇帝的贴身卫士,二者以契丹贵族子弟为主,也有奚、汉、渤海贵族、品官子弟。护卫重在保卫安全,更强调护卫能力,在体魄、技艺上要求更高。而祗候郎君重在祗候,负责皇帝行宫的日常生活起居,并执行有关公务。在紧急状态下,自然也承担宿卫之责。

   地方镇戍军

  辽朝的地方镇戍军,主要是部族军和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大致而言,辽朝的西北、西南、东北边区,主要由部族军屯戍,兼有少量汉军、渤海军。东京地区以渤海军为主,汉军、部族军为辅。长城沿线北侧的半耕半牧地区,由部族军镇戍,长城以南地区主要以汉军镇戍,也杂有少量部族军。

  辽朝各部族“分地而居,合族而处”,集生产、行政、军事职能于一体,部民“胜兵甲者即著军籍”,兵民合一,“有事则以攻战为务,闲暇则以畋渔为生”②。每个部族就组成一支军队。各部贵族子弟还组成舍利郎君军,担负侦候任务的军士组成拽剌军。各群牧场的牧民组成群牧军,也类似部族军。

  部族军的军事任务主要是战时出征及平时戍边。辽朝每逢举兵,要从诸道征兵。部族军,尤其是四大部族军,多在选中,且是冲锋陷阵的主力部队。战事结束,遣返各部。

  平时,部族军轮番戍边。戍边成为部族军当仁不让的职责,所谓“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部族与斡鲁朵、捺钵并列,成为辽朝“以武立国”的基础。即所谓“有辽始大,设制尤密。

  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分镇边圉,谓之部族……立国规模莫重于此”①。

  每个部落一般分为戍守户(行者)和留后户(居者)两部分,轮番戍边②。戍守户即“边防■户”,包括戍军及其家属的全部或部分,“生生之资,仰给畜牧”,戍边与生产相结合,保持兵民合一的传统。留后户则“番居内地,岁时田牧平莽间”①。各部大王或节度使、都监统帅戍军镇戍边地,司徒负责管理留后户,并为前方戍军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

  根据各部的实际情况及边防的需要,部族的镇戍区有的与份地相近或戍守本部,有的则远离本部戍守境外。前者如薛特部和撒里葛部,二部皆“屯驻本境”。后者如突吕不部,留后户放牧于长春州(隶上京道,今吉林前郭尔罗斯县)西,戍军却隶属于西北路招讨司。奚部的分布区位于中京道,戍区却隶属于东北统军司②。

  五院、六院、乙室三大王部自东至西一线排开,戍守于长城以北的半耕半牧区,负责对北宋和西夏的边防。如此布置,既方便了部民的放牧生产,又能在紧急时刻迅速南下执行作战任务。同时当有监视、威慑燕云地区汉军的战略意图。

  辽宋澶渊盟好之后,辽廷加强了对漠北民族地区的统治,建立了一系列边防城堡。这些边防城皆“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专用于军事防戍,不作地方行政单位。边防城的戍军主要是部族军,如镇州建安军(今蒙古布尔根省青陶勒盖古城),辽朝“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专捍御室韦、羽厥等国,凡有征讨,不得抽移”③。

  糺军向为治辽金元史者所重视。在辽朝,糺不过是部落和宫分军的泛称。契丹及其他游牧民族保持着部落组织形式,军政合一,兵民合一。辽朝不存在一种由某些人组成或担当某种特殊职能的糺军,金、元时代,糺军的含义发生变化,不再是军和部的泛称①。

  辽朝的汉军,其制基本承袭唐末五代的军制,而又有所变通。五京州县民户,男子壮者皆兵,丁籍和兵籍是一致的。丁男或选充禁军或充州县地方兵,未被签发者在乡充乡兵。与中原不同的是,乡兵也隶兵籍。禁军、方镇兵的组织编制与五代、宋代大同小异,亦有厢、军、指挥、都等单位。

