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举制的萌芽

  第二节科举制的萌芽

  既已清楚隋唐科举制是一种不限门第、不论家世的具有较高程度开放性和自荐性的选举制度,那么,以之对照观察南北朝后期的一些历史现象,则可发现科举制在那个时候己处于萌芽状态了。

  从魏晋到隋唐,选举制度所发生的变化,有一个过渡时期,而此时正当南北朝后期的梁。陈和北齐、北周,其间的演变改革之迹,宛然可寻。南朝梁曾对寒门书生及出身卑贱者的就学入仕做出过不受门阀限制的规定:“其有能通一经、始未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下品)后门(寒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这样既不限门第,又不限名额,就为一般的读书人打开了入学之门而开辟了入仕之路。如卞华,“孤贫好学,年十四,召补国子生”,后入仕为官。至于魏未以及北齐、北周则更进一步,有很多寒门士人由举秀才、孝廉而进入仕途。如李业兴,“家世农夫”,但其祖与父“并以儒学举孝廉”,而他本人也被举为孝廉。又如李铉,“家素贫苦,常春夏务农,冬乃入学。……州举秀才,除太学博士’。再如樊逊,祖与父“并无官宦”,屡屡自称“家无荫第”,“门族寒陋”,则为寒门无疑。但他“学富才高”,连续三次被举秀才,“尚书摆第,以[樊]逊为当时第一”。可见当时举孝廉、秀才的门第条件已放宽许多。北周则采纳苏绰的建议:“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于是,“罢门资之制”,开始从制度上破除以家世门第选人的风尚,广泛收罗人才。如在周武帝建德六年九月,“诏东土诸州儒生,明一经已上,并举送,州郡以礼发遣”。又周宣帝即位,诏制九条,“八日,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在这样的选举原则指导下,自然是唯才是取,而不分世族、庶族了。此后“选无清浊”的选举方针延及隋朝,为科举制的创立开辟了道路。

  此外,据《北齐书·冯伟传》:冯伟精通经学,“[赵郡]王将举充秀才,固辞不就”。同书《马敬德传》:“马敬德,河间人也。少好儒术,负笈随大儒徐遵明学《诗》、《礼》,略通大义而不能精。遂留意于《春秋左氏》,沉思研求,昼夜不倦,解义为诸儒所称。教授于燕、赵间,生徒随之者众。河间郡王每于教学追之,将举为孝廉,固辞不就。乃诣州求举秀才,举秀才例取文士,州将以其 纯儒,无意推荐。敬德请试方略,乃策问之,所答五条,皆有文理。乃欣然举送至京。依秀才策问,唯得中第,乃请试经业,问十条并通。”又《北史·刘昼传》:“[刘昼]少孤贫,爱学,伏膺无倦”,遂通经学。“举秀才,策不第。乃恨不学属文,方复缉缀辞藻,言甚古拙。”又《隋书·杨庆传》:杨庆在北齐时,“颇涉书记,年二十五,郡察孝廉,以侍养不行。”又《周书·卢诞传》,“[卢]诞幼而通亮,博学有词彩……,州举秀才,不行。”从这些现象可看出当时己具备了科举制白荐的特征,应举不应举可凭个人自愿,考试何种科目可随个人兴趣,考中考不中则取决于成绩,只是还不十分明显罢了。

  综上所述,南北朝后期在选举上所进行的放宽门第限制的改革,以及出现的一些自愿应举的现象,对于科举制的建立来说,“已经看到其萌芽了”。

读书导航