  五京州县都有汉军禁兵驻防。南京(今北京)城内有汉军八营,“有南、北两衙兵,两羽林兵,控鹤、神武兵,雄捷兵,骁武兵”,除两衙兵外,其他皆属禁军。约当穆、景之世,耿绍纪为涿州刺史兼左羽林统军②。圣宗统和二年(984),韩倬任应州彰国军节度使兼侍卫亲军兵马都指挥使。辽末征讨女真,曾签中京和燕、云、平等路禁军。汉军以燕、云州县驻防为主,同时对辽宋沿边地区的防守负有主要责任。在塞北也有部分汉军防戍。如耶律元曾任“西北路右神武卫上将军”,道宗曾诏令西京(今山西大同市)炮人、弩手教习西北路汉军③。

  辽朝州县还有节镇兵。据《契丹官仪》记载,山后“又有云、应、蔚、朔、奉圣等五节度营兵”。统和四年(986)三月,有奉圣州武定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吕行德,副都指挥使、马军都指挥使刘知进叛归宋朝的记载。前述南京城内的“南、北两衙兵”,就是衙内军。圣宗开泰年间,韩橁曾任燕京留守衙内马步军都指挥使①。

  《契丹官仪》载,辽朝“逐州又有乡兵”。景宗乾亨元年(979),宋师围燕,南京乡兵有归宋者②。辽军每南侵,例“于本国州县起汉人乡兵万人,随军专伐园林,填道路”③。辽末史事中屡见的“武勇军”,征选或召募自乡军,可能就是乡军的代称。

  汉军主要征自五京乡丁。收编中原军队也向为辽朝重视,辽宋战争中,所俘宋军有的被并入诸军,有的则单独立营,自成一军,如归圣军、宣力军、四捷军等。辽朝还不断招徕宋境军士北来,将之纳入汉军系统,称“投来南军”④。

  辽朝的渤海军也是单独编置的,他们主要屯驻于东京地区,是辽对高丽边防的主力。南京地区也有渤海军数千。朝廷每年签取渤海丁男从军,号称“渤海都”⑤。他们勇敢善战,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誉①。东京渤海军的指挥权严格操纵在皇帝手中。

  辽朝还有一支由契丹、奚、汉、渤海军合编组建的军队。他们仍依民族成分分别编组,各设都指挥使司,统领于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司。这是一支集众家之长的联合部队,先后屯驻于辽与宋、高丽边地。

  属国属部军也是辽朝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作战,也常征调属部军参战。然而,诸属部,尤其西北诸部,叛服无常,屡启边衅,实为辽朝边防的重点。最后,辽朝还是亡在其东北属部生女真之手。

   军事制度

  辽朝基本的兵役制度是壮者皆兵的征兵制。辽朝规定,“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②,这适用于辽境内的各族民户。

  辽朝早期并无户籍,当然也无所谓兵籍,成年的部民亦民亦兵。辽朝建立后,部族也仿州县编制户籍,并根据财产状况,把部民分为上、中、下不同的户等,按户等征收赋税、摊派徭役和兵役。出征、戍边并不需要动员全体丁男,接到征兵令后,各部一般先“攒户丁,推户力,核籍齐众以待”。即依照户籍、户等签发,多丁上户先被签取,依次是中、下户。依户等签发,与军需自给制有关。

  五京州县汉军、渤海军的兵役制度受契丹部族军的影响,也实行普遍征兵制。神册初年,辽太祖攻略山后,吞并了沿边州县的大片土地,遂改当地的募兵制为征兵制,“籍山后民为兵”③,共得17.6万,统以节度使。此后,辽的州县一直沿用太祖确定的征兵制。征发的原则也是依户等签取。辽末出现的诸路州县“计人户家业钱每三百贯自备一军”及“有杂畜十头以上者皆从军”

  现象④,仍体现了这一原则。战事吃紧,及丁男子,因为皆隶兵籍,可以悉征无遗。

  在形形色色的封建剥削下,广大农牧民不堪重负,贫困交加,渐趋破产,征兵制趋于崩溃。

  辽朝各族人民的兵徭杂役负担极重。如部族军戍边,漫长的行军道路,恶劣的边地环境,加以外族的骚扰,军民往往“只牛单毂,鲜有还者”①,以致“日瘠月损,驯至耗竭”。统和早期,漠北尚未置戍时,西北诸部已苦于烦重的兵徭杂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一遭寇掠,贫穷立至”②。漠北置戍后,部民戍边之苦日益严重,“徭役日增,生业日殚”。辽道宗时,汉地人民负担的“驿递、马牛、旗鼓、乡正、厅隶、仓司之役,至破产不能给”③。

  其他如战时的征敛、繁重的赋税,加以户等不实、赋役不均,各级官吏、地方豪强巧取豪夺、残害百姓,无不加剧了人民的贫穷破产。辽道宗时期,社会经济恶化,贫穷破产的农牧民流离失所,甚至铤而走险。朝廷不得不通过召募补充兵源。清宁四年(1058),“募天德、镇武、东胜勇捷者,籍为军”;咸雍四年(1068),“诏元帅府募军”①。

  辽金战争爆发后,辽军接连溃败,兵士亡散殆尽,征兵制终于走到其尽头。朝廷通过大规模的募兵组织对金军的战斗。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怨军。其召募对象为辽东饥民,后因军需困难哗变。又改称常胜军,支持燕王耶律淳称帝南京。不久降宋。另一支较有影响的募军是“瘦军”,其召募对象是战乱中逃亡山泽的部民。他们“侵掠平民,甚于盗贼”②,毫无战斗力可言。常胜军降宋后,将之屠戮殆尽。

  在装备给养方面,部族军与汉军差异较大。部族军“驰兵于民”,部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战士,一般不需要专门的军需给养。“马逐水草,人仰湩酪”,繁茂的草原、滋生的牲畜为牧民的衣食服用之源。弓箭、马匹平日是生产资料,战时就是军事装备。遇有征发,部族军自备衣粮器械,每正军一人,自备马三匹,必备的还有“弓四、箭四百、长短枪、骨朵、斧钺、小旗、锤锥、火刀石、马盂、炒一斗,沙袋、搭钩毡伞各一,縻马绳二百尺”,其他如“人铁甲九事、马鞯辔、马甲皮铁”则“视其力”而定③。

  契丹还以“打草谷”和“犒军钱”作为战时补充军需的手段。契丹军队中专备“打草谷骑”勾取粮草。辽太宗灭晋后,汉将赵延寿请给契丹兵发放粮饷,太宗答以“吾国无此法”,而仍然“纵胡骑四出,以牧马为名,分番剽掠,谓之打草谷”。在被征服地区,契丹贵族还强索“犒军钱”,如辽太宗援立石敬瑭,回师路经新州,命“敛犒军钱十万缗”④。每次战捷后,他们论功行赏,从战利品中分取一小部分赏赐军士,以补充战争的损失。

  辽朝的汉军多数驻防于五京州县,脱离生产,不像部族军那样散处族帐,上马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其给养一同中原,有定额的军饷。统和年间使辽的宋人路振在《乘轺录》中记载,辽军中“给衣粮者唯汉兵”,南京城内的汉兵“皆黥面给粮如汉制”。

  辽中期以来,部族军的军需给养制度有了很大变化。首先,推行了军需供给制。乾亨元年(979),辽朝救援北汉,宋朝权知忻州张齐贤俘获辽朝“纳米典吏”,知“契丹能自备军食”①。兴宗重熙十八年(1049),辽师伐夏,“战舰粮船绵亘数里”。道宗咸雍五年(1069),讨伐阻卜,“军出,只给五月粮”②。其次,随着疆域的奠定,特别是封建制度的逐步完善,辽朝发动的纯掠夺性战争越来越少。打草谷供军需日渐淘汰,军需给养中掠夺成分日减,供给部分日增。

  辽朝后勤建设中最有成就的当推屯田和群牧。朝廷鼓励戍军屯田自给,建立了“公田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重熙年间,耶律唐古受命“劝督耕稼以给西军,田于胪朐河侧”,后来移屯镇州(今蒙古乌兰巴托西),“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③。屯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军队的生计问题。但是,繁重的戍边任务,频繁的调发,最终还是使戍军疲于奔命,生计日窘。

  辽朝特别重视马政。游牧民族“其富以马,其强以兵”④,马政的兴衰不仅关系到军事的强弱,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盛衰。群牧机构是辽朝官制系统的重要部分。群牧马印有统一的官印,立有簿册,皇帝常派人核实其数,群牧官员的政绩受到严格的考核。群牧牲畜日益成为战马和军用力役畜的重要来源。根据现有的材料看,辽朝主要的群牧场,似多分布于沿边地带,如漠北滑水马群太保司、漠南马群太保司、倒塌岭西路群牧司。因而,群牧也起到了实边的作用。

  辽朝与行军作战有关的制度包括军事礼仪、符牌制度及将帅的任命、战术规定等。军事礼仪:每凡出兵,皇帝率领蕃汉文武臣僚,宰杀青牛白马祭告天地、日神,并分命近臣祭祀太祖以下诸陵及木叶山神。如果皇帝亲征,要身着戎装祭祀先帝宫庙,或者主祭先帝、道路、军旅(兵)三神。军行前,须用一对牝牡麃祭祀。攻城略地取胜,要及时宰杀黑白羊祭天地。班师之际,要用掳获的牡马、牛各一祭天地。出师、还师都要举行“射鬼箭”,即将死囚或俘虏绑在柱子上,众军士向着军行的方向将其乱箭射死①。

  符牌制度及将帅的任命:朝廷铸金鱼符调发军马,用银牌传达命令。调发兵马时,各部闻诏即点集军马、器仗,按兵不动,静待朝廷金鱼符至。合符,由朝廷委派军主,与本司互相监督。皇帝亲点将校,选派勋戚大臣充任行营兵马都统、副都统、都监,授权行营都统全面指挥各参战部队。

  战术规定:辽军作战,骑兵每500—700人为一队,十队为一道,十道当一面。队、道、面各有主帅。各队轮番冲杀敌阵,不给敌人以喘息的机会,而自己的人马则可以稍事休整。如果敌阵坚固,不强攻,如此轮番冲杀二三天,待敌疲惫,然后派辅助作战部队“打草谷骑”迷惑敌阵,主力部队乘势歼敌。

  

  ①《三朝北盟会编》卷155,绍兴三年九月。是书成于绍熙五年。又李捧军于绍兴三年四月与崔增并受韩世忠节度,据有关资料推测李捧为第五将,李振为第三将。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4,绍兴十一年十月庚午。

  ①余靖:《武溪集》卷8《契丹官仪》。

  ②《辽史·萧文传》,《辽史·百官志·南面边防官》;《全辽文》卷6《耿延毅墓志铭》。

  ①《辽史·张琳传》。

  ②《辽史·百官志·北面御帐官》。

  ③《辽史·兵卫志·序》,《辽史·营卫志·序》。

  ①《辽史·耶律觌烈传》载,阿保机即汗位,“兄曷鲁典宿卫”。《耶律曷鲁传》谓总领腹心部。

  ②《辽史·耶律老古传》,《辽史·耶律颇德传》。

  ③《辽史·兵卫志·御帐亲军》。

  ④《辽史·国语解》属珊条。

  ①《辽史·耶律屋质传》,《辽史·景宗纪》保宁元年二月。

  ②《辽史·圣宗纪》统和四年五月,参见《萧排押传》。

  ③《辽史·萧迂鲁传》。据史愿《亡辽录》载,辽朝南京道诸军有南、北皮室司。又据《契丹国志》卷11《天祚皇帝》中,保大二年六月,燕王耶律淳据守南京,四军太师萧幹建议籍“岭外南、北大王、乙室王、皮室、猛拽剌司”诸部军。

  ①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三篇第一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②《文献通考·四裔考·契丹》。

  ③《全辽文》卷6《韩橁墓志铭》;卷8《耶律仁先墓志铭》,载仁先为崇德宫使,“总辖图般,兼领禁卫”。

  ④《全辽文》卷6《耿延毅墓志铭》,载延毅由昭德军节度入授永兴宫崇德宫都部署,死于宫使任上。卷5《耿延毅妻耶律氏墓志铭》谓延毅“出则分诸侯之戎阃,入则绾天子之宫廷”。

  ①《辽史·兵卫志·宫卫骑军》。

  ②《辽史·道宗纪》二,清宁九年七月。

  ③撰者认为,宫分人依其族属,北方游牧民族被编于石烈、瓦里、抹里、闸撒等部落式组织内;而农耕定居的汉、渤海人被安置于堡寨、城郭、州县,由设在各地的诸宫提辖司管理。宫分官也分南北两面官,各宫部族、蕃户,统以北面官,而汉人、渤海人统以南面官。所以说,征兵宫分,光传檄诸宫提辖司还不够,还必须传檄诸宫所辖的石烈、抹里等机构,才能调动起十万宫卫骑军。事实上,宫卫骑军主要出自契丹人和蕃户,汉人宫分军多为步兵。

  ①据《全辽文》卷5《王悦墓志铭》记载,统和年间,王悦曾任诸宫院兵马副都部署参加南征。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5,宋真宗咸平六年七月。

  ①《辽史·营卫志·捺钵》。

  ②《辽史·营卫志·部族》上,《营卫志·序》。

  ①《辽史·兵卫志·众部族军》,《营卫志·序》。

  ②《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载:诸部皆有补役之法,法始行,“居者、行者类皆富实,故累世从戍,易为更代”。居者、行者显指部落留后户和戍边户。

  ③《辽史·营卫志·部族》上。

  ①《辽史·兵卫志·众部族军》,参见《辽史·营卫志·部族》。

  ②《辽史·地理志·上京道》边防城。

  ③参见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三篇。

  ①路振:《乘轺录》;《全辽文·耿延毅墓志铭》。

  ②《全辽文》卷7《耶律元妻晋国夫人墓志铭》;《辽史·道宗纪》,寿隆元年九月。

  ③《韩橁墓志铭》。

  ④《宋会要辑稿·蕃夷·辽》,太平兴国四年七月。

  ⑤《辽史·兵卫志·兵制》。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三月;卷176,至和元年二月、四月。

  ②路振:《乘轺录》。

  ③《契丹国志》卷26《诸蕃记》。

  ④《辽史·兵卫志·兵制》。

  ①孙世芳:《宣府镇志》卷21《兵籍考》。

  ②《契丹国志·天祚皇帝》,天庆四年十月;《辽史·天祚皇帝纪》,天庆六年六月。

  ③《辽史·文学·萧韩家奴传》。

  ①《辽史·耶律昭传》。

  ②《辽史·萧韩家奴传》,《辽史·马人望传》。

  ③《辽史·道宗纪》,清宁四年三月,咸雍四年二月。

  ④《契丹国志·天祚皇帝》,保大二年六月。

  ①《辽史·兵卫志·兵志》。

  ②《资治通鉴》卷286,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正月;卷28l,后汉高祖天福二年二月。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十二月辛卯。

  ④《辽史·萧惠传》,《辽史·萧迂鲁传》。

  ①《辽史·食货志》,《辽史·耶律唐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